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主要管什麼?
建設局主要負責什麼
縣城建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城市和村鎮規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建築業、勘察設計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以及城建監察管理業的政策法規及相關的中長期規劃,並結合本縣實際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縣城市和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執行“一書兩證’’制度,負責規劃的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依法監督和管理全縣的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負責建築活動中的資質管理、工程發包和承包的管理、監理單位的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對從事活動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勘察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進行監督;負責建設工程的報建、施工許可以及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築業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工作和建築市場強制性標準的實施監督和管理工程質量。
(四)負責全縣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主管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開工報告審批、施工組織及竣工驗收;參與全縣主要建設項目的論證、可行性研究和選址等前期工作。
(五)負責勘察設計市場的管理工作,對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和註冊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對勘察設計文件實行審查制度、質量監督制度和事故報告處理制度,監督管理勘察設計活動,依法查處勘察設計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六)負責城市和村鎮規劃區內各類用地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管理全縣房地產業,指導和管理住宅建設、房屋拆遷、房地產開發經營以及房屋商品化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住房制度改革。
(七)監督管理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負責汙染防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環境保護;負責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地環境、聲環境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和管理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和城市綠化、雕塑工作;確立城建監察的工作目標,負責城建監察的業務指導;綜合管理城市計劃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九)主管全縣村莊和集鎮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擬定小城鎮發展計劃,負責村鎮土地開發和利用;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試點、示範工作;推廣應用村鎮建設的新標準、新技術、新產品,推進小城鎮建設的健康發展。
(十)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縣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城建系統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區城建局主要職責
區城建局是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轄區城市建設管理規劃和有關規定。
(二)依法對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佔道經營方面實施管理與行政處罰,對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林政等所屬專業部門工作實施指導。
(三)負責建築物、構築物容貌管理,對佔道商亭、門頭牌匾、廣告燈箱設置審核與管理。
(四)負責轄區施工工地現場管理、轄區光環境建設、燈飾小品設置及城市雕塑管理,組織防颱防汛抗震救災、山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負責綠地臨時佔用、樹木砍伐(移植)審核於收費,負責全民義務植樹發動組織與收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全區人民防坑地道技術檔案,做好人防工作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大型建築物倒塌事故級地震災害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等工作。
(八)負責管理下屬事業單位。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建局管什麼呢?
主要負責城市建設,包括按城市規劃安排固定設施和場所的建設鼎城市道路的規劃和鋪設,以及對違章建築的拆除等。
城建局有什麼職能?
城建局職能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市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各項方針、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制定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其實施。
2.負責全區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和城建大中型建設基礎上的規劃審查和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翻建指標的管理。
3.負責參與城區重要規劃工作的管理、審查和協調;指導監督我區規劃的實施;從宏觀管理上,對重大規劃審批基礎上進行審定;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4.直接組織我區重點工程建設,確保工程進度、工期和質量。
5.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階段的國家(建設部)省(建設廳)建設標準定額,並制定本區的實施方案和措施;制定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招投標法規;管理和監督有關設計、施工的招投標活動;綜合管理工程的監理工作;指導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的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6.指導商品住宅建設;指導全區持續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7.主持我區重點工程的規劃和初步設計,擴初設計的審查,掌握工程進展情況,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組織重點工程竣工驗收。
8.負責制定城區近期和長遠的綠化規劃,組織實施城區的綠化建設和與日常的綠化管理。對遼化公司所屬各單位、區屬及駐區單位的綠化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評比等項工作。組織開展全地區的全民義務植樹的任務,檢查驗收完成全民義務植樹任務的情況。
9.負責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做好本地區環境監測和環境汙染的防治工作。
10.負責城區道路的清掃保潔、生活垃圾的清運,公廁及垃圾排放溝的建設與管理。
11.負責城區道路、橋涵、排水溝、護路檔土牆、人行路及市政設施、園林設施、環衛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12.負責全區集體建築安裝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查、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技術培訓等項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13.負責城區的森林防火、林內樹木的扶育和管護。
14.負責宏偉區城市防汛工作,督促檢查各責任單位防汛任務的完成,保證新開河大壩的安全渡汛。
15.負責繳納全局職工的各項保險、公積金,制定勞動定編定員、審批工資獎金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16.負責局屬建築企業的行業領導,行使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能。
17.負責全局的法制建設,監督檢查各項法規的貫徹執行。
18.負責對所屬各單位黨的組織、宣傳、紀檢、老幹部、精神文明建設、工會、武裝、保衛、共青團等項工作,組織實施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19.完成區委、區政府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內設機構
1、行政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各部門的政務工作,草擬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上呈下達的各種文字材料,處理來往公文並催辦,負責文書管理,安排各種會議、接待來信來訪、計劃生育及局屬基層單位的管理。負責全局的行政福利,職工的住房分配,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更值人員的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
2、黨委辦公室:具體負責處理黨務、組織、宣傳、紀檢、統戰、精神文明、工會、共青團等日常工作。負責處理黨委日常的黨務工作,督促檢查各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黨委的決議、決定,指導各單位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配合區委組織部搞好區管副科以上幹部的考核及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和使用。負責局黨風黨紀的教育,違紀案件的查處,全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來信、來訪工作。組織並開展職工的勞動競賽和文體活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承擔職工代表的組織召開和提案審查。
3、城建辦公室:負責編制局年度基本建設、技措、大修、維修、設備購置計劃及組織實施......
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建設局屬於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行政監察工作。
(二)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市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
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
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管理全市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
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合作;
負責核發市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廣告及設施、城市公共客運、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城建監察工作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
負責全市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市城市規劃區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城建監察工作。
(五)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
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房產總量;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負責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並監督實施;
指導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的房地產發證、交易等工作;
指導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
指導建築智能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
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切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省外、國(境)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幹部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住建局管什麼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工程建設、城鄉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城市綜合開發業、城市供水、燃氣等相關的公用事業、內河整治、管理、牆體材料革新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全縣建設行政地方性立法項目建議,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提出有關政策措施;編制有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歸口管理行業的計劃、統計、信息工作。
(二) 負責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負責監督指導《縣城總體規劃》的具體實施,組織編制縣城規劃區範圍內各種單項專業規劃、各個小區的詳細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規劃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三)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質量和施工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築企業、裝飾裝修企業、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工程招標投標代理諮詢、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檢驗測試單位的資質認定、初審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四)指導全縣城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供水、排水(排澇)、燃氣、熱力、市政設施、汙水處理、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協助有關部門指導縣城規劃區節水和地下水的開發和利用;指導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和城建監察;主管全縣風景名勝區和縣城規劃區內的園林綠化工作。
(五)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推進小城鎮綜合改革。
(六)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依法管理房政、房權產籍、房屋拆遷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轉讓、租賃、抵押評估以及危房鑑定、白蟻鑑定、房屋維修物業等的管理;指導城鄉規劃區內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
(七)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八)負責全縣建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局管行業的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合作交流、技術創新和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九)制訂全縣建築系統人才教育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縣建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管理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歸口管理建設系統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和職業技術鑑定工作。
(十一)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同和外事工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城建局主管什麼
如果滿意請採納。
我跟你說說吧。城建局各城市設置形式不同。大一點的叫建委,小一點的交城鄉建設局。 它的職責我想主要有以下內容:一是城市建設,包括大項目建設,城市市內的架橋、地鐵、輕軌建設等;二是市容管理,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廣告牌匾管理;三市市政建設管理,包括建設維修城市道路、城市亮化美化,路燈管理,排水、汙水處理;四是公用事業管理,包括城市供水、供熱、燃氣管理等;五是園林綠化管理;六是城市規劃管理,違章建築管理拆除等;七是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工作。等等這些吧,建設局的職能最廣泛了。是市政府部門中相當重要的部門了!!!! 給我分吧。。要想再詳細問,給我發信息。
城建局是什麼單位
市屬事業單位,或省屬事業單位
城建局是做什麼的呢,主要是做什麼工作的呢?:
建設局執法職責與權限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起草或制定全市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業、建設市場、老城改造、房屋拆遷、城市綜合開發和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文件。
(二)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編制中近期城市建設計劃綱要;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制訂工作。
(三)參與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計劃的編制,上報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和年度城市建設計劃,指導、檢查、督促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
(四)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設行業各類企業資質,負責各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飾裝修、監理和材料設備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建築市場監察等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建設行業的國際經濟技術引進合作和工程承包及勞務合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城市房屋拆遷法律、法規;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許可管理和拆遷經營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全市住宅區市政公用環衛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管理;牽頭負責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和交接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經營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和實施全市住宅產業化發展工作,參與編制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住宅發展計劃的制訂工作,參與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鄉村城市化發展;指導村鎮建設項目、住宅以及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活動,對建設項目進行質量、安全檢查。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的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和施工圖設計審查;統一管理工程建設抗震設計規範和抗震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負責建設技術市場管理、科技成果鑑定、科技成查轉化和推廣應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部分建設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準用管理工作;負丁新型牆體材料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的管理。負責全市供水、排水、燃氣行業管理和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生活汙水處理;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經營服務單位的資質審批與管理以及市政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及附屬市政設施的統一管理與維護。
(九)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職稱、培訓等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建設局是幹什麼的?
建設局執法職責與權限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起草或制定全市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業、建設市場、老城改造、房屋拆遷、城市綜合開發和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文件。
(二)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編制中近期城市建設計劃綱要;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制訂工作。
(三)參與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計劃的編制,上報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和年度城市建設計劃,指導、檢查、督促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
(四)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設行業各類企業資質,負責各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飾裝修、監理和材料設備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建築市場監察等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建設行業的國際經濟技術引進合作和工程承包及勞務合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城市房屋拆遷法律、法規;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許可管理和拆遷經營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全市住宅區市政公用環衛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管理;牽頭負責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和交接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經營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和實施全市住宅產業化發展工作,參與編制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住宅發展計劃的制訂工作,參與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鄉村城市化發展;指導村鎮建設項目、住宅以及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活動,對建設項目進行質量、安全檢查。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的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和施工圖設計審查;統一管理工程建設抗震設計規範和抗震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負責建設技術市場管理、科技成果鑑定、科技成查轉化和推廣應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部分建設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準用管理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的管理。負責全市供水、排水、燃氣行業管理和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生活汙水處理;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經營服務單位的資質審批與管理以及市政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及附屬市政設施的統一管理與維護。
(九)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職稱、培訓等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程建設稽查大隊執法職責與權限
1、宣傳貫徹國家、省關於工程建設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監督和稽查,並依法查處工程建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3、受理各類違法、違規建設的投訴和舉報;
4、參與建設局組織的有關監督檢查活動等。
是有行政執法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