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需要帶什麼證件?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去公證處公證需要帶什麼

帶你需要公正的材料,及身份證。

在公證處辦公證要帶什麼東西

一、提供:

1、委託大陸人士代辦的親自簽名委託書(注:委託書須要經過臺灣公證處公證,併到廣西公證協會比對;如系在本處辦理結婚公證,公證員能夠確認委託書上委託人的簽名及相片的,則可以不經臺灣公證處公證);

2、結婚公證書原件(如系在本處辦理的,則免);大陸通行證、臺灣入出境許可證原件,以核對原儲與相片相符;近期免冠二寸證件用本人照片四張以上;

3、大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臺灣戶籍謄本;

4、接生員填寫的嬰兒出生證明、醫學出生證明、與父母登記在一起的最原始的戶籍資料,提供該資料的單位、村、街道須在複印件上蓋章以證實內容與原件相符;

5、無法提供4資料的,則由當事人出生地或連續居住兩年以上的戶籍所在的村委會、街道辦、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證明參考格式:茲證明我村(街、單位等)XXX(在臺人員姓名,下同),女,於X年X月X日在X出生,XXX的生父是YYY,XXX的生母是ZZZ。】,該證明由開具機構蓋公章、出具人簽名,轄區公安派出所籤意見蓋章。

6、生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

7、代理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

8、公證員認為需要的其它資料。

公證處公正需要哪些證件?

人身關係不能斷絕,除非符合法定情節,否則贍養父母是你應盡的義務。

繼承的放棄是你的權利,這個可以公證

帶身份證即可,與父母同時到場!

去公證處需要帶什麼東西?

你的情況屬於繼承公證。

攜帶以下材料: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1)身份證;(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2)原戶口簿或國內註銷戶口證明;(3)身份證(若有)

2、所有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繼承人為第二順序的還應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戶口證明(死亡證明應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區的衛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繼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應提供已故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戶口證明(證件要求如3)

5、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結婚證;

☆如離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2)法院《民事調解書》或

(3)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

☆如未再婚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及以前婚姻狀況終止的證明

6、被繼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7、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由被繼承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

8、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如單位證明、戶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9、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憑證,、股權證明,、股票清單、機動車登記證書、保險合同及理賠證明等)

注意事項:1、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與他人過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也必須提供。

2、

放棄繼承的,應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親自來公證處作放棄繼承聲明或在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辦理公證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1、 申辦各類公證均需具備的證明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護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簽證)或境外其他身份證件複印件、委託書  2、 出生公證  父母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由父母之一或瞭解當事人出生情況的長者填寫)、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係的無需提供)、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3、 親屬關係公證  親屬關係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係的無需提供);  4、婚姻狀況公證  結婚公證:《結婚證》、離婚公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需同時提交法院的判決生效證明)/《調解書》 、未再婚公證:除提交上述離婚公證證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證明(證明材料同死亡公證)外,還需提交未再婚證明 、未婚公證:未婚證明;  5、未受刑事處分公證  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6、學歷、學位、成績、學時公證  學歷(含畢業/肄業/結業)證書、學位證書、在讀/成績/學時證明(均由所在學校出具)  7、工作經歷公證  履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行政職務任命文件、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8、死亡公證  死亡證明(死亡所在醫院或死亡時戶籍所在區衛生防疫站出具);  9、繼承、贈與公證  財產所有權憑證(《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等)、親屬關係證明(贈與公證無需提供);  10、關於照片的使用  申辦出生、學歷、工作經歷公證,交兩寸照片各三張、申辦結婚公證,男女雙方各交兩寸照片三張、公證書到美國、臺灣地區使用的,上述公證事項各交兩寸照片四張、照片應同為黑白或彩色,增加一份副本,相應增加一張照片。  有關專業名稱、單位名稱、境外姓名的專門譯法請當事人(代辦人)提供,並填寫在本處的《外文翻譯登記表》上,如不提供的,則照常規翻譯。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房產公證需要的手續:

(—)辦理房產公證手續要求: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係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二)房產公證辦理手續

1.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2.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3.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託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房產公證的流程:

第1步:當事人準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2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

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辦理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司法部《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代理權資格的證明;(3)需公證的文書;(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具體事項分列如下: 1. 出生公證,辦理出生公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申請人的醫院出生證明、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出生證明,證明應詳列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點(具體到市、縣)及父母姓名(父母已故的要註明); (3)申請人的近期大一寸照片三張; (4)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 2. 親屬關係公證,辦理親屬關係公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證明應詳列申請人的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址以及他們之間是何種親屬關係等; (3)關係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的複印件; (4)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 3. 婚姻狀況公證,辦理婚姻狀況公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書;未婚的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婚證明;離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書或法院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書;喪偶的須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及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喪偶後有(無)再婚證明; (3)申請人的雙人合影照片三張或單人大一寸照片各三張; (4)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 4. 學歷(學位)公證,辦理學歷(學位)公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申請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 5. 經歷公證,辦理經歷公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應詳列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什麼單位從事何種工作或擔任何種職務。有職稱的應提供職稱證書,如工程師證、廚師證、教師證等; (3)申請人的近期大一寸照片三張 (4)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 6. 有(無)受過刑事制裁公證,辦理有(無)受過刑事制裁公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申請人所在單位保衛部門、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公安局派出所或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十一處)出具的有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 (二) 國內民事類公證及應提供的材料: 國內民事公證主要包括繼承權公證、遺囑(遺贈)公證、贈與公證、民事協議類公證(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及析產協議公證)及委託書公證等。 1. 繼承權公證,辦理繼承權公證,繼承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等;代理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委託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並辦理外交認證;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院出具;被繼承人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死亡的,死亡證明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並辦理外交認證; (3)被繼承人的遺產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

公證處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或者要什麼證件?

你們的拆遷安置財產尚未產生,無法辦理公證的.

參考資料:更多請查看法律快車法律諮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67758.html

去公證處需要帶什麼證件

你要辦什麼公證業務,需要帶什麼材料,可以諮詢公證處,業務不同要求不同。比如繼承、委託、贈與、聲明是不一樣的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費用需多少?

首先你的證明你買的房子允許買賣才行。按照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是不允許隨便買賣的。即便你們已經買賣了,公證處還是不會給你公證的。 如果你買的房子是國有土地的化,才允許買賣。那你就需要你們雙方帶著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房產證原件、複印件,土地證原件、複印件,到公證處辦理。費用是房屋評估價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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