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專項計劃有什麼用?
高考貧困生專項計劃是什麼
為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比例,2016年繼續實施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三大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
一、擴大實施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學生。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2016年安排招生計劃6萬名,比2015年增加1萬名。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高校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2.繼續實施地方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由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的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3.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高校專項計劃單報志願、單獨錄取,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特別是農村學生人數相對較少的高校,要進一步增加招生名額,努力使本校農村學生人數明顯增加。
4月5日前,有關高校公佈招生簡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5月15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資格初審。5月30日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
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招生與普通招生有什麼區別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等五部委日前聯合發出《關於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從今年開始,“十二五”時期每年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計劃總增量中安排1萬名左右本科招生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生源範圍為國務院確定的21個省(區、市)的680個貧困縣。 據瞭解,該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將集中組織以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高校定向招生。承擔專項計劃實施任務的高校,將根據貧困地區特別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農林、水利、地礦、機械、師範、醫學以及其他適農涉農專業為主招生;國家按貧困地區生源比例和專業需求等因素安排分省計劃數量;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前錄取。
高考貧困生專項計劃得了有什麼好處?
具體政策是各大院校自己制定的,優惠有降分錄取和過線後優先錄取等,如果有自己的目標院校的話,可以找一下該校發佈的具體政策文件。祝你好運,圓夢高考
貧困專項和貧困定向有什麼區別?
全稱:2012年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工作
- - 不知道你咋分解的 是一個意思的
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簡稱“貧困地區”,
給你舉個例子吧
一、報名條件
1.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戶籍在貧困縣(區);
3.高中三年學籍在貧困縣(區)。
考生資格審查由有關縣(區)招生委員會統籌安排,其中學籍審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戶籍審核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各地要安排專人,嚴格執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資格審核的責任落到實處。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學和縣(區)招辦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證號、取得高中三年學籍的中學名稱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在當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由縣(區)招辦於6月15日前報市招辦彙總,市招辦於6月18日前報省招辦備案。省招辦將在錄取結束後,對被錄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舉報且經查實存在資格造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同時追究縣(區)資格審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填報志願
專項招生計劃與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在陝招生計劃同時公佈,考生可通過“招生考試特刊”或招生計劃彙編查閱。其中本科在提前批本科與一批本科之間單設批次,專科在三批本科之後高職(專科)之前單設批次。經縣(區)公示合格的考生,可在網上相應的“單設批次”欄目填報志願。本科填報時間與提前批次相同,專科填報時間與三批本科相同。採取梯度志願模式,考生可選報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報四個專業,同時設有“願否錄取到其他專業”的調劑表態欄目供考生選擇。
三、錄取
專項計劃本科錄取在提前批本科結束後、一批本科開始前進行投檔;專科錄取在三批本科結束後、高職(專科)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省招辦按照專項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由高分到低分投檔,高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願順序錄取,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處理。未完成計劃採取徵集志願辦法補充,直至完成計劃。
四、加強領導,做好宣傳
有關市、縣(區)招辦要充分認識面向貧困地區實施專項計劃招生的意義,儘快向同級招委會彙報,落實國家五部委通知要求,做好專項計劃相關政策宣傳工作,加強考生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要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一、充分認識實施專項計劃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貧困地區發展,明確要求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作為主戰場,提高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加大高校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力度。實施專項計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階段扶貧宏觀戰略部署、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貧困地區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客觀需要。各省級教育、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等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充分認識實施專項計劃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努力為貧困地區選拔、培養更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特別是應用型、複合型、技能型人才,推動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準確把握專項計劃實施目標和工作原則
十二五期間,每年在全國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萬名左右專項計劃,以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為主。本科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地方高校共同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高職計劃由國家示範性(含骨幹)高等職業學校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通過專項計劃......
國家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劃有什麼好處
國家劃定一部分縣區。一部分高校拿出一定的資源。支持貧困地區高校畢業生能夠進入更好的大學深造。
在這一批次當中,高校錄取的分數可能會降很多。
農村專項計劃什麼意思
據瞭解,“十二五”期間,國務院確定的21個省(區、市)的680個貧困縣,每年有約1萬名學生將成為“國家扶貧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受益者,以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的方式進入大學。專項計劃將以本科一批為主,教育部及各省級教育部門確定承擔培養任務的高校,根據貧困地區特別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農林、水利、師範、醫學以及其他適農涉農等貧困地區急需專業為主招生;國家按貧困地區生源比例和專業需求等,安排各省計劃數。具有貧困地區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填報專項計劃志願。
“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是什麼東西?
指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各大學以適農涉農等貧困地區急需專業為主,設立名額專項招收來自貧困地區的考生的招生計劃。該計劃要求考生必須有在貧困地區連續6年的戶籍。
高考的時候貧困專項計劃表通過的人有什麼好處嗎
可以享受降分錄取的優惠條件呀!
貧困地區專項計劃中的三個計劃有什麼相同點,或者區別,擇校,專業方
2016年繼續實施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三大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
一、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學生。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2016年安排招生計劃6萬名,比2015年增加1萬名。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高校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2.地方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由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的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3.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高校專項計劃單報志願、單獨錄取,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特別是農村學生人數相對較少的高校,要進一步增加招生名額,努力使本校農村學生人數明顯增加。
如果考生符合多個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可以同時報考。
優勢:
1、符合報考條件的農村考生可以報考農村專項計劃,參加農村專項計劃招生的都是部屬或省屬的重點院校,要是按照普通考生錄取,會高出一本分數線很多分,而農村專項計劃一般都是在本科一批分數線上投檔錄取。
2、報考農村專項計劃的優惠政策很大,重點院校基本上都可以優惠30-60分,有的學校甚至達到本科一批分數線就可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