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是什麼編制?
居委會工作人員是什麼編制 20分
只是一個組織而已,不是國家機關,根據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二24頁的詳細介紹,社區居委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就這樣了
社區幹部屬於什麼編制
社區既不是政府行政組織,也不是企業組織或事業單位組織,而是社區居民自治組織。一般社區黨支部書記是行政編制,其他人員都是聘用人員,沒有編制。
請問社區居委會工作是什麼?編制
書記,主任各一名(也可為同一人),副主任1至2名,專職幹部若干,勞動保障協管員一名。書記負責黨務,主任全面負責,副主任和專職幹部分別負責專項工作,如民政,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衛生。希望對你有用。
社區居委會系屬於什麼類型單位?
社區居委會,簡稱“居委會”、“社區居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中國大陸地區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鎮的分區即“社區”的一個主要社會組織機構,屬於城鎮居民的自治組織,地位相當於農村的村民委員會,管轄對象為城市、鎮非農業居民為主。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社區居委會的主要職責和任務是:
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鄲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協助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調解民間糾紛;
做好生活安全,社會治安宣傳;
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
居委會的編制人員算什麼
居委會的編制人員算事業單位編制,享受當地國家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望採納我的回答。
社區工作者屬於什麼編制
其實,目前的社區工作者,大多數城市是沒有編制的,不過,有的經濟發達地區,在社區書記、主任的待遇可以參照當地的事業編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數地區,目前還是採用與勞務市場簽訂用工合同,社區工作者屬於勞務派遣,當地民政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計劃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而社區工作者領取的報酬是有1、生活補貼。2、崗位補貼。3、考核獎金三塊組成。(其實是沒有名正言順的拿工資的)
社區工作者一般有當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門負責管理。
社區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羅萬象的。
所以,就目前而言,由於社區工作者是在社區居委會工作,受“居民委員會法”的規定,居委會是群眾自治組織的約束,街道等上級主管部門對社區居委會都只有指導工作的權力。因此,從事社區工作的人員在一段時間內是不會有什麼編制的。
但是,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試行“社區工作站”,如果是在紶區工作站工作的社區工作人員,街道對社區工作者就可以名正言順的領導,那麼,有可能在社區工作站工作的社區工作者,也許會參照事業人員的待遇。
居委會是什麼性質的機構
其性質居民委員會是我國城鎮中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即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所表述的“居民委員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其任務,依《組織法》第三條表述:(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二)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和務和公益事業;(三)調解民間糾紛;(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五)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訐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2016年北京社區工作站人員什麼編制
您好!2016年兩會對社區幹部沒有新政策。社區居委會是社區居民的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的幹部是由社區居民選舉產生的,既不是公務員,也不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和企業單位編制,準確的說法就是社區工作者。社區幹部的工資通過街道辦事處由國家財政支付,也享受五險一金待遇,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社區工作站是社區工作的一項改革和創新,是按照"議行分設"的原則和思路設立的,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職能有區別。 一般地講,社區工作站是街道辦事處派駐到社區的工作機構,承擔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在社區的各項工作和公共服務。然而,社區工作站的工作人員又不具有公務員的編制和事業單位的編制,連企業編制都沒有。(企業一般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技術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謝謝閱讀!
居委會是什麼單位?
居委會我理解的其實就相當於村子裡的村委會。農村的話需要蓋個章出個證明什麼的是去村委會,市裡的是去居委會,
居委會屬於什麼單位由什麼機構管理的
簡稱“居委會,也叫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屬於城鎮居民的自治組織,地位相當於農業區的村民委員會。居委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管轄對象為城市、鎮非農業居民為主。工作接受當地政府機關和街道辦的指導,協助國家機關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