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如何籤?
二手房,買賣合同怎樣才算簽完
1.房屋產權和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對買房人來說是有極大風險的。房主可能將房產證進行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權共有好多個,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房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房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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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確成交價格和稅費責任
在簽定合同中一定要註明正式的成交價格,還有交易的時間,交易稅費,還有稅費到底由買賣雙方的哪一方負責。
從現行稅收政策來看,房產買賣過程中歸房主交納的稅費為: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歸客戶交納的稅費為:契稅,土地出讓金,印花稅(與房主各交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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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
簽定此條款時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應擁有怎樣的權利,在簽定合同時雙方利益上得到怎樣的補償都要約定清楚,違約金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應寫得毫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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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因為在二手房買賣案例中存在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卻因為批貸不成而導致交易失敗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為了避免浪費無謂的時間,業主應儘早對客戶是否能被批貸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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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過戶時間要明確
過戶時間要明確,買房人最在乎的莫過於什麼時間房屋最終屬於我,因此約定過戶時間是合同中較重要的條款之一,買方需慎重和簽訂準確的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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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物業交割要清楚
在簽定買賣合同時候千萬不要忘記物業交割階段,付加條款裡一定要約定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應該要到原房主所在單位改簽協議內容,而買方需改簽協議時賣方應做出的配合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註明,從而達到維護買方利益的目的。
END
注意事項
二手房交易具體稅費明細:
1、交易手續費:(1)住宅6元/平米;(2)非住宅10元/平米;(3)房改房,安居工程房3元/平米。
2、土地收益金:房改房按房屋成交價格的1%徵收;經濟適用房按住房面積部分相應價款15%徵收;安居工程房按成交價格的2%徵收。
3、登記費:(1)住宅:80元/套;(2)非住宅:100平米以下(含100平米)100元/宗;100—500平米以下(含500平米)160元/宗;500—1000平米以下(含1000平米)200元/宗;1000—5000平米以下(含5000平米)260元/宗;5000平米以上300元/宗。
4、核檔費(以房管局費用標準為準)
5、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6、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此所得為財產轉讓所得,由賣方繳納。
計算公式:財產轉讓所得*20%(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產原價—元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印花稅)
7、印花稅:交易雙方按交易合同價格的萬分之五繳納(2008年11月1日起個人出售住房免徵雙方印花稅)。
8、契稅:繳納比例為3%。......
二手房買賣合同怎麼籤
根據二手房交易中的現實狀況,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方面: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經中介居間最終簽訂的合同便是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那麼,這個合同應該怎麼籤?根據二手房交易中的現實狀況,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方面:1.合同中藥明確房屋坐落,產別,書證號等房屋基本概況的規定。其中包括告知租賃情況、抵押情況,以免對對以後產權證的辦理時間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響。2.合同中應約定房屋按套轉讓,可避免因雙方對產權證上面積的理解不同而產生的糾紛。3.合同中應明確產權證過戶方式及稅費支付方式的約定,能讓雙方對各自的權利義務做到心中有數。4.合同中應明確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的事先約定,以避免因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和糾紛發生後因無相應的約定而導致的糾紛無法處理的情況。5.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交付方式,為買方什麼時候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權提供了保證,也對因賣方逾期交房產生的糾紛如何處理提供了依據。6.合同中要明確約定了中介方與買賣雙方之間以及買賣雙方自身之間什麼情況該承擔什麼樣的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後,必須按照流程走嗎
建議按照流程辦理二手房買賣,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二手房交易流程:
第1步:買賣前的產權審核
首先,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後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其次,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風險提示:此環節最大風險即是產權瑕疵問題,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並得到確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於查封狀態,而一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佈無效。
第2步:交定金與籤合同
看好房子,確定房屋產權後,交定金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千萬不要忽視這個小小的環節,交定金也是有竅門的。房子動輒上百萬,以5%計算定金額度也能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環節時,請多留個心眼。
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還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業主手中,而應該交由第三方監管。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以信賴的第三方,則可以籤一個簡單協議,約定贖樓完畢之後給定金賣方,需註明“交給監管第三方則視為賣家收訖,賣家以未收到定金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的,視為違約”。如果沒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銀行監管。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到銀行去籤一份監管協議即可,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遞件手續後,劃撥到賣家賬戶上。
一般來說,在交定金的時候會籤一份預約買賣合同,合同至少需要約定物業地址、成交金額、交樓時間、違約金和違約責任等,具體條款見示範文本。
第3步:贖樓
贖樓有兩種操作方式:其一,業主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借款贖樓,產生的是0.8%的擔保費用,以及0 .4%的短期贖樓利息,等買家房產證出來之後,再到銀行做按揭;其二,買家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做按揭,銀行再將贖樓款打給賣家,其中只需要產生擔保費,但買家需要提前供樓。
出於風險考慮,買家最好採用前一種方式贖樓。通過後一種方式,可節省0.4%的短期贖樓利息,但如果交易終止、賣家悔約不賣或是房屋存在產權問題,買家將陷入被動境地。
第4步:付首期及資金監管
除了產權問題之外,自主交易需要擔心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資金監管。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具體操作是:買賣雙方到銀行籤一份資金監管協議,然後各自在銀行開一個賬戶,約定在買家過戶完畢、拿到新出的房產證之後,首期款打給賣方。如果交易順利完成,銀行會把款項打給賣方;如果中間出現問題交易終止,則把首期款再打回給買方。銀行提供此項服務,一般會收取單筆500元左右的監管費,但如果你是通過要按揭的銀行辦理資金監管,則可以省去這筆費用。
第5步:簽訂買賣合同
簽訂書面協議時,最主要要關注四個方面,是產權情況、房產總價、交易稅費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書面協議裡面要明確交易稅費雙方如何分擔。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過戶、交樓時間,確定日期才能夠保證交易順利進行,例如規定贖樓要在45天內做完,首期款在簽完合同內7天做銀行監管等。交付首期之後,就可簽訂國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6步:選銀行和辦按揭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申請貸款時直接找到銀行的客戶經理,說要做房產按揭,他就會幫忙處理。一般來說當天就能夠確批覆。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貸款額度不能達到預期的情況,像評估價高的銀行需要再評估,一般會延長二三個工作日。
第7步:過戶及交稅
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
二手房買賣合同個人簽字有法律效力嗎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中,和賣房簽訂買賣合同是至關重要的一環,針對買房的各個細節做好約定俗成,為避免日後糾紛打下堅實的基礎;
另一方面,即便日後不幸出現了糾紛,說理也有憑證可依。所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比簽訂新房的買賣合同更需要深入瞭解一些細節,今天愛福清網就來說一說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確認屋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籤,必須合適屋主的身份的真實性,屋主證件的真實性與其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先決條件,尤其在沒有第三方有力保證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應該引起廣大二手房買家的注意;
確認房屋面積:
確認房屋的面積包括三個方面: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牆角到另一端牆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這裡指的是房子的水電等方面,驗房的時候要打開水龍頭看看水質和水壓方面的情況,觀察電線,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以免夏天開不了空調。順便也打開電視看看能收到多少臺。現在一般都安裝數字電視,可看看屋主是否已經安裝;
註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地產的過戶時間;
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一定要註明水電煤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精確到年月日,這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
瞭解以後的居住費用:
房子買下來了以後就是自己住,對小區的收費也必須做個全面的瞭解,例如關乎日常生活的水電煤是必須要了解的,此外還有物業以及停車費用的收取要了解;
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這點非常重要。
籤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帶什麼證件
買方:房屋產權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賣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購房合同或購房時間證明、房屋產權證,
需重點關注:一定要了解該房屋目前的狀態:是否抵押或出租或有法律糾紛。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怎麼籤 中介責任如何明確
所謂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是指主體不僅包括買賣雙方,還包括作為居間人的中介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與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不同,不僅體現在合同主體,在合同的內容規定以及責任承擔上也有相異的規定。總之,在二手房買賣市場中,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明確了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對三方起到了一定的規制作用。
二、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有什麼特點?
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因為是三方合意簽訂的,而在實踐中還有相當部分是由中介機構提供的格式合同。這類自制的合同因對中介一方缺乏明確的義務及責任承擔規定,會給房屋交易帶來了隱患,一旦因意想不到的情況出現糾紛,買賣雙方都會因缺乏必要的證據而無法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此,有些地方開始採用新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其示範文本體現出了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應有的特點。主要有:
1、明確合同主體為三方
在大多數合同主體僅為買賣雙方的基礎上,增加了參與交易的第三方——中介公司為合同主體。這樣明確了中介公司的權利與義務,既能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能維護中介公司自身的合法權益。
2、明確了二手房糾紛預防及房款支付等重要部分
中介二手房買賣對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現糾紛的房屋、房款交付方式以及稅費支付方式等環節作出了詳細規定,能儘量避免糾紛的發生。
3、明確責任承擔及違約成本
合同示範文本不但對買賣雙方之間的違約責任,同時也對買賣雙方與中介之間的違約責任進行了明確約定。同時,示範文本對違約情況進行了細化,有效避免了類似爭議的出現。
三、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怎麼籤?
根據二手房交易中的現實狀況,在簽訂過程中,中介二手房合同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方面:
1、合同中藥明確房屋坐落,產別,書證號等房屋基本概況的規定。其中包括告知租賃情況,以避免買方拿到了產權證但拿不到房屋使用權的情況;告知抵押情況,以免對對以後產權證的辦理時間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響。
2、合同中應約定房屋按套轉讓,可避免因雙方對產權證上面積的理解不同而產生的糾紛。
3、合同中應明確產權證過戶方式及稅費支付方式的約定,能讓雙方對各自的權利義務做到心中有數。
4、合同中應明確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的事先約定,以避免因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和糾紛發生後因無相應的約定而導致的糾紛無法處理的情況。
5、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交付方式,為買方什麼時候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權提供了保證,也對因賣方逾期交房產生的糾紛如何處理提供了依據。
6、合同中應明確佣金的約定,提醒買賣雙方支付佣金是自己的義務,從而避免中介方因收不到佣金而與買賣雙方產生的糾紛。
7、合同中應明確對合同變更的相關規定要提醒三方,避免因不懂法而擅自改變合同引起的糾紛。
8、合同中要明確約定了中介方與買賣雙方之間以及買賣雙方自身之間什麼情況該承擔什麼樣的違約責任,這有效避免了糾紛產生後因約定不清而導致糾紛無法處理的情況。
9、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爭議的解決方式,確保一旦糾紛產生後能按照合法、有序的方式去解決。
10、合同中要有三方的簽字,以確保合同的有效及安全。
籤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什麼費用
買家:
契稅:契稅=房屋總價×稅率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稅率為3%;
面積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稅率為1%
面積在90-144平米之間(首套房),稅率為1.5%
交易服務費: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房屋產權登記費: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前,如果稅務局認定您購買的為首套房,那麼登記費就可以免除。
貸款抵押登記費:80元/套
賣家:
交易服務費:3元/平米
營業稅:房屋總價×5.6%(超2年免徵)
個人所得稅:房屋總價×1%
注:賣家一般都會將自己要交的營業稅和個稅加到總房價裡,其實也就是買方在承擔營業稅和個稅。
二手房過戶買賣雙方最擔心的就是資金的風險問題了。買方擔心把錢打給賣方後,房子沒過到自己名下。賣方擔心房子過戶後,錢沒到手。但是,這二手房交易又不能真正的做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那怎麼辦呢?乖乖聽房叔往下講。
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那就是,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具體操作方式為:買賣雙方到銀行籤一份資金監管協議,然後各自在銀行開一個賬戶,約定在買家過戶完畢、拿到新出的房產證之後,首期款打給賣方。如果交易順利完成,銀行會把款項打給賣方;如果中間出現問題交易終止,則把首期款再打回給買方。銀行提供此項服務,一般會收取單筆500元左右的監管費,但如果你是通過要按揭的銀行辦理資金監管,則可以省去這筆費用。
同時,銀行會要求買賣雙方在籤監管協議時就在放款書上先簽字,目的是避免買方到時候不配合放款給賣方帶來困擾,而且放款時買賣雙方也不需要親自到銀行,大家都省事兒。如果放款書沒有提前簽字,賣方在買方過戶完畢之後要及時催促解凍首期款,避免“錢房兩空”。
在買方交了定金之後,賣方就必須把舊房產證押在中介那,以防賣方收了定金就消失。當然,在過戶後,賣方如果實在不放心拿不到房款,也可與買方約定在過戶後將新房產證押在中介那裡,等銀行的房款打到賣方賬戶後再將新房產證交給買方。總之,交易過程中,充分利用中介來確保自己的財產安全十分必要。
籤購房合同應該怎樣網籤,二手房買賣簡易合同
我通過中介購買一套二手房,戶主是父親,與我籤合同的是兒子,當時無委託書,中介告訴我貸款沒問題(沒書面協議),我主動告之是二次買房,前次也是貸款,他沒詳細問告訴我沒問題,過了幾天公積金處告訴我,第一次購房超過人均面積,不能貸,只好再找中介,告之商貸,因為是國企,讓我開收入證明金額太高,我告訴他開不出,因為第一次銀行有存根,他讓我出高價找人給我開假證明,但對方說國企難開,之後幾天因為我個人原因不得不解除合同,中介就要求我付完剩下的服務費,我拒絕,現在賣方同意與我解除合同,但中介告知三方籤的就得三方解除,還告訴賣方如果與我解除就不幫解除網籤,所以現在未達成協議。我想問:1 中介方是否有過失? 2 買賣雙方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嗎? 3 網籤雙方沒簽字,只是中介打印的名字有效嗎? 4 我需要付他簽署的不合理服務費嗎?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帶哪些材料
籤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帶的證件:
1、買方要帶的東西有:房屋產權證明,以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2、賣方要拿的東西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購房合同或購房時間證明、房屋產權證。
3、如果說房屋處於出租狀態,那還需要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材料。
4、如果說是委託代理人辦理的,受託的人除了上述的證件外,還必須帶上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證處“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資料。
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應該怎麼籤
但是和任何行業一樣,房產中介行業也存在良莠不齊的現象。如果購房者對如何簽訂買賣房屋的“居間合同”一無所知,也很容易掉入中介預設的陷阱,導致自己權益受損。 那麼,買二手房該如何簽訂“居間合同”,需要留意哪些要點呢? 《居間合同》的作用 由買賣雙方和中介簽訂《居間合同》有兩大作用: 1、確定訂立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 在《居間合同》中要約定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比如房屋面積、位置、總價,以及房款(定金、首付、貸款等)支付方式、過戶及交房的時間,並約定簽訂正式買賣合同的時間。 2、確定上下家與中介的關係。 在《居間合同》中會約定上下家支付中介佣金的時間和標準、如果上下家違約致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時分別對中介承擔的責任等。 由此可看出,《居間合同》實際上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合同,既有買賣合同的內容又有居間合同的內容。《居間合同》實際上包括了三個合同: 一是上下家的買賣合同;二是上家與中介的居間合同;三是下家與中介的居間合同。 上下家在日後正式的買賣合同也將依據《居間合同》條款來簽訂,所以《居間合同》在二手房買賣流程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實務中,因《居間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遠遠多於買賣合同產生的糾紛,因此在簽訂《居間合同》時要特別注意。 簽訂合同的流程 《居間合同》的簽訂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順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間協調,並就合同主要條款口頭達成一致; 2、中介持《居間合同》讓下家先簽署並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蓋章的“意向金收據”; 3、中介再持下家簽署好的《居間合同》交由上家簽署。 如果《居間合同》有上家委託中介保管定金的條款,則須讓上家再簽署一份《定金保管確認書》。如《居間合同》中沒有上家委託中介保管定金的條款,則將下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給上家,讓上家出具《定金收據》;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據》交給下家,下家將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據》還給中介。 下家要特別注意:幾乎所有的《居間合同》中都約定了下家交給中介的是意向金,但一旦上家對《居間合同》予以簽署並收受了“意向金”,那麼“意向金”就變為“定金”了。 “意向金”與“定金”雖然指的是同一筆錢,但法律性質完全不同。 “意向金”相當於“訂金”,允許反悔而不用承擔責任。“定金”則不允許反悔,如果買方沒有正當理由毀約則會失去定金。同理,上家收受定金後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反悔不賣,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視情況約定買賣條件 根據上家有無抵押、是否需要用下家的首付還貸、下家是否貸款等情況,在《居間合同》中應約定不同的買賣條件,不同買賣條件中雙方要重點防範的風險是不一樣的。 實際操作中通常有以下六種買賣條件: 1、上家沒有抵押,下家也不貸款,房款全部用現金支付。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2、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資金還貸,下家要貸款。這種情況一般也較為少見,因為上家通常都需要用下家的資金來還貸。 3、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首付還貸,下家不貸款。這種情況較多。 4、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的首付還貸,下家要貸款。這種情況最多。 5、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資金還貸,下家不貸款。這種情況較少。 6、上家無抵押,下家要貸款。這種情況也較多。 總的來說,下家要特別注意上家有貸款且要用下家首付還貸的情況,確保首付款不被上家挪用。 對戶口遷出作約定 原住戶的戶口問題是購買二手房後常常遇到的,如果對戶口問題這麼約定“甲方若不按時將戶口遷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實際上非常缺乏操作性。 但是,許多居間合同就賣方戶口逾期遷出的違約責任問題,都作了類似的約定。 戶口遷出問題之所以不能按上面這樣的約定,理由如下: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