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人?

General 更新 2024-12-03

王安石是什麼朝代的人

宋朝,確切的說是,北宋的。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封荊國公。漢族。臨川人(今江西省撫州市區荊公路鄧家巷人),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

王安石在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於說理與修辭,善於用典故,風格遒(qiú)勁有力,警闢精絕,也有情韻深婉的作品。王安石故里東鄉上池荊公塑像著有《臨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強,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曆二年(1042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年)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死於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諡號“文正”,又稱王文公。其政治變法對北宋後期社會經濟具有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被列寧譽為是“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與“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曾鞏”,並稱“唐宋八大家”。

[編輯本段]政治活動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籤書淮南(揚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寧波)事、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一度調開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調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誥。多年的地方官經歷,使王安石認識到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併,宋封建統治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以歷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於覆滅的事實為例,王安石對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見的緊迫感,大聲疾呼:“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不然,漢亡於黃巾,唐亡於黃巢的歷史必將重演,宋王朝也必將走上覆滅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國太平的厚望寄託於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臺執政。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份,同年輕的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王安石明確提出理財是宰相要抓的頭等大事,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指出“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執政前就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執政以後,王安石繼續發揮了他的這一見解,曾經指出:“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而“理財以農事為急,農以去其疾苦、抑兼併、便趨農為急”。在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認為,要發展生產,首先是“去(勞動者)疾苦、抑兼併、便趣農”,把勞動者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使那些遊手好閒者也回到生產第一線,收成好壞就決定於人而不決定於天。要達到這一目的,國家政權需制定相應的方針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從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但他並不贊成國家過多地干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反對搞過多的專利......

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人

北宋人。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

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人

王安石是(北宋)詩人

或:

王安石是(宋 )詩人

詩人王安石是哪個朝代人

北宋人,推行青苗法但因觸及大地主利益被罷官,他的死對頭是砸缸的司馬光。

王安石是什麼朝代的人?

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

北宋

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什麼職位的人?

北宋撫州臨川人(今江西省東鄉縣上池村人),中國歷史上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學者、詩人、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黨領袖。

1067年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三司制置條例司,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制訂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同時,改革科舉制度,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對農民的剝削,促進了農田水利事業的發展,國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軍事力量也得到加強。王安石被列寧稱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毛澤東也稱讚“王安石最可貴之處在於他提出了‘人言不足恤’的思想”。(“人言不足恤”並不是由王安石等變法派人士提出來的,而是反對派對變法派的汙衊之詞,原文類似的有三句“天命不足畏,眾言不足 臨川二中王安石雕像

從,祖宗之法不足用”,王安石聽到這句話之後深覺其符合自己的變法主旨,遂大加宣揚。)變法使朝廷壟斷了商品貿易,不僅是官僚、大地主、還有小商人的利益均遭侵犯,社會原有秩序遭到破壞,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對,特別是曹太后、高太后的頑固阻梗。加上在實施過程中過分求大求快,許多官吏藉機敲詐盤剝,使農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上書直諫變法危害的賢良才能大臣均遭王安石罷黜或貶官或流放,導致稅吏越發恣意妄為、膽大包天,此種情況愈演愈烈,實際效果與主觀設想相差甚遠。王安石處於“眾疑群謗”之中,宋神宗迫於皇親貴戚和反對新法大臣的壓力,於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辭去相位,再任江寧知府。次年雖又起用為相,但因新法派內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撥離間,王安石實際上難有作為,至熙寧九年十月再次罷相,出任江南籤判,次年隱退江寧,過著閒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僅十歲,由太皇太后高氏臨朝聽政,啟用反對變法的司馬光為相,在蘇軾的幾番上奏下,廢除了大多數為害甚巨的新法。王安石在憂憤和遺恨中於翌年四月去世,葬於江寧半山園。王安石晚年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王文公、臨川先生。死後被追封為 “太傅”;紹聖年間,賜諡號為 “文”,配享神宗的廟庭;徽宗時,又配享文宣王廟。而欽宗時,皇帝下詔停止他文宣王廟配享。高宗採納趙鼎、呂聰的意見,削去了其 “舒王”的封號。

王安石是什麼時期的人

是的王安石和蘇軾是同一時期的,王安石變法,但是蘇軾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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