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可支配現金怎麼算?

General 更新 2024-11-27

一般家庭手頭可支配的現金大概是多少

原因太多了

要看工作是什麼種類

是不是月光族

還有理財能力等

每個家庭都不一樣

人均可支配收入如何計算

農村居民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何區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以前的人均生活費收入有何區別?

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之後,所餘下的全部實際現金收入(不包括借貸收入)。

(以前的)生活費收入:指調查戶實際現金收入中能用於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不包括借貸收入)

計算公式為:

可支配收入=實際收入-家庭副業生產支出-記帳補貼-個人所得稅

生活費收入=實際收入-家庭副業生產支出-記帳補貼-贍養支出-贈送支出-親友搭夥費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生活費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目前,國家統計局規定的農民純收入指標,是指農村居民家庭全年總收入中,扣除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稅款和上交承包集體任務金額以後剩餘的,可直接用於進行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農民家庭實際收入水平的綜合性的主要指標。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包括從事生產和非生產性的經營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帶回和國家財政救濟、各種補貼等非經營性收入;既包括貨幣收入,又包括自產自用的實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銀行、信用社和向親友借入等屬於借貸性的收入。

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調查的城鎮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及其他經常性轉移支出後所餘下的實際收入。

農民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區別在於:

從指標的含義上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鎮居民的實際收入中能用於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標。而農民純收入,則是指農民的總收入扣除相應的各項費用性支出後,歸農民所有的收入。這個指標是用來觀察農民實際收入水平和農民擴大再生產及改善生活的能力。

從形態構成上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種形態,即價值形態。它只是反映城鎮居民的現金收入情況。而農民純收入的實際形態有兩種,一種是價值形態,另一種是實物形態,主要是指農民自留的糧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它不但反映了農民的現金收入情況,也反映了農民的實物收入情況。

從可支配的內容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於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農民純收入除了用做生活消費,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要留做追加的生產費基金,用於農民的生產和擴大再生產。另外,從兩者所反映的實際收入的角度看,農民純收入基本上反映了農民收入的真實水平。而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沒有包括城市居民在醫療、住房等方面間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因此,在運用上述兩項指標進行城鄉居民收入對比時,要充分考慮兩者的區別,全面正確地加以分析。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職工平均工資有什麼區別?

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勞動工資統計中的職工人均工資是統計工作中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統計指標,兩者的主要差別在於調查的範圍不同、統計口徑不同:

(1)調查的範圍不同。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查統計的範圍是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收入,包括家庭成員中的職工與非職工的收入;勞動工資統計中的職工人均工資調查統計的範圍是城市在職職工的工資性收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的收入。

(2)反映的內容不同。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現金收入中能用於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即用家庭中得到的全部現金收入減去個人所得稅、減去記帳補貼及家庭從事副業生產支出的費用。職工人均工資是反映在一定時期內職工工作單位以貨幣形式或實物形式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即包括計時工資、基礎工資和職務......

怎樣計算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現金收入能用於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調查戶的記賬補貼後的收入。

計算公式

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 交納的所得稅- 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 記帳補貼)/家庭人口

家庭總收入

指調查戶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員在調查期得到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的總和,不包括出售財物和借貸收入。收入的統計標準以實際發生的數額為準,無論收入是補發還是預發,只要是調查期得到的都應如實計算,不作分攤。

(1)工資性收入,指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包括所從事主要職業的工資以及從事第二職業、其它兼職和零星勞動得到的其它勞動收入。

(2)經營性收入, 指個體或私營業主在一個記賬週期(一個月)內所取得的全部營業收入或銷售收入以及經營房屋出租業務的租金收入。

(3)財產性收入,指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如車輛、土地、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

(4)轉移性收入,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包括政府對個人收入轉移的離退休金、失業救濟金、賠償等;單位對個人收入轉移的辭退金、保險索賠、住房公積金等;家庭、親友間的贈送和贍養等。

個人所得稅

指調查對象被扣繳的工資薪金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它所得等個人所得的稅款。

社會保障支出

指調查戶家庭成員參加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障項目中由個人交納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職工所在單位交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障金。具體包括個人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交納的醫療基金、個人交納的失業基金、個人交納的養老基金和個人交納的其他社會保障支出。

記賬補貼

指調查戶因承擔記賬工作從統計部門、工作單位和其它途徑所得到的現金。不包括實物部分。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計算公式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 交納的所得稅- 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 記帳補貼)/家庭人口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計算方法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項,分別為: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淨收入、財產性淨收入和轉移性淨收入。工資性收入 指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各種福利,包括受僱於單位或個人、從事各種自由職業、兼職和零星勞動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福利。經營淨收入 指住戶或住戶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淨收入,是全部經營收入中扣除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和生產稅之後得到的淨收入。計算公式為:經營淨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財產淨收入 指住戶或住戶成員將其所擁有的金融資產、住房等非金融資產和自然資源交由其他機構單位、住戶或個人支配而獲得的回報並扣除相關的費用之後得到的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包括利息淨收入、紅利收入、儲蓄性保險淨收益、轉讓承包土地經營權租金淨收入、出租房屋淨收入、出租其他資產淨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淨租金等。財產淨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轉移淨收入 計算公式為:轉移淨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轉移性收入 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住戶的各種經常性轉移支付和住戶之間的經常性收入轉移。包括養老金或退休金、社會救濟和補助、政策性生產補貼、政策性生活補貼、救災款、經常性捐贈和賠償、報銷醫療費、住戶之間的贍養收入,本住戶非常住成員寄回帶回的收入等。轉移性收入不包括住戶之間的實物饋贈。轉移性支出 指調查戶對國家、單位、住戶或個人的經常性或義務性轉移支付。包括繳納的稅款、各項社會保障支出、贍養支出、經常性捐贈和賠償支出以及其他經常轉移支出等。一般來說,人均可支配收入與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則越高。在一定時期內,由於物價變化的因素,使得相同的貨幣所能購買到的生活消費品和社會服務的數量與基期相比相應變化,造成貨幣的購買力變化。因此,計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速度時,必須要扣除價格因素的影響。具體的扣除方法,用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什麼意思

人均可支配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之後,所餘下的全部實際現金收入(不包括借貸收入)。

如何計算居民人均年收入

農村居民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何區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以前的人均生活費收入有何區別?

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之後,所餘下的全部實際現金收入(不包括借貸收入)。

(以前的)生活費收入:指調查戶實際現金收入中能用於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不包括借貸收入)

計算公式為:

可支配收入=實際收入-家庭副業生產支出-記帳補貼-個人所得稅

生活費收入=實際收入-家庭副業生產支出-記帳補貼-贍養支出-贈送支出-親友搭夥費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生活費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目前,國家統計局規定的農民純收入指標,是指農村居民家庭全年總收入中,扣除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稅款和上交承包集體任務金額以後剩餘的,可直接用於進行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農民家庭實際收入水平的綜合性的主要指標。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包括從事生產和非生產性的經營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帶回和國家財政救濟、各種補貼等非經營性收入;既包括貨幣收入,又包括自產自用的實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銀行、信用社和向親友借入等屬於借貸性的收入。

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調查的城鎮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及其他經常性轉移支出後所餘下的實際收入。

農民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區別在於:

從指標的含義上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鎮居民的實際收入中能用於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標。而農民純收入,則是指農民的總收入扣除相應的各項費用性支出後,歸農民所有的收入。這個指標是用來觀察農民實際收入水平和農民擴大再生產及改善生活的能力。

如何計算居民人均年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現金收入能用於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調查戶的記賬補貼後的收入。

計算公式

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 交納的所得稅- 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 記帳補貼)/家庭人口

家庭總收入

指調查戶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員在調查期得到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的總和,不包括出售財物和借貸收入。收入的統計標準以實際發生的數額為準,無論收入是補發還是預發,只要是調查期得到的都應如實計算,不作分攤。

(1)工資性收入,指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包括所從事主要職業的工資以及從事第二職業、其它兼職和零星勞動得到的其它勞動收入。

(2)經營性收入, 指個體或私營業主在一個記賬週期(一個月)內所取得的全部營業收入或銷售收入以及經營房屋出租業務的租金收入。

(3)財產性收入,指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如車輛、土地、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

(4)轉移性收入,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包括政府對個人收入轉移的離退休金、失業救濟金、賠償等;單位對個人收入轉移的辭退金、保險索賠、住房公積金等;家庭、親友間的贈送和贍養等。

個人所得稅

指調查對象被扣繳的工資薪金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它所得等個人所得的稅款。

社會保障支出

指調查戶家庭成員參加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障項目中由個人交納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職工所在單位交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障金。具體包括個人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交納的醫療基金、個人交納的失業基金、個人交納的養老基金和個人交納的其他社會保障支出。

記賬補貼

指調查戶因承擔記賬工作從統計部門、工作單位和其它途徑所得到的現金。不包括實物部分。

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什麼意思啊

“家庭”“月均”相信你都可以理解,我就和你說一下什麼叫可支配收入吧:

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後,所餘下的實際收入。

計算公式為:可支配收入=實際收入-個人所得稅-家庭副業生產支出-記賬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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