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上市需要哪些條件?

General 更新 2025-02-02

公司申請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範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複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釘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範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公開發行條件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具體合規性要求,如擬在主板(中小板)公開發行並上市應滿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2號)的規定,擬在創業板公開發行並上市應滿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61號)的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公司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一、中國公司的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股票上市發行條件的規定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屬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這裡的股本總額包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投票和發起人認購及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票的總和,不單指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在投資之彰,要對所欲購股票的公司進行分析,瞭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情況。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情況進行考察。這就他公司進行很長一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剛成立,這些情況也無從談起。開業時間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標準沒有規定,但須連續不間斷的計算。出於對國有資產的特殊保護,對由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或者《公司法》實施後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公司作了特別規定,只要原國有企業和作為發起人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請成為上市公司,不受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的限制。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開放性經濟組織,其目的在吸收眾多方面的社會資本,股東根據所持股票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構成。所以《公司法》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少於1000人。這裡是股票面值達1000元,而不以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款為準。同時,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也有一部分由發起人認購和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發起人和特定的投資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資者更優越的地位,因此為了維護一般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規定兩者之間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是具有極高信譽的企業,其生產經營依法進行,違法行為將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過經營範圍、採取欺詐手段經營等行為。這些行為應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等。當然以前有違法行為,現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投資者瞭解公司狀況,如虛假記載即屬重大違法行為也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瞭解公司真實狀況,自然也就不能成為上市公司。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 公司在向國......

企業上市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需要滿足以下主體資格要求: (1) 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 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三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 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 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 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6)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需要滿足以下主體資格要求: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4)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5)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請採納,謝謝

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一、公司的主體資格

從公司的組織形式上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礎條件。有限責任公司有上市的發展需要,首先進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將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責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從公司的經營狀態看

(1)對公司的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由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整體折股,改制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2)公司的生產經營範圍要合法、合規,並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2.從公司的設立上看

公司的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的情況,如發起人或者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辦理完成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即已經將出資的財產由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爭議。

3.從公司的艘本數額來看

公司的註冊登記顯示的註冊資本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二、公司的獨立性

公司的獨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在獨立性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應當有自己的資產並且該資產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配套。

(2)公司的人員獨立、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控股股東公司任職;公司應當有自己的員工。

(3)公司的財務獨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財務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有自己獨立的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賬戶的情形。

(4)公司的業務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公司業務不依賴於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三、公司規範運行

公司已經依法建立了股爾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機構,並制訂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能夠按照制度規範運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過嚴重的行政處罰,也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個月內沒有受到過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的行政處罰,也沒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偵查,沒有未經合法機關批准,擅自發行證券或者變相發行證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由誰審批,以及具體的審批程序等,公司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資金不能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

1.從財務角度看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首先要求公司的業績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資產,資產負債率合理,現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應當依法納稅。具體來說,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淨利潤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佔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2.從會計角度看

公司應當建立規範的會計制度,財務報表以真實發生的交......

上市公司要具備什麼條件

公司上市條件基本上只有兩個法律給出詳細條件,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其他另需參考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規。

主板及中小板發行條件(取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一節 主體資格

第八條 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第九條 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 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一條 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第十二條 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三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二節 獨立性

第十四條 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第十五條 發行人的資產完整。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具有獨立的原料採購和產品銷售系統;非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經營有關的業務體系及相關資產。

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人員獨立。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第十七條 發行人的財務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範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發行人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

第十八條 發行人的機構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構,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機構混同的情形。

第十九條 發行人的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條 發行人在獨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嚴重缺陷。

第三節 規範運行

第二十一條 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祕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瞭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 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

一個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條件?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祕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瞭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係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淨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淨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淨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一家公司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範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複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範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具體各項財務指標應達到以下要求:(1)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達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名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佔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上市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上市需具備哪些條件

上市條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必須符合的法定條件。公司上市要具備的條件包括股票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符合規定、開業時間滿3年等。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的條件

一、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上市流程是怎樣的

1、擬定股票代碼與股票簡稱。股票發行申請文件通過發審會後,發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碼與股票簡稱的申請,報交易所核定公司上市條件及流程公司上市條件及流程。

2、上市申請。發行人股票發行完畢後,應及時向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並需提交下列文件:(1)上市申請書;(2)中國證監會核准其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文件;(3)有關本次發行上市事宜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4)營業執照複印件;(5)公司章程;(6)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發行人最近3年的財務會計報告;(7)首次公開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全部股票已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託管的證明文件;(8)首次公開發行結束後,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9)關於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況說明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10)發行人擬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會祕書的有關資料;(11)首次公開發行後至上市前,按規定新增的財務資料和有關重大事項的說明(如適用);(12)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持有人,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內持股鎖定證明;(13)相關方關於限售的承諾函;(14)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套發行申報材料;(15)按照有關規定編制的上市公告書;(16)保薦協議和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17)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審查批准。

證券交易所在收到發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請文件後7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決定並通知發行人公司上市條件及流程文章公司上市條件及流程出自

4、簽訂上市協議書。發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後,應當與交易所簽訂上市協議書,以明確相互間的權利和義務。

5、披露上市公告書。發行人在股票掛牌前3個工作日內,將上市公告書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紙上

6、股票掛牌交易公司上市條件及流程上市輔導。申請上市的股票將根據交易所安排和上市公告書披露的上市日期掛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發行後7個交易日內掛牌上市。

7、後市支持。需要券商等投資機構提供企業融資諮詢服務、行業研究與報道服務、投資者關係溝通等。

公司需要達到什麼條件才能上市!

上市公司就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說,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籌集資金。 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也可以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其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述條件是為了使上市公司有較高的素質、比較大的規模、股權有合理分佈,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資者中形成較好的信譽。 依照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票上市後,股份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和千百萬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密切相連。因此,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都對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如必須有符合要求的業績記錄,最低的股本數額、最低的淨資產值、最低的公眾持股數和比例等。在嚴格的規定下,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實上只佔很小一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刊。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已上市公司,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資格。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即面臨被暫停的危險: (1)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佈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可被終止: (1)上述......

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一、公司的主體資格

從公司的組織形式上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礎條件。有限責任公司有上市的發展需要,首先進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將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責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從公司的經營狀態看

(1)對公司的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由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整體折股,改制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2)公司的生產經營範圍要合法、合規,並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2.從公司的設立上看

公司的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的情況,如發起人或者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辦理完成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即已經將出資的財產由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爭議。

3.從公司的艘本數額來看

公司的註冊登記顯示的註冊資本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二、公司的獨立性

公司的獨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在獨立性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應當有自己的資產並且該資產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配套。

(2)公司的人員獨立、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控股股東公司任職;公司應當有自己的員工。

(3)公司的財務獨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財務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有自己獨立的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賬戶的情形。

(4)公司的業務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公司業務不依賴於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三、公司規範運行

公司已經依法建立了股爾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機構,並制訂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能夠按照制度規範運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過嚴重的行政處罰,也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個月內沒有受到過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的行政處罰,也沒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偵查,沒有未經合法機關批准,擅自發行證券或者變相發行證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由誰審批,以及具體的審批程序等,公司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資金不能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

1.從財務角度看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首先要求公司的業績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資產,資產負債率合理,現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應當依法納稅。具體來說,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淨利潤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佔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2.從會計角度看

公司應當建立規範的會計制度,財務報表以真實發生的交易為基礎,沒有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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