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投訴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實名舉報都需要什麼材料
與投訴舉報內容對應的具體證據資料
去工商局投訴需要哪些資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
第十一條 消費者投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投訴人;
(二)有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範圍。
第十二條
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和12315網站投訴平臺等形式投訴的,應當載明:消費者的姓名以及住址、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投訴的日期等。
消費者採用電話、上門等形式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記錄前款各項信息。
去勞動局投訴需要帶什麼證件或資料嗎?
1,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2、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工商投訴舉報必須提交身份證明嗎
【1】在網上向工商局舉報,舉報者應該寫真名,地址,必須寫身份證號碼,
可以選擇匿名舉報,或者實名舉報。
去工商局面對面舉報,當事人必須提供舉報人真實信息,身份證原件。
可以選擇讓工商部門對自己姓名,身份證號保密。
【2】實名舉報,寫真實的身份證號碼,可以便於調查事件真相,
便於問題處理結果後,把處理結果給舉報人 回覆。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第十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投訴、申訴、舉報、其他機關移送、
上級機關交辦的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並決定是否立案;
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第十九條 對於不予立案的投訴、舉報、申訴,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准後,
由辦案機構將結果告知具名的投訴人、申訴人、舉報人。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不予立案的相關情況作書面記錄留存。
舉報偷稅漏稅需要什麼材料,詳細一點
直接將您所描述的情況寫一個詳細的舉報材料,寄給當地國稅局的稽查局即可。儘量把事實描述得詳盡些,最好是實名舉報,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稅務局對實名舉報,一般是有舉必查的。
如果單位的某人編制很明顯是花錢的,可以實名舉報嗎?需要什麼材料啊?
當地的紀律檢查委員或者是反貪局,也可以到市裡舉報。
所謂實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的行為。實名舉報還要提供準確的聯繫電話和通信地址,聯名舉報的應署明主要聯繫人。目前,國內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勵實名舉報辦法。
舉報別人受賄需要什麼證據
舉報他人犯罪不必須提供證據,即提供證據不是舉報的必要要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隱蔽,很多情況下舉報人難以提供確實的證據。舉報不需要證據、舉報不用實名,但是實名舉報和提供證據更有利於準確、高效查明事實。
舉報權,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一種具體形式,因而屬於公民基本權利的範疇。我國 <憲法> 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需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憲法>
舉報方式可以寫舉報信、撥打舉報電話、寫舉報郵件等等。
舉報受賄最有效、最有力的證據難以列舉,因為犯罪手段多種多樣,只要儘量把自己掌握的情況盡肯能詳盡的提供給紀檢、監察機關即可。
請問實名舉報用什麼方式?
實名舉報需要什麼材料
去勞動局投訴要什麼材料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撫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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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快遞遞交辭職信
2、單位違法同上,單位簽收了辭職信就可以閃人
3、僅供參考,請找當地律師
舉報村官貪汙,要準備什麼材料
如果證據確切,不是捕風捉影,建議署名舉報(實名舉報),至少留個聯繫方式。
如額外擔心報復等後患,可技巧性署名舉報或向上級紀檢機關署名舉報。
為什麼提倡實名制舉報呢,原因有三
1.署名舉報優先辦理,及時回覆。我們這種小地方接到署名舉報內部工作要求是必須回覆。
2.便於調查人員進一步聯繫核實,你不知道當辦案人員拿到一封沒頭沒尾寫得含含糊糊的舉報信,又無法聯繫到舉報人,無法進一步核實外圍情況,直接按照舉報信那點線索去必然打草驚蛇無功而返時有多討厭匿名舉報。
3.可以簡單分離一些無意義捕風捉影或誣告陷害的舉報。
舉報前簡單瞭解一下 分級管理:
中紀委管中管幹部;省紀委管省管幹部,如地市區的正副書記、正副市長、市委常委、省直部門正副職、大學院校書記、校長、省管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等;地市區紀委管市管幹部,各縣市區正副書記、正副縣長區長,縣委區委常委等;縣紀委雜一些,簡單的說管縣範圍內非直屬單位的正科級以下幹部;鎮紀委管鎮鄉鎮幹部和村官。監察局類似。
你的舉報件交出去後會去哪裡,就是按分級管理來的。比如你反映的是省水利廳某副廳長,你的舉報件就得往省紀委、中紀委信訪室遞。比如你反映的是鎮村幹部,可以往縣紀委、鎮紀委遞。也可以往對應的書記省市縣長信箱遞,然後被領導籤批後轉到對應的紀檢機關。
回覆反饋:
紀委、監察局信訪室在接到舉報之日起10至15個工作日內(具體時間因各地資源配置不同而異,但不會超過1個月)將受理情況和辦理時限告知舉報人(不是辦理結果哦)。
如果初步核實下來舉報屬實,信訪室就會將舉報線索移交給紀檢監察室,或再次初核,或立案調查(這個流程就長了,少則一個月,多則半年一年,個別線索甚至經營數年)。
這裡有個關鍵點,《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中規定,對於上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求報告調查處理結果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承辦的紀律檢查機關或有關黨組織一般應在三個月內報告結果;不能如期報告時,要說明理由和辦理情況。如果你提供的案件線索較為詳實,署名撕破臉死磕到底,可以考慮迂迴戰術(不推薦)。
廢話了那麼多,下面就是如何提高舉報的回覆率和舉報人的安全性了
個人總結的案件線索調查優先級(依次遞減):
1.群體性上訪
2.上級領導或上級紀檢部門籤批或交辦件
3.內容詳實具備可查性的信訪舉報(無論是否署名)
4.內容含糊的署名舉報
5.毫無價值的署名舉報
6.內容含糊的匿名舉報
7.毫無價值的匿名舉報(通常沒時間調查這個)
關鍵詞——署名舉報
真實姓名
(1.我們不會核實舉報人的身份證;2網名明顯不行.)
準確的聯繫方式
(目前電話號碼的獲取來源還是挺多的,大不了50元買一個,山寨手機也不貴,買了待機2個月成本也不高。現在網絡第二號碼也挺多,比如阿里小號等等。這些你都閒麻煩?你敢註冊個能隨時能聯繫到的微信或者QQ不?)
關鍵詞——內容詳實
從小老師教你寫記敘文,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你能有的儘量說清楚一些。
就算你教我查案,讓我去翻賬,翻哪年的賬,翻什麼項目的賬你得起碼透露一點給我不?你知道我們用卡車拉過賬目麼?
關鍵詞——上級籤批
不分析了,現在舉報件已經很亂投了。
往哪投更安全?
不便分析,只說方式。
能投中央、省市縣紀檢機關的,不投被舉報人單位系統內部紀檢組。
能投分級管理管轄權限紀檢機關的,不投同級紀檢監察機關。
能投縣級紀檢機關的,不投鄉鎮紀委機關。
在以上基礎上,能署名,不匿名。非匿名的,請留個聯繫方式以便辦案人員向你瞭解更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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