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是什麼制度?
中國的選官制度是什麼
選官制度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權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其主要包括奴隸社會的王位世襲制、兩漢的察舉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舉制。
1. 王位世襲制
從禹的兒子啟開始,禪讓制的慣例被破壞,從此王位世襲制代替了禪讓制。王位世襲制的確立,是一次重大的歷史變革,它標誌著原始社會的“天下為公”為奴隸社會的“家天下”所取代。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它是歷史的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2. 察舉制
秦朝以後,封建的選官制度有了發展。漢武帝時建立和發展了一整套選官制度用來選拔人才,其內容包括地方察舉和皇帝徵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是兩漢選官的最主要途徑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湧現是漢武帝時期出現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東漢時期繼續實行察舉制,但前後有所變化。初期主要依據人才在地方上的聲望,稱為“鄉舉裡選”。中期以後,豪強地主勢力開始惡性膨脹,門第族望成為選舉的主要依據。在選官制度日趨腐朽的情況下,出現了一批世代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權的豪門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並發展起來。後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權,選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現“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要選官制度。三國時開始實行,隋唐時被廢除。東漢末年的軍閥混戰打破了原有的統治秩序,使漢代的察舉制度無法繼續實行下去。曹操為發展自己的勢力,採用“唯才是舉”的用人政策,曹丕當政時創立了九品中正制。具體做法是:中央選擇“賢有識鑑”的官員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訪士人,評列九品,作為官吏除授的依據;中正評定士人,家世、才能並重。曹魏後期,尤其到了晉朝,九品中正制發生了變化,不再是選拔人才的途徑。由於中正官一職為世家大族所壟斷,選官任人唯看門第家世,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等級森嚴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東漢以來世家大族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加速了魏晉以來士族制度的形成和發展。
4. 科舉制
第一,隋唐科舉制的創立和完善。<1>隋朝興起: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使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吏;隋煬帝時開始設立進士科,科舉制形成。<2>唐朝完善:唐太宗時,增加了考試科目,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人數,還首創了武舉和殿試;唐玄宗時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
科舉制與九品中正制的明顯區別是選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試成績為依據,選官的權力不在地方而是收歸中央。科舉制的創立是封建選官制的一大進步:它抑制了門閥世族勢力,擴大了官吏來源,實質上反映了隋唐時期階級關係的變化;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有利於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局的穩定。需要指出的是,科舉制雖然擴大了官吏的來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階級的選官制度,是為地主階級服務的。
第二,宋朝科舉制的發展。宋代科舉制比唐代有了進一步發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這主要表現在殿試成為定製和“糊名法”的實行,採取的名額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舉制的發展為地主階級各階層進入仕途開闢了道路,也進一步擴大了北宋的統治基礎,還起到了加強中央集權的作用。
第三,明清時期科舉制度的變化。明清時期實行八股取士,以四書五經的文句命題,解釋以朱熹的集註為依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不能隨意發揮。八股取士的實質是一種文化專制制度,它禁錮了人們的思想,嚴重地阻礙了文化科學的發展,是造成近代中國科學技術落後於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變法曾改革科舉制,廢八股,改試策論。科舉制在中國古代選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
東漢末年的選官制度是什麼?
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到了東漢末年,已為門閥士族所操縱和利用,他們左右了當時的鄉閭輿論,使察舉滋生了種種腐敗的現象,與要求參與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識分子產生了尖銳的矛盾,在如何選官的問題上鬥爭激烈。
漢代察舉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斷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為多,是根據對專門人才的需要而設立。這些科目,劃一由皇帝確定。按照舉期分類,察舉的科目可分為常科(歲科)與特科兩大類。歲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祿四行;特科又分為常見特科和一般特科。 在上述科目中,以歲科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為最重要。特科中則以「賢良方正」為最重要。漢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時要求舉賢良方正,漢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時要求舉孝廉,這都是察舉史上的標誌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標準分類,以「德」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為主的有尤異、治劇、勇猛知兵法、明陰陽災異、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為先,在學問上則以「儒學」為主。
秦朝的選官制度是什麼?
呂相為相前及為相初期多采用官吏世襲制,少數情況是統治階級薦舉提拔人才;軍隊系統著多是採用累軍功的方法(二十級爵)。
到了李斯為相時,官吏世襲制幾乎被廢,統治階級薦舉提拔人才得制度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但也蘊造了後來暢九品中正制。
各個朝代的選官制度是什麼?
夏商周——世卿制(世襲制)
漢——推薦任用制度(察舉制)
魏晉南北朝——推薦任用制度(九品中正 制)
隋唐元明清——科舉考試製度
美國的總統大選制度是什麼?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簡介
美國總統大選是一段漫長的歷程,必須歷經政黨初選、提名、競選活動、全民投票、選舉人團投票等階段,才能順利入主白宮。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美國採總統制,行政權屬於總統。總統大選每四年進行一次,並可連任一次。總統兼任三軍統帥,同時不需向國會負責。
●總統候選人資格
依據美國憲法,競選總統的候選人必須符合:在美國本土出生、至少年滿三十五歲、在美國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的條件。
●選舉制度
一、政黨初選
大選年的二月至六月間,各政黨在各州進行政黨初選,產生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政黨代表。
選舉方式有二,一為「直接初選」,透過選民投票方式直接產生黨代表。第二種為「黨團會議」,由基層(如郡)而上的各級會議推選各級代表,最後在州代表會議中推選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政黨代表。
目前多數州採取直接初選方式,其中新罕布夏州為最早進行直接初選的一州。愛阿華州則是全美第一個進行黨團會議的州。此兩州的初選結果,將會影響其後各州的選舉結果,被視為大選風向球。
二、政黨全國代表大會/政黨提名
兩黨通常在七、八月份各自舉行全國代表大會,由各州選出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黨代表,將在此推選本黨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聽取各委員會報告,同時制定黨綱。
在五、六月間,全國代表大會的大部份成員已經產生,各總統候選人擁有多少代表支持也已明朗化,誰將贏得政黨最後提名大致上已經底定。因此,全國代表大會實際上只是認可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提名的最後一道程序而已。
總統候選人的提名,通常在大會的第三天或第四天進行。
三、競選造勢
九月至十一月間,各政黨推出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隨即展開全美的競選造勢活動,上山下海和選民會面,同時也有在電視上發表演說,進行電視辯論等等,競選造勢期間長達八至九周,耗費相當可觀。
四、投票
總統大選的投票分為兩個進程,一為全民投票,二為選舉人團投票。
全民投票:大選年十一月份第一週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二,明定為投票日。這一天的全民投票,實際上並非選舉總統,而是選舉出代表選民的「選舉人團」。選舉人團將在稍後的投票中選出總統,因此可以說,美國總統選舉並非直接選舉,而是間接選舉。
選舉人團投票:大選年十二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選舉人團成員將在各州首府分別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正式的選舉結果,其實在全民投票當天即已確定,因此選舉人團的投票只是一種形式,並不具實質意義。
五、當選/宣誓就職
各州總統選舉的投票結果,將在選舉後隔年的一月六日美東時間下午一時,由參議院主席在參眾兩院聯席會議上公佈。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將於同年一月二十日中午宣誓就職。
●選舉人團制度
全美各州選舉人(Electors)的組合,被稱為「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依據美國憲法規定,總統並非由國會或選民選舉,而是由選民推派的選舉人選舉。
各州的選舉人名額,和該州在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總數相同。聯邦政府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沒有國會代表,一九六一年的憲法修正案中給予該區三個選舉人名額。所以,相當於一百名參議員(每州兩名)的選舉人,加上等同四百三十五名眾議員的人數,連同三名哥倫比亞特區選舉人,就可得出五百三十八張的選舉人票總數。
總統候選人獲得的選舉人票數如達到兩百七十票,即超過全國選舉人的一半,即可宣佈當選。
●選舉人計票制度
目前除了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其餘四十八州均採取「勝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選舉制度。如果某一政黨候選人在該州獲得的票數高於對手,即可獲得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此制度的正式名稱為「G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