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證怎麼辦理?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如何辦理?
女方辦的
申領程序
(一)申請人到街道、鎮填寫《婚育證明》申領表,並提供身份證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二)辦理期限
1、應當自到達本市之日起15日內,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鎮計生辦辦理《婚育證明》及驗證手續;並且每年辦理一次複驗手續(在前次複驗滿一年後的30日內辦理《婚育證明》複驗手續)。
屬於懷孕婦女的,還應當出示計劃內生育第一個孩子或者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批准再生育的證明材料。
2、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材料齊全,街道、鎮計生辦在5個工作日內,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給予辦理《婚育證明》。
怎麼辦人口流動證
該證全稱為《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國家計生委統一印製,內容填寫婚育狀況,每年一查驗,有效期三年。辦理在戶籍所在地計生辦,需要戶口本、居委會證明和照片,費用有些地方免費。辦理暫住戶口登記和暫住證
(一)核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市、縣暫住的人員。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及複印件; 2、有效暫住場所證明;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證件照2張(用攝像技術採集人像信息制證的除外)。
(三)辦理步驟
1、辦理暫住戶口登記: 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證件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 旅館業住宿登記視為暫住戶口登記
2、辦理暫住證 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對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對需要進一步審核的,自受理辦證申請之日起7日內發給暫住證。
怎麼辦理流動人口證明? 需要什麼材料? 10分
需要填一個流動人口登記表,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流動人口婚育證號
現服務處所詳細地址
戶籍地址
聯繫電話
居住事由
就可以辦理暫住證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如何辦理
近日,一居民打來熱線諮詢,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該如何辦理,為此記者諮詢了縣計生局有關工作人員。
縣計生局有關工作人員解答如下:
答:離開戶籍所在地有赴異地居住30日以上趨勢的成年育齡婦女應向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外出申請,攜帶以下資料到鎮(辦)人民政府計生機構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資料有:(1)村(居)出具的《外出人員計劃生育證明》。(2)本人《居民身份證》。(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4)已婚人員提交《結婚證》。(5)已生育子女的,提交避孕節育措施情況彙報。(6)違法生育的,提交處理執行情況證明。按照《流動人口管理辦頂》規定,不按規定辦理《婚育證明》的,經其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通知後,逾期仍拒不補辦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辦流動人口服務證需要什麼證件
你好!辦理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證需提供的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暫住證或居住證;
(二)夫妻雙方戶籍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分別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和同意在現居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的證明;
(三)經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四)夫妻一方或雙方屬再婚均未生育子女的,應附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
(五)女方近期(三個月內)孕檢證明。
流動人口證怎麼辦?
辦理材料:
1.申請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兩張、戶口簿、身份證;
2.已婚的應持〈結婚證〉,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務證〉、落實節育措施證明、查環查孕證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會撫養費徵收收據等證件,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辦證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村(居)委會進行登記備案。
2.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審核,對提供資料齊全的,及時辦理《婚育證明》。
3.成年育齡人員到達現居住地後,應當在15日內到現居住地的鄉鎮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現居住地對未持有戶籍所在地發放的全國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成年流動人口,發給當事人《限期補辦婚育證明告知書》,並限期在一個月內補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在限期補辦期間,現居住可為以下人員辦理臨時《婚育證明》:
(1)經核實、婚姻、生育信息完整、準確的;
(2)在現居住地依法辦理暫住登記或居民登記1年以上,並具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 (3)已採取絕育措施的。
辦理流動人口證需要什麼證件
流動人口證辦理條件
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外出前須辦理國家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以下簡稱《婚育證明》):
(一)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離開地級以上市的區是否需要辦理《婚育證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二)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齡在18週歲至49週歲之間;
(四)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
辦理程序
一、 申領《婚育證明》,應當填寫《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並向發證機關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已生育子女的,還應當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者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計劃外生育的,還應當提交處理執行情況證明。
二、發證機關在接到申請人和有關證明材料後,對於證明材料齊全、有效的,應當即時予以辦理《婚育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暫緩辦理或者不予辦理《婚育證明》,並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未按第四條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
(二)申請人計劃外生育而拒絕執行對其處理決定的;
(三)申請人弄虛作假、隱瞞婚育真實情況的。
注
《婚育證明》與《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有效。
《婚育證明》由持證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轉讓或者塗改。
《婚育證明》丟失或者嚴重損壞的,須及時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辦並註銷原《婚育證明》。
持證人應當在到達現居住地15日內,到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驗證機關)交驗《婚育證明》,接受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憑證享受計劃生育部門提供的服務。
驗證機關查驗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應當將查驗結果在"查驗記錄欄"予以記錄並蓋章,對其中的已婚育齡人員進行登記。查驗後應當將《婚育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
持證人婚育情況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0日內到現居住地驗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由本人在3個月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發證機關。
現居住地驗證機關應當對持證人的婚育變更情況在其《婚育證明》中如實記載,並及時將情況通報其戶籍所在地的發證機關。
人口流動證怎麼辦理
按照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規定,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必須在流出地計生辦的流管站辦理,必須攜帶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小孩的出生證、節育證及照片,到村委會開張辦理證明,再到計生辦流管站辦理。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怎麼辦?
一般來說,男方也需要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以證明他的婚育狀況,不是隻有育齡婦女才需要辦理。基本上只要離開戶籍地外出工作的人都要辦理由國家計生委統一印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而且這個證明(是一個藍色的小本子)一定要在戶籍地辦理,辦理時需要本人(或親屬)帶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屬居委會(或村裡),填寫申請表,一式兩份,再帶三張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或鄉政府計生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