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合作開店注意什麼?
請問與別人合夥做生意需要注意什麼?
你好!
與人合夥做生意,雙方在行為上一定要規範,否則極有可能帶來諸多糾紛,使合夥雙方都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為避免合夥經營過程中有不良現象發生,合夥人雙方在合夥經營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要簽訂書面的合夥經營協議。對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出資份額、利潤和債務的分配方式,以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都有必要在協議中寫明。即便日後有了糾紛,也可以按協議進行處理。
二是在財務方面要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合夥經營企業離不開嚴謹的財務制度,可以避免賬目混亂、收支不清等問題。
三是要注意合夥人的不法行為。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合夥經營的企業散夥時,雙方都要進行清算,在將合夥人所佔有的財產清理後,才能分得利潤;對於虧損部分或債務的清償也應及時清算。這就要求合夥人各方對於合夥人都要加以留意,在有合夥人經營受挫要退出時搶佔合夥財產,才能保證自己的財產不被其他合夥人惡意侵佔。
跟朋友合夥開店需要注意哪些?
合作中注意的一些問題: 1、首先要建立共識,大家取得信任。如果一開始大家都不信任對方,那麼是很難合作成功的。2、第二是要建立一套合作規則。一切按合作的規則辦事,不能只憑感情處理問題。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比如說:雖然大家股份各佔50%,但說好人事權是我管的,你就算佔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說你有一個朋友想進來,你就可以讓他進來。一定最終要我同意才行,因為事先大家說好這個權力是我為最終的決定權的。或者有些人會心軟,覺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會合夥做生意啦,一下子難以拒絕,但這個人其實你是不喜歡的,覺得不適合的,但最終還是礙於面子同意了。其實這樣是錯誤的。是的,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計較,但指的是非原則的問題,如果是原則的問題,一定要斤斤計較。如果原則問題都可以放棄,那麼你們的合作最終我想是會失敗的。3、不要讓自己的親屬在公司指手劃腳。這裡說的並不是說不能請自己的親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並沒有在公司有正式職位的親屬,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們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沒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職務,但他們是合夥人的親人,但卻在一旁指手畫腳,中傷對方。不要讓這種現像出現。這也是非常傷害大家合作的問題。這種問題合夥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識,並且自己約束自己的親人。當然,這並不是說不可以讓自己的親屬給你意見,但給意見應在背後,不能讓他們當著你的合夥人的面說,特別是不能讓他們直接去說你的合夥人,就算合夥人真的有錯。4、保持經常交流和溝通。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這點第一是可以不斷加深雙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瞭解對方,能更好地協調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時化解雙方的矛盾,不讓其發展壯大。5、財務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或者過一段時間大家交換。合夥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汙了誰,那麼最終也一定是失敗的。對於這一點,有些朋友說,剛開始時公司規模比較小,還請不起會計出納,如何辦?那就兩個人自己做帳,比如兩人去銀行開一本存摺,把兩人合夥做生意的錢全部放入這本存摺,然後做一本銀行日結帳。總之錢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為錢是最易傷感情的問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再有的帳目要做兩本,各人一本。這樣就明明白白,不怕對方修改帳目,因為大家都有底。6、還有一點是合夥人彼此都要有一顆寬容的心。凡事都不要太斤斤計較。出現問題先查找問題所在,不能動不動就發火。要知道大家都是老闆。向對方發火會讓你的合夥人覺得很沒面子。面子比任何東西都大。面子都不留給別人,那麼你們的合作就會出現大問題了。永遠要記住:信任是建立在實實在在的合作上,而並非單憑感覺就可以信任別人合夥做生意有利就有弊,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其利掩蓋其弊。合夥還是有些忌諱:1. 怕管帳的吞錢飛單. 要帳目明細.雙方都要談好: 互相接受監督是基礎不然到時候你去查他管的帳.好則引起不高興. 壞則日後必分家.這種情緒一旦產生, 糾紛必然形成.3. 明確職務責任. 明確最終決策者.2個決策者商量問題是好事, 但一旦想法衝突,收場非常難.因此必須明確職務. 他管他的, 你管你的.碰到哪方面的問題聽誰的. 或者一開始決定一個最終決策者.這方面又引聲出一個問題: 就是股份不必平灘. 必須一高一底.不然日後出事4.能者上,庸者讓。5.合夥是智慧的結晶,一致對外;6.過分強調過去的交情或友誼,不注意多溝通和交流我認為凡事有利有弊,合夥創業的好處是能減少初期投資,遇到什麼事都能有個伴商量,也能分擔一部分的工作時間。但是不......
兩個人合夥開店有哪些注意事項
關於合夥開網店:我覺得,在資金或技術或資源不足的前提下,是一種不得以的選擇。利潤分配不是問題.大多問題產生,都是職權不明。以下說的比較複雜,你這個是小本生意,個人覺得,你可以都考慮一下,當然個人覺得,主要是職權問題,就是在一切成埃落定後,遇到問題到底誰說了算,這個是重點。不然終究落得不歡而散!
1、以上網店分工是否明確?相關授權的範圍是否明確?
2、在盈利的情況下,有多少資金是應該分配的,有多少是應該再投入的?
3、在損失的情況下,再投入的資金比例如何確定,一方不投入,另一方還想投入,這時候股份跟再投入的資金如何轉換。
4、在盈利的情況下,一方不想再投入,另一方想擴大規模,這時候怎麼來處理?
5、誰管錢?怎麼管?吃飯算不算成本?交通算不算?算到什麼程度?
總之,利潤如何分配,這個可以事先說好,說不好的是很多沒想到的問題。把所有的細節都想好,只要談定了,沒有多少的問題,只有執行的問題。
如果是按經濟投資的,那就按百分比分利潤,損失也是一樣到最後。散夥也是一樣的,全部按百分比計算。其實2個人合夥沒那麼難,1人主外1人主內,但前提是你要信得過那人。如果你自己都不信任最好就別合作,麻煩,自己有能力,就自己做。
合夥創業其利益風險均擔的特點對於缺少資金的創業者來說是個不錯的方式,但利益與矛盾總是同在,合夥創業如何做到規避矛盾而達到利益共享呢?
1、朋友不合作,合作不朋友。
如果是大街上遇到的兩姓旁人也根本談不上相互合作創業的話題,但凡一起合作,一定有感情上的牽扯,或親朋好友,或同學戰友,或親朋好友介紹,或同學戰友搭線…總之,千里因緣一線牽吧,沒有因緣的也合作不到一塊去。現在有人在網上招商引資,我看成功的可能性不大,這不太符合中國的國情和人情,沒有人牽線搭橋一般的別人難相信。但是,一旦合作在一起時,我勸合作者的任何一方先不要把對方當作朋友對待,先把對方當作對簿公堂的原告或被告來對待最好。要象在法庭上對付原告或被告那樣來討論雙方的合作協議條款,一點情面也不要留,儘量地、挖空心思地找出對對方不利的證據來,然後讓對方給予圓滿的、一絲不苟的解答。雙方解答清楚後,就把這些都寫進合作協議的條款之中去,作為雙方今後行為準則的依據和“私”法,誰將來違反這部“私”法,要讓他損失“慘重”才行。往往大家現在不能做到這一點,或礙於情面或草率行事或不懂當今法律,結果大部不歡而散,有些還真上了真正的法庭對簿公堂。這叫先不對簿後對簿也。
2、先小人,後小人。
我國曆來有句俗話叫:先小人,後君子。意思是說雙方凡有金錢方面的合作或交往一定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以免將來反悔。經我多年實踐發現了更加真理的真理,就是先小人,後君子還是不行,將來反悔的也不少,最好在合作的任何時間內都要做小人,不要做君子,也就是:先小人,後小人。就是說,在合作的全過程中,合作的任何一方都要要求白紙黑字地立下規矩,如現在正規股份公司的每次董事會會議記錄,隨時準備做小人,否則就一定最終做不能君子,只有這樣把小人做到底,到解散的那一天,合作的任何一方才能仍然坐到一張桌子上喝酒。
3、要想公平,打個顛倒。
既然要合作,大家一定求一個公平。什麼叫公平,就是如果你是他能否接受你給他的條件或利益,這就叫要想公平,打個顛倒,這好象是一句西部地區的口頭語。如果顛倒之後你都不願意接受,那麼你也不要強求人家接受,這應該是很明白的道理,但是往往大家不願意這樣思考問題,必然埋下隱患,待到爆發之日,你原來應該得到的恐怕也不能得到了,還是事先就替人家想想的好。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吧?
4、到外面如何“坑蒙拐騙”,回家......
和別人合夥開店需要注意些什麼
首先要確定誰領導誰的問題(說得有點俗氣):
先別笑話我,即使你們是很要好的朋友,人與人的看法是不一樣的,合夥人之間產生分歧是最常見不過的現象,也是導致最終散夥的最重要的原因,因此可以在投資額上面確定誰是負責人!(比如你60%)或者你很有能力,也可以用較少的投資換取領導權。技術/管理是你的技術投資。
其次是一定要簽訂協議/合同,發生問題了最終還是這個有效。
選人是個複雜的問題,要綜合的考慮,一言半語說不好,樓主自己琢磨吧。
祝你好運!
至於分紅,就要看誰的投資比較大,或是按你們的合同4,6分啊,5,5分啊還有就是3。7分,根據一年的淨利分,例如你們按3。7分,比如這一年的總淨利就是10萬元,那麼計算如下:
甲方:100000*30%=30000
乙方:100000*70%=70000
所謂的淨利潤就是:一年所掙的錢,減去日常的開資,稅金等!
跟別人合作做生意主要要注意點什麼
就是看他是不是個厚道一點的人,如果斤斤計較則不好合作。
和別人合作開店要注意點什麼
所有要注意的都在合同裡面,只要仔細點就偶克拉
兩個人合夥開店的,應該注意什麼?
1、兩人要有明確的目標,而且目標一致,舉個例子,2個人商定去做IT ,那到底是做軟件還是做硬件,做渠道還是做客戶,做硬件又分為做品牌機還是做兼容機,做配件還是做耗材等等。 啟動資金是有限的,開店前2個人的目標必須一致,不要說明確到產品,就是連價位、品牌、客戶群這些因素都要確定,再談合作。
2、2人需要有明確分工,如何守店,如何銷售,如何結款,都要確定,因為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限的,有人做的少,有人就要做得多,如果你們是一家人還無所謂,但是2個人如果是朋友,甚至只是商業關係,這個就必須明確
3、權利與責任,資金的份額、利潤的分配、也必須詳細約定並嚴格執行。只要有所疏漏,或者哪次網開一面,那漏洞就會變大,直到最後大爆發,潰於蟻穴。
4、合作伙伴性格,如果2人都是內向性格更加難以處理,內向性格的人能忍更多的東西,但是當忍不住的時候,爆發起來也更加難以挽回,不在前期疏導的話,一旦有人覺得不公或者其他原因,馬上面臨就是關店,各奔東西,而外向性格的人雖然平時吵吵鬧鬧,但多數會有挽回的餘地。
綜上所述,根據我的經驗我可以給你以下建議
1、如果你是內向性格的人,不要和你最好的朋友合夥做生意
2、如果你的生意比較小,家人是你最好的合作伙伴
3、即使面對較多的困難,也不要選擇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作為合作伙伴
4、不要對方是夫妻或者有家庭關係的2人同時作為合作伙伴
與他人合作開店需要注意什麼。
合夥的生意難做
1、必須簽訂合作協議。
2、每筆開銷必須記賬,免得日後有經濟糾紛。
3、表現得還是要大度點,特別要讓朋友們覺得你不小氣。
兩個人合夥開店,籤合同要注意那些內容?
主要合同裡要注意註明兩人的投資多少、利益分配、!其他細節你自己多考慮考慮!
合夥做生意的十大禁忌
忌:感情用事(不要為了哥妹情義忘了生意) 忌;欺騙行為(為人要真誠) 忌;沒有衝勁(賺了錢,也要拿出創業的鬥志) 忌;滿足現狀(不要滿於現狀,勤奮才是最好的出路) 忌;斤斤計較(生意場上不要小氣,養毛出在羊身上) 忌;不長心眼(多個心眼多條路,,給自己條後路) 忌;待顧客不真誠(用心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