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人口是什麼意思?
什麼叫人口販賣?
人口販賣是指以剝削、利用為目的,而進行的招募、運輸、移送、提供或取得某人。 人口販賣的過程通常會牽涉到非法的手段,例如以暴力威脅、其他形式的強迫、綁架、詐騙等方式。
販賣人口判刑幾年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什麼是販賣人口罪!相關的法律定罪標準是什麼!判幾年?
販賣人口罪?應該是拐賣婦女兒童罪吧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
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
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
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
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
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大家覺得販賣人口應該怎麼判刑
不是刑法意義上的販賣人口,因為對方不會被判刑,你拒絕老婆被解救也不會因阻止而被處罰或判刑
販賣人口的負面影響是什麼?很可惡
今日中國 的販賣人口真難說,首先不是民族間的犯罪;倘若您若說是一個高階層對另一個低階層吧,有的女研究生都被賣了!那可是高層次的人啊!
總之,我 認為中國的販賣人口是膽大的人們對愚蠢的女人的一種犯罪.被賣的人遭遇雖然可憐,卻也實在是一群非常愚昧的人.
世界上哪裡販賣人口現象最嚴重
7月30日是世界打擊販運人口日。也恰恰是在這一週,鄉村教師同時也是被拐賣婦女郜豔敏的故事,又一次在互聯網上引發了廣泛關注。
根據美國國務院發佈的數據,全世界大概有2000萬人口販賣受害者,美國國務卿克里稱,“他們是現代版受奴役的人。”這2000萬人,主要是在哪裡受害?
中國古代人口買賣相當普遍,漢高祖提倡“賣兒賣女”
拐賣人口雖並非中國所獨有,但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早在戰國時期,人口買賣就相當普遍。由於戰亂,那時被販賣者多為戰俘。進入封建專制時期,在特殊的社會背景下,拐賣人口有了一個重要的特徵,即合法的人口買賣與非法的人口買賣並存。其形式分為“和賣”“略賣”“掠賣”。“和賣”在封建社會裡,被視為合法行為。而後兩種“略賣”“掠賣”才被視為非法行為。所謂“略買”是指採取威脅利誘各種欺騙手段,將一般平民或其子女買來而再賣出去;而“掠賣”是指暗中綁架,掠到人口,再轉手賣出去。這兩種拐賣行為是封建法制重點打擊的對象。
西漢時期,漢高祖劉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勵民間“賣兒賣女”,並視之為救荒的手段。《漢書·食貨志》記載,漢初,有一年鬧大饑荒,一石米能賣五千錢,非常貴,災民中餓死了一半,以致出現“人相食”的人間慘劇。為此,劉邦下令民間賣孩子,以換取活命的糧食,此即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直至東漢,統治者開始意識到人口販賣的弊端。因此以法律予以禁止。但人口買賣卻沒有因此被禁絕。並在隨後唐、宋、 元、明清時期極為盛行。
唐宋時期出現專業性人口販子,稱為“人牙子”“牙婆”。其實就是買賣人口的中介。
販賣人口在唐宋已呈國際化,元代達到巔峰。被販到“漢地”的外籍人以高麗(今朝鮮半島)人為多,其中絕大多數是年輕女性。當時的權貴人家以有高麗女人為榮,《續資治通鑑·順帝紀》中稱,“京師達官貴人,必得高麗女,然後為名家”。
由於普遍的窮困與社會的兩極分化,明清時期人口買賣現象極其普遍,法律的規定形同虛設。因此人口買賣在中國古代社會的最後階段甚至是近代,依舊是合法,公開的行為。
如今,中國並不是人口買賣最猖狂的地區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國務院7月27日公佈了2015年世界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分析了188個國家為消除性奴隸和強制勞動而打擊人口販運所付出的努力。美國國務卿克里說全世界大約有2000萬人口販賣受害者,他們是現代版受奴役的人。
按照2000年通過的《人口販運受害者保護法》,美國每年發佈國際販運人口問題報告,對各國販運人口狀況進行評估。報告中把這些國家地區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完全符合最低標準的,第二類是沒有達到最低標準但正在做出努力改進、屬於有待觀察的,第三類是不符合標準也沒有努力改善的。
今年東亞地區的中國臺灣和韓國名列第一等級。中國和去年一樣繼續被認為是第二類國家,但據《參考消息》的報道,中國被稱為“在打擊人口販賣方面有進步”。報告中指責泰國、俄羅斯、伊朗和敘利亞沒有全力打擊人口販賣分子。
東南亞是現在世界上人口買賣最為猖獗的地區。在東南亞,尤其是湄公河次區域各國一些邊境地區,是拐賣人口的重要流出、流入和中轉地,據估計該地區拐賣人口數量約佔全球拐賣人口的三分之一。由於拐賣犯罪可以帶來鉅額利潤,使拐賣人口犯罪十分複雜,涉及地域十分廣泛,並且人口拐賣發生地區對此類犯罪處置不力。
在亞洲、東歐、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極度貧困的國家,人們受到人販子的欺騙和愚弄,認為在美國和其他國家他們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但實際上,他們一旦被人販子控制,往往會像奴隸一樣被扣押、監禁、強姦、毒打。他們還不得不忍受飢餓去做家奴或者被強迫賣淫。
而歐洲和美國則成為了買賣人口的流入地。歐盟發佈的報告顯......
在古代販賣人口判什麼刑
1、我們今天的“拐賣”一詞在中國古代法律裡出現得很晚。至少從秦漢至元明的歷史時期內,中國古代法律一直把使用暴力或詐欺手段剝奪他人自由、使之處於被奴役狀態的行為,稱之為“略人”,將出賣略得人口的行為叫做“略賣人”。
2、現在能夠看到最早的有關法律條文,是湖北張家山漢墓出土的西漢初年《盜律》,處刑極其嚴厲:只要有了“略人”的行為,無論是否已經出賣,都要處以“磔刑”(處死並肢解屍體);知情收買之人“與同罪”;不知情收買及轉賣的,“黥為城旦舂”(毀容後男犯從事築城、女犯從事舂米苦役),買者後來知情的,也要同樣處罰。另一條《捕律》規定,能夠告發“略人”犯罪的,政府獎賞黃金十兩。
3、自秦漢以來,販賣人口一直是朝廷重點打擊的犯罪,基本都是死刑。後來逐步分不同情況,刑罰也有所區分。比如被賣方是否願意(願意的話可以減輕賣方刑罰,不願意的話那就只有去死了),買賣10歲以下的,無論被賣方是否願意,賣方一律從重處罰;如果賣賣後作為奴婢的,處絞刑,作為妻妾子孫的,處三年徒刑。對告發的還有獎勵。
4、因此,不要小瞧古人智慧,也不要認為古代就是萬惡。在古代,人口是國家最重要的資源,對戶籍管理異常嚴格,對販賣人口行為一直都是大力打擊。我們古人的治國和司法思想是非常高明的。而且也不缺乏人性化。我們不要被影視作品裡的賣身葬父等情節誤導,那只是創作需要。
中國販賣人口判多少年?
相關法律: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
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
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
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
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
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拐賣人口”與“販賣人口”有何區別?
拐賣是拐騙和強迫受害人,販賣是賣了受害人又賣掉。
拐賣人口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用欺騙、利誘、脅迫等手段,拐騙出賣人口的行為。本罪的主要特徵是:(一)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在當前,主要是拐賣婦女和兒童。(二)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用欺騙、脅迫、利誘等手段,將他人賣給第三者的行為;不具備這一特徵,就不構成本罪。拐賣人口是以違背被害人的意志為前提的,否則也不構成拐賣人口罪。(三)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並且具有營利的目的。這種犯罪,拐賣是手段,謀利才是目的。
我國哪個省販賣人口
國家統計局公佈中國第六次人口普查中統計到的各省人口數據,廣東省以1.04億常住人口成為中國第一人口大省。 山東省以9500萬人位居第二;河南人口9400萬,排名第三。中國人口最少的省份是西藏,人口總數僅剛過300萬。 中國四個直轄市中,重慶市人口最多,總數逼近29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