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是怎麼算的?
失業金怎麼算的
1、雖然《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但是這個只是框架性的,各地尚需據此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自身的操作細節,各地的操作細節不一樣
只能說你是滿三年不滿四年的繳費時長,至於說具體能領多長時間的失業金,需要對應當地政策判斷。建議在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諮詢或者登錄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當地具體政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失業金給付標準等也是有出入的,甚至差別很大
2、申領失業金是有條件限制的,須符合領取條件方可,尤其注意第二款的要求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金怎麼算
您好 計算方式如下:
1、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企業給職工交的失業金是什麼比例,怎麼算。
企業繳納2%,個人繳納1%。兩個農村戶口個人不用交。
個人如果每月繳交33.4,那麼企業幫我們交的每月是33.4X2=66.8
社平工資3340,最低繳交標準為社平工資X60雞3340X60%=2004,公司15人,其中13人按2004標準繳交,兩人按3000標準繳交。
2004X2%X13人=521.04元,這樣反算回去,個人繳交2004X1%=20.04
3000X2%X2人=120元,這樣反算回去,個人繳交3000X1%=30
521.04+120=641.04 應該是這麼算的。
失業保險怎麼計算
失業保險領取跟你繳納多少錢沒有什麼關係,失業保險領取是按照你累計月份計算的,滿一年領取2個月,兩年4個月,3年8個月,4年12個月,5年14個月,6年15個月,7-9年每多一年曾加一個月,10年(包括10年以上)以上領取24個月,農民工繳納滿1年領取2個月,2-9年每增加一年多領取一個月,10年(包括10年以上)領取12個月,領取標準是前12個月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0%,後12個月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70%。
因當地政策不同會有所偏差
請問失業保險金的年限是怎麼算的?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不滿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按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分別累計計算。
失業保險領取金額是怎樣計算的
失業保障金是交滿一年為基點可以申領3個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礎上增領2個月,即交2年領取5個月,3年領取7個月,類推但最高只有24個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領取。
上海現在失業金是怎麼計算的
上海失業金是根據年齡和繳費年限計算的,累計繳費滿12個月可以領取2個月的失業金,以此類推,一次審批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繳費滿1年不滿10年,年齡小於35週歲,每月領1415元,
繳費滿1年不滿10年,年齡滿35週歲級以上,每月領1470元,
繳費滿10年不滿25年,年齡小於45週歲,每月領1470元,
繳費滿10年不滿25年,年齡滿於45週歲及以上,每月領1520元,
繳費滿25年,不論年齡,每月領1520元,
自第13個月起,按80%領取。每年4月份調整領取標準。
2015下崗工人失業金怎麼算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或者工作關係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不可能超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更不可能超過100%,按照規定,一般是本人工資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40%,最高不能超過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最低不能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
勞動爭議中失業金損失如何計算? 70分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失業後滿足一定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那你知道失業金領取金額怎麼算?如何計算?
失業金怎麼算?如何計算?
決定失業保險金髮放金額的兩個主要因素就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一般領取期限越長,發放標準越高則失業保險金髮放金額越多。其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失業金領取金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X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
失業金領取期限如何確定?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主要依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年限來確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領取期限最長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領取期限最長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但具體領取期限根據本地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是多少?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例如東莞失業保險金每月發放標準為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的80%。而北京每月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依據累計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確定,例如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1122元/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1149元/月。
失業金領取年限如何計算? 5分
失業金如何計算
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具體標準如下:
(一)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三)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骸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