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門診病例保存多久?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住院病歷保存多少年,門診病歷保多少年?
根據法律規定,病歷分為三種:
一、住院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於30年,遺失或損壞均為院方責任;
二、在醫院建立檔案的門診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於15 年;
三、由患者保存的門診病歷,包括化驗單、檢查單、掛號票根等,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病歷能存多少年??
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53條規定,醫療機構的門診福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15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年.
不過大型的醫院好多都是永久保存的
醫院對於住院病人的病歷資料一般保存多少年?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15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年.診所之病歷,應指定適當之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10年。
醫院病例保存多久 5分
醫院病歷保存30年。
2011年的病歷肯定有。
帶患者身份證,到病案室複印即可。(節假日休息)
誰知道醫院住院病例檔案,醫院保存多長時間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 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