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己故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11-08

斯人已故什麼意識

這人已經逝世~~

斯人已逝什麼含義

是中文裡委婉的修辭手法

用於表示一個人已經死掉了

相當於pass away(委婉說死)

和die(直接說死)的區別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什麼意思 10分

樓主,鄙人在百度上查找了一下

Some of us get dipped in flat,some in satin,some in gloss.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and when you do,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

出自電影《怦然心動》

好像是韓寒自己理解的,全句:有人住高樓,有人在深溝,有人光萬丈,有人一身鏽,世人萬千種,浮雲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翻譯1.世人萬千種,浮雲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翻譯.但總有一天,你會遇到個絢麗的人,她讓你覺得以前遇過的所有是浮雲.

第一種譯法是韓寒的,第二種是直譯.

那個人(特指)像彩虹一樣絢麗多彩,只有你遇見了,你才知道世界真的有這樣的人.

希望對你有用,

人物指的是什麼

人物

1、泛指人

2、特指有能耐的人:這傢伙是一個人物

3、小說等藝術中出現的人及角色

故天將降大任與斯人……有什麼例子可以說明

貝多芬

祖父與父親都是宮廷歌手。在大部分時間裡,他的父親都喝得大醉,沒有對家庭和氣過一點,甚至連家人們是否有足夠的吃穿都從未過問。起初,善良的祖父還能使這個家庭免受太多的苦;反過來,他最大的孫子的音樂才能也使老人感到莫大的欣慰。但是當小貝多芬只有四歲時,祖父就去世了。貝多芬的父親常把孩子拽到鍵盤前,讓他在那裡艱苦地練上許多小時,每當彈錯的時候就打他的耳光。鄰居們常常聽見這個小孩子由於疲倦和疼痛而抽泣著睡去。不久,一個沒什麼水平的旅行音樂家法伊弗爾來到這個市鎮,被帶到貝多芬家裡。他和老貝多芬常常在外面一個小酒館裡喝酒到半夜,然後回家把小路德維希拖下床開始上課,這一課有時要上到天亮才算完。為了使他看上去象一個神童,父親謊報了他的年齡,在他八歲時,把他帶出去當做六歲的孩子開音樂會。但是天下哪有後天培養出來的神童,儘管費了很多事,老貝多芬始終沒有能夠把他的兒子造就成另一個年輕的莫扎特。與莫扎特相比,貝多芬的童年 太不幸 了。莫扎特在童年受到良好的教育,他的練功時間是愉快而安靜的,有著一個慈愛的父親和一個被鍾愛的姐姐;而貝多芬則不然,雖然他的演奏贏得了家鄉人的尊敬,但世界性的旅行演出卻遠未象莫扎特那樣引起世人的驚歎。

失聰

當他真切地感覺到自己的耳朵越來越聾時,他幾乎絕望了。人生似乎不值得活下去了:對一個音樂家來說,還有比聽不見他喜歡聽而且靠它生活的甜美聲音更不幸的事情嗎!起初,只有威格勒醫生和斯蒂芬.馮.勃羅伊寧等幾個老朋友知道他的不幸。他放棄到各王宮去聽他如此喜愛的歡快的音樂會,他怕人們注意到他的耳聾,以為一個聽不見聲音的音樂家是寫不出好作品來的。不!他想起他想寫的一切音樂,“我要扼住命運的喉嚨!”也許對他來說,在耳聾的時候創作音樂並沒有別的音樂家那麼難。在他看來,音樂不僅是用迷人的聲音安排各種主題或音型,它也是表現最深刻的思想的一種語言。

文言文中的代詞什麼意思

文言文中的代詞是起替代、指示作用的詞。古代漢語裡的代詞可以分為人稱代詞、指示代詞、疑問代、無定代語、特殊代詞等五類。

一、 人稱代詞 人稱代詞包括第一人稱代詞、第二人稱代詞、第三人稱代詞。

第一人稱代詞“吾”、“我”、“予”、“餘”、“朕”等。例如:

① 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夫子加齊卿相》)

② 今日病矣!予助苗長矣。(同①)

③ 餘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管晏列傳》)

④ 朕皇考曰伯庸。(屈原《離騷》)

代詞“我”“予”“餘”可以作主語、賓語、定語。“吾”在先秦時多作主語和定語,在否定句中可以作賓語,在一般句子中作賓語比較少見。“朕”在秦以前是一般的人稱代詞,並非皇帝專用,所以在例④中屈原可以自稱為“朕”

第二人稱代詞有“女(汝)”、“爾”、“若”、“而”、“乃”等。例如:

① 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呂相絕秦》)

② 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孫子列傳》)

③ 我無爾詐,爾無我虞。(《左傳•宣公十五年》)

④ 上曰:“為我楚舞,吾為若楚歌〉(《留侯世家》)

⑤ 呂后真而主矣。(同④)

⑥ 必然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漢書•項羽傳》)

其中“女(汝)”、“爾”、“若”可以作主語、賓語、定語,“而”、“乃”一般多作定語。

第三人稱代詞有“其”“厥”“之”等。“其”主要充當定語。例如:

①民未知義,未安其居。(《城濮之戰》)

②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孟子•離婁下》)

例①“其”代“民”,例②“其”代妻與妾的良人,均指人,充當定語。“其”還可以充當主謂詞組成分句的主語。例如:

① 我持白璧一雙,欲獻大王;玉斗一雙,欲與亞父。會其怒,不敢獻,公為我獻之。(《史記•項羽本紀》)

② 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史記•陳涉世家》)

③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燭之武退秦師》)

④ 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城濮之戰》)

例①②中的“其怒”“其賢”“其死”是主謂詞組充當賓語,“其”是主謂詞組的主語。例③④中的“其”充當分句的主語。

“厥”的語法功用大致和“其”相當,在句中充當定語。例如:

① 亦悔於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呂相絕秦》)

在上古漢語裡,“其”不用於賓語的第三身代詞是“之”。例如:

①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晏子出,遭之塗,解左驂贖之。(《管宴列傳》)

② 賈尚幼,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城濮之戰》)

充當雙賓語中的近賓語和充當兼語式中的兼語,也是“之”的語法功能,這種功能是和“之”充當賓語的功能相通的。例如:

① 公語之故,且告之悔。(《鄭伯克段於鄢》)

② 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為之舟。(《逍遙遊》)

③ 有臣柳莊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聞之死,誰往。(《禮記•檀弓上》)

④ 水非石之鑽 ,索非木之鋸,漸靡使之然也。(《上書諫吳王》)

例①②中的第三處詞“之”充當雙賓語中的近賓;例③④中的二處代詞“之”充當兼語。“之”充當兼語的情況比較少見。

“之”和“其”都不是典型的第三人稱代詞,這主要是因為它們的語法功能並不完備,即除了能分別充當賓語定語外,在上古它們都不能充當單句的主語。此外,說它們並不是完備的第三人稱代詞,還由於下面的兩種情況。

一是“之”和“其”除稱代以外,還可以稱人或物。例如:

① 請京,使居之。(《鄭伯克段於鄢》)

② 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齊侯使宴嬰請繼室》)

③ 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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