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遺失怎麼辦?
支票丟了怎麼辦???? 15分
已經簽發的普通支票和現金支票,如因遺失、被盜等原因而喪失的,應立即向銀行申請掛失。
(l)出票人將已經簽發內容齊備的可以直接支取現金的支票遺失或被盜等,應當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填寫兩聯掛失申請書(可以用進賬單代替),加蓋預留銀行的簽名式樣和印鑑,向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銀行查明該支票確未支付,經收取一定的掛失手續費後受理掛失,在掛失人賬戶中用紅筆註明支票號碼及掛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將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現金的支票遺失或被盜等,也應當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填寫兩聯掛失止付申請書,經付款人簽章證明後,到收款人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其他有關手續同上。同時,依據《票據法》第15條第3款規定:“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後3月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後,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激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待票人在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票據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請。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請書上,應寫明票據類別、票面金額、出票人、付款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並說明票據喪失的情形,同時提出有關證據,以證明自己確屬喪失的票據的持票人,有權提出申請。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掛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請公示催告以前,票據已經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請,付款銀行也不再承擔付款的責任。由此給支票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失票人自行負責。
按照規定,已經簽發的轉賬支票遺失或被盜等,由於這種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購買商品,銀行不受理掛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銀行申請掛失止付。但可以請求收款人及其開戶銀行協助防範。如果喪失的支票超過有效期或者掛失之前已經由付款銀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應由失票人自行
要是在你掛失錢被取走了:
1.到開戶行打一張對帳單看錢出去了沒有,錢如果已經划走了,你得從銀行找.看錢轉到哪裡了,
轉到個人你找個人轉單位你找單位.因為從轉帳支票轉錢個人要拿身份證,單位要蓋章,否則銀行不付款.
2.如果對帳單上沒有記錄,而且距開支票已超過10天那支票就作廢了,不用擔心
3.你放心支票不是現金,支票有號碼,誰取都有記錄
支票丟失怎麼處理?
問:使用支票時應注意什麼問題?丟失時怎樣處理?
答:在使用支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填寫,這樣在丟失後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票據法》規定,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是表明“支票”字樣;二是無條件支付的委託;三是確定金額;四是付款人的名稱;五是出票日期;六是出票人簽章。支票上未記載上述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一些不符合規定做法如支票填寫不齊全就交付使用,支票收款人代為出票人進行填寫等,一旦該支票丟失,將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丟失了支票,根據《票據法》第十五條規定,可採取如下三種方式補救,即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需強調的是,無論採取哪種措施,均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一必須有喪失票據的事實。即票據因丟失、遺失、被盜等原因而使票據權利人脫離其對票據的佔有。二失票人必須是真正的票據權利人。三喪失的票據必須是未獲付款的有效票據。
一、掛失止付指失票人將喪失票據的情況通知付款人並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暫停支付的方法。根據《票據法》十五條規定,掛失止付的票據應當是不屬於未記載付款人的票據或者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據。未記載付款人的支票屬於無效票據,故不能掛失止付。
掛失止付僅僅是失票人在喪失票據後可以採取的一種暫時的預防措施,以防止票據被冒領或騙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據喪失後先採取掛失止付,再緊接著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訴訟;也可以不採取掛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後發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訴。一般而言,喪失票據後應通知付款人掛失止付為宜,因為法院受理有個過程。
二、公示催告指票據喪失後,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確定的利害關係人限期申報權利,逾期未申報者,則權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過除權判決宣告所喪失的票據無效的一種程序。
三、普通訴訟指喪失票據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據金額的活動。
採用訴訟方式,應注意如下幾點:一、票據喪失後的訴訟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時,也可將其他弗據債務人(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等)作為被告。二訴訟請求的內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的到期日或判決生效後支付或清償票據金額。三、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訴時,應提供新喪失的票據的有關書面證明。四、在判決前或付款前,付款人或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失票人提供抵押,以防由於付款人支付已喪失的票據票款後可能出現的損失。五、在判決前,喪失的票據出現時,付款人應以該票據正處於訴訟階段為由暫不付款,而將情況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應終結訴訟程序。沒爭議的,由真正的票據債權人持有票據並向付款人行使票據權利;有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確認。在判決生效後,喪失的票據出現時,付款人不為付款,應將情況通知失票人。無爭議的,由真正的票據權利人向付款人行使票據權利;如有爭議,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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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丟了怎麼辦
去銀行掛失。
支票丟失,可以去付款銀行填寫掛失止付通知單並簽章,辦理掛失止付手續。
《支付結算辦法》:
第四十八條 已承兌的商業匯票、支票、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以及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未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以及未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不得掛失止付。
第四十九條 允許掛失止付的票據喪失,失票人需要掛失止付的,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一)票據喪失的時間、地點、原因;
(二)票據的種類、號碼、金額、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
(三)掛失止付人的姓名、營業場所或者住所以及聯繫方法。
欠缺上述記載事項之一的,銀行不予受理。
轉賬支票丟失怎麼辦?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第126條“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你那張支票銀行已不會再受理,因此可以要求你單位重開。
怎麼辦啊,支票的存根我弄丟了
1、轉賬或現金支票?
2、如果是1的情況,可以用轉賬或現金支票的下一張空白的支票頭,把空白支票部分作廢,在徵得你的財務主管同意的情況下;
3、或者到銀行將轉賬支票複印,請銀行在複印件上“情況屬實”,並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
現金支票存根聯遺失怎麼辦?
明確提現的時間,到銀行要求提供現金憨票的複印件,再加蓋業務章(可能要收費),這樣就可以和銀行的對帳單一致了,也可以作為記帳的依據。
轉賬支票存根弄丟了,怎麼辦?
寫個說明,讓你們財務科長等相關人員簽字,再讓銀行確認簽章後,你們入賬就行了啊
單位收到的轉賬支票丟失怎麼辦??急求!
收到的支票應該是你們客戶給你們的,上面應該有金額的啊?還有明確的收款人和他們公司的印鑑章(財務章,法人章)啊,怎麼會是空白?,如果真的丟失,沒有簽發人的印鑑章就算是撿到的人自己寫上金額也是沒有用的
支票丟失如何掛失呢?
(1)從民法和經濟法的有關規定看,“遺失聲明”是一種單方民事行為,並無法律意義。依照法律,為他人設定義務的單方法律行為,必須由原法定機關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做出。遺失支票的作廢聲明行為,明顯缺乏成立單方法律行為的條件。不僅如此,遺失人聲明空白支票作廢,還有害不幸福會,因為刊登遺失聲明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通過合法形式達到轉嫁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拒絕履行票據合同義務。因而,該民事行為一開始就缺乏法律效力。(2)從《民事訴訟法》得知,遺失人不能對空白支票通過申請催告程序來宣佈遺失支票無效。民法規定,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請人僅限於因被盜、遺失,或者喪失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持有人,即持票人,而非票據籤 發人。而且,公示催告必須有確定的和範圍。即申請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供票面的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而遺失的空白支票除發票人事項外,其他票據內容一概不詳。公示催告程序是為喪失票據的票據權利人能依法繼續行使票據權利而設立的。法院因此做出判決不會對其他人的合法權利有所妨礙。若對遺失的空白支票由法院通過該程序宣告無效,勢必對善意取得該支票的持票人(如銷貨方)以及其他票據關係人(如開戶銀行)產生不利用影響,引起票據關係紊亂,這與民法中設立公示催告程序的立足點是背道而馳的。(3)從《銀行結算辦法》可知,如帶出蓋有單位印章的空白支票遺失,純屬違章行為。(4)從實踐看,“遺失聲明”不起作用,如被冒領支付,銀行不負經濟和法律責任,受損失的仍歸空白支票遺失者。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結算辦法》相關規定:“已簽發的現金支票如果遺失,可以向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掛失前已支付,銀行是不予受理的;如果已簽發的轉賬支票遺失,銀行不在受理掛失,可請求收款人協助防範。”這就是說,不是所有的支票遺失後都能掛失,只有現金支票遺失了,銀行才受理掛失,但也只能搶在支付之前。因為支票是開戶單位委託開戶銀行從其存款賬戶上支付款項的命令書,只要支票外間齊全,填寫規範,銀行見票即付,不得壓票。又因為銀行只能起結算中介作用而不負責墊付資金,所以一旦在掛失前款項已支付,銀行不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如果印章齊全,填寫規範的轉賬支票遺失,可迅速通知收款人協助防範,防止用遺失的轉賬支票冒購商品;如冒購商品已成事實,可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力爭儘快追回全部或部分資金。鄭州匯票貼現對遺失的空白現金支票、空白轉賬支票,銀行也不受理掛失。第一是:及時到開戶銀行掛失止付; 第二是:請求有關單位協助防範。注意:造成不要到電視臺、電臺、報社等新聞單位刊登聲明作廢一類的廣告。支票作為一種同城(現在跨城有額可以用了)結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來代替現金流通的。遺失了支票,就等於遺失了貨幣資金,如果處理的不好就很有可能給單位或集體帶來經濟損失。但支票畢竟不等同於現金,如果是現金丟失了就沒法追回的可能性就不大了!但支票只要正確、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是可以避免支票的丟失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本文由南京銀行匯票貼現整理髮布。
支票過期 但丟失了怎麼辦
支票只要是過期了,等同於廢紙一張埂所以這張作廢的支票對你公司沒有什麼損失。丟了也就丟了,下次注意點兒就行了。作廢支票的保存只是為了便於以後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