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請起訴是什麼意思?
關於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相關問題的請教
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逮捕後未提請審核起訴什麼意思
一直在拘留所待著 等著開庭 宣判
檢察院提請訴訟會通知麼
檢察院審核後認為需承擔刑事責任會將案件移交法院,由法院進行審判。審判前,檢察院會向犯罪嫌疑人送達起訴書。所以肯定會知悉的。
為什麼要提請訴訟保全?
訴訟保全擔保是針對民事訴訟保全措施提供的擔保。在許多涉及財產爭議儲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針對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會對民事案件涉及的特定財產以及證據採取查封、扣押和凍結等司法強制措施,或者對某種有爭議的特定行為做出禁止實施或強制實施的司法裁定――此即民事訴訟中的保全措施。由於保全措施多發生在提起訴訟之前和訴訟過程之中,即案件尚未審理或正在審理但尚未明確是非之時,很容易發生保全錯誤,損害被保全人利益的情況。為避免司法權力濫用,保障參與民事訴訟的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對保全措施的申請,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必要的擔保,即訴訟保全擔保。如出現保全錯誤時,法院則會裁定強制執行特定擔保財產或擔保人的財產以彌補被申請人的損失。訴訟保全擔保對於提高訴訟效率,保障相關訴訟參加人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意義
我要怎樣向法院提請訴訟?
先請律師,由律師幫你辦理訴訟事宜,借條有效。滿意請按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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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情形可以提請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如何在提請訴訟時即同時提請凍結對方財產
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法院立案廳會告訴你怎麼辦理。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15天之內,你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訴前財產保全的有效期一般是6個龔。
如果判決下來對方不賠錢,申請執行拍賣對方的一些財產。
如有幫助請採納
法律規定合同違約方提請訴訟裁決守約方
法律規定合同雙方有爭議不能解決,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是否違約,不能雙方各自定性。由法院裁定。
提請民事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普通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特別訴訟時效】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什麼叫“申請仲裁”,是向法院起訴嗎?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申請調節;調節不成的,可以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紶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理> >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理>
不過仲裁程序和形式看起來很像法院.也要立案,開庭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