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原因?
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一、外遇機會增多
外遇可說是婚姻的頭號殺手,也是離婚原因中最常出現的一種,。現代的社
會哩,與異性接觸的機會大大增加,和同事的相處時間甚至是比配偶還多,有些人就是在不知不覺中,讓婚姻以外的情感滋長,終究一發不可收拾!
二、家庭財務問題
這種問題常是因為與配偶間用銭的觀念不一樣,有的認為夠用就好,有的認為非得有足夠的儲蓄部可;或者因投資理財的看法不同,家庭如何分配用銭的方式,孩子教養費,要不要拿錢回各自的家庭等。若處理不善,常起爭執而失去耐性,自是無法繼續生活。
三、配偶的不良嗜好
配偶的不良嗜好包括酗酒、吸毒、賭博等,這些在金錢、時間及身心方面都投注了成本,影響家庭生活,在屢戒不掉的情況下,很可能以離婚收場。
四、個性不合
個性包括了一個人對事物的價值觀,做人處世的態度及脾氣等。如果兩人的個性真的差異很大,加上婚後調適不良,很可能就走上離婚的路。
五、溝通不良
溝通是讓人表達彼此的看法、感受,及傳遞訊息的,但有許多人不知道如何表達,或者以為已經溝通了;但是雙方的誤解和不愉快的感受並沒有減少,認為對方根本並不瞭解自己,沒有溝通的誠意,待日子久了,就變成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問題。
六、婆媳及姻親困擾
有時夫妻會離婚是因為婆媳、親戚關係不好,導致夫妻間也跟著緊張,常常為此爭吵,丈夫夾在中間更是左右為難。有些妻子因而想離婚,索性將家庭讓給婆家,不想再糾纏下去,這個問題在臺灣是普遍存在的。
七、女性獨立能力提升
女性的地位提高,包括在家中不再是隻做家庭主婦,也有許多外出工作,身兼職業婦女和主婦的角色,工作職場上也有愈來愈多的女性主管。這些轉變讓女人不再只是忍氣吞聲,不再忍受品質不良的婚姻,而想走出家庭尋找自己的舞臺。女性地位的提升讓女人不一定依賴婚姻,而可能選擇結束婚姻。
八、道德及宗教力量減弱
以往道德及宗教的力量有約束人的行為的規範作用存在,人們會認為哪些誘惑及害人害己的事情不能作。但是在個人主義興盛的時代,常考慮的是自己喜歡的,自己要什麼。婚姻中若覺得不快樂,不是自己想要的,就傾向以離婚來解決問題,或者外遇介入婚姻,也造成了離婚。
(三)、離婚產生的問題
離婚對人來說是一項不小的打擊,也是生命中的一個危機,面臨到的問題需要去處理和調適,恢復原有的生活能力和適應力。離婚問題的處理,彭懷真(民90)歸納有下列幾項:
一、心理調適的問題
(1) 離婚前的心理調適:在決定離婚之後,心理調適的重點在於讓自己承認這個事實,並把悲傷、憤怒做一個紓解,找人說說,或尋求專業的諮詢。先將一些是項作安排,如分手的細節、子女的撫育、財產的劃分等,藉此將紊亂的心情穩定下來,然後讓離婚的過程順利些,以免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2) 離婚後的自我調適:這時的調適重點就在於趕快從創傷中復原,雖然這一段路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但是,走出婚姻的陰影是有必要的。這段期間可能會出現情緒低落,對自己沒有信心,感覺整個人沒有價值,不想與外人接觸等現象,這時有的人靠朋友,有的人靠諮商,總之,試著讓自已心理恢復平靜。
二、對子女的影響
離婚對子女所造成的困擾,甚至比對當事人更嚴重。他們不僅受到離婚前種種紛爭的困擾,也必須因應離婚而改變的的生活型態。離婚對子女的影響(陽琪、陽琬譯,民85),依性別與年齡而異,學齡前的男孩與女孩反應相似,他們趕到被拋棄的恐懼,並且較為依賴,有退縮行為。
(1) 男孩:一般而言,離婚對男孩子較有立即性的影響;並有負面的影響。在小學低年級時,來自離婚家庭的男孩叫......
離婚的主要起因是什麼
據調查,離婚的主要原因有:因為一方或雙方有婚外戀(佔40%以上)、性格不合(佔38%)、一方不盡家庭義務(佔16%)以及為經濟、親屬關係和賭博(分別佔一成左右)。性生活失調、一方出國分別約為3%左右。
所以說,從調查的結果來看婚外情成為離婚的主要原因。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必然會造成對另一方的情感傷害,導致精神痛苦,因此成為夫妻感情的最大殺手。絕大部分婚外情直接導致了離婚的結果。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已經成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成為無法維繫夫妻關係的根本原因。但也有專家指出:第三者並非離婚主因。雖然"第三者"是一個難以舉證的離婚原因,但是婚姻問題專家都認為第三者並不是婚姻危機的本質原因,它只是關係破裂的最終結果--離婚的催化劑。也就是婚姻本身有問題,進而引出婚外情最終導致離婚。
因每對夫妻的情況有所不同,所以離婚的原因也不盡相同,導致夫妻離婚其他方面的原因有:
1、性格相距懸殊且互不包容易導致離婚
性格相距懸殊是指夫妻雙方性格相去甚遠,彼此心靈原野乾涸。一個很外向,一個很內向,或一個依賴性很強,一個獨立性很強,這樣的夫妻組合在互相不調適、不包容的情況下是很容易出現婚姻問題的。
2、一方不履行家庭義務導致離婚
男女雙方一旦締結成家庭,對家庭都有應盡責任和義務。如果一方或者雙方不願意承擔家務、子女撫養教育等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久而久之,有的離婚雙方就會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最終分手。
3、性生活不和諧成為離婚原因之一
離婚的因素很多,性生活不和諧是其一。性生活問題,一直是人們比較敏感和較多回避的一個話題。即使在觀念開放的現代社會,因為性生活不和諧而提出離婚的還是不多,但作為愛情基礎之一的性行為對於婚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正常的和諧的性生活,那麼這樣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巨大的工作壓力和精神疲憊導致性能力、性要求的降低,加上另一半的報怨,結果是性生活不和諧以及婚外情的發生。
4、缺乏愛情基礎的婚姻會導致離婚
缺乏愛情基礎的婚姻是指維繫婚姻關係的不是愛情而是其它因素,如草率結婚者和實用型的婚姻,當事人貪圖對方的社會地位、金錢或是違背自己意願的婚姻。由於婚前注重物質、容貌,雙方缺乏瞭解,對待婚姻不慎重,草率結合,發展到一定階段,一般會以離婚收場。通常男人會以他的財富、社會地位去吸引女人,他們覺得只要有錢就能的到女人的芳心,殊不知女人在物質生活得以充分滿足的情況下,會追求情感上的滿足。因此,許多有錢的女人生活得並不幸福,有些人靠尋找婚外情人來彌補婚姻中的遺憾。
5、雙方不能同步成長導致婚姻破裂
不能同步成長的婚姻是指夫妻之間不能共同的進步和發展。如一方奮鬥不止,而另一方停滯不前,雙方在事業和追求上造成落差;一方好學上進,而另一方卻無所事事,整天打牌玩耍,不注意自身素質的培養。日久天長,雙方的共同語言、興趣會越來越少,世界觀、價值觀也會出現差異,從而導致婚姻的破裂。
6、情感疏遠而導致離婚
缺乏異性相處的技巧與方法,未能滿足對方的需求,彼此感受不到對方的愛,感情逐漸疏遠而導致離婚的,也不在少數。
追求精神、情感的滿足,是夫妻之間共同的基本需求。但由於男女兩性在認知、思維及行為方式上的差異,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從而使這一需求有可能很難得以滿足,一是不瞭解配偶真正的需求,或對配偶的心理需求根本就是一無所知,即使雙方都付出了愛,但這種愛可能是配偶不需要的;二是來自生活和事業的壓力,雙方平日忙於工作,彼此缺乏交流,感情逐漸疏遠,最終感到陌生;三是一方事業發展,漠視對配偶的呵護造成另一方孤獨感強烈或紅杏出......
離婚的原因有哪些
80%以上的情感關係最終宣告破裂,是因為第三者的介入。
60%以上的人遭遇過不同程度的身體出軌或精神出軌。
50%以上的人認為自己的出軌是“鬼使神差”,雖然對出軌的後果表示後悔,認為自己是稀裡糊塗的婚外情了,但與此同時,他們承認出軌給自己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刺激感。說到是不是會再次故伎重演,大家普遍表示沉默,認為“說不準”。
同時,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出軌後,自己再也無法迴歸到原先的婚姻戀愛軌道上。
夫妻離婚的第一原因是——出軌。
可以這樣說,不論哪個城市,夫妻離婚的第一原因是——出軌。
但現代人的出軌,很多時候是一種不自覺的行為,是一種病態心理,是出軌癖。
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中國內地離婚率直線上升。1980年中國內地結婚七百十六萬六千對,離婚為三十四萬一千對,離婚率為0.7%。至1995年,結婚為九百二十九萬七千對,離婚則達到一百零五萬五千對,離婚率為1.8%。
十五年間,離婚率上升了近三倍。
父母離異是孩子心靈健康的殺手
而這十五年,就是現如今高達30%離婚率的一個重要埋伏——這階段因為父母離異而遭受了心靈創傷的孩子,長大後,會加倍的不信任婚姻,這一代人的離婚率較之父輩母輩,會呈翻番態勢。不敢想象的是——在離婚率高得離譜的今天,他們的後代將來成人進入婚姻後,有會創造怎樣的離婚率奇蹟?!
但值得憂心的是:在對100名少年犯進行的抽樣檢查中發現,有60%的人來自離異家庭,父母的出軌、爭吵,是造成他們暴力冷漠性格的真正元凶。可以這樣說,父母離異是孩子心靈健康的殺手,而婚姻的殺手,則是現代人日趨上癮的出軌癖!
出軌癖誘因:童年經歷決定你日後的出軌機率。
人的每一個舉動,都能從童年生活中找到相對應的影子。越來越多的普通人也開始認同起這個心理學上的道理。父母、家庭、生活環境……那些看似只是“人生道具”的星星點點,卻常常對人的一生有著難以估量的影響。
“逃不脫的輪迴”
有這樣一個怪圈:那些父母曾經有過外遇經歷的孩子,成年結婚後,出軌率往往更高。而那些遭遇暴力丈夫的太太,追究到其童年生活中,會發現,她們往往也有位同樣的暴力爸爸。
兒女的婚姻常常是父母婚姻的一份“COPY”。宿命論者稱其為“逃不脫的輪迴”,實際上,這是一種兒女對父母的心理模仿,雖然心心念念告訴自己“不要走向那條路”,但不自覺的潛意識裡,卻一步步模仿著走向更遠。
不少離異夫妻,看到孩子大學畢業後,長舒一口氣:“總算是我們的離婚沒有給孩子帶來太多的負面影響!萬幸!”
當然不是的。往往,父母的離異,對孩子的影響,不是到他們大學畢業而終止,恰恰是到他們大學畢業才剛剛開始,工作後,融入到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友,婚姻戀愛,每一方面都才會更淋漓盡致的體現出童年的黑影。
莫名的恐慌
有些女人,從二十熬到三十,從三十熬到三十後,每次提及“婚姻”,總是莫名的恐慌,她不是不渴望安定,只是,父母的婚姻,在她的內心裡,埋下了一顆“不信任”的種子。他日,即便勉強結婚,往往也會以看待父親母親的眼光來看待丈夫,極力的從他身上尋找自己童年印象中的共識。一個過不好日子的女人,都是為心態所害。
當今,出軌大潮勢不可擋,每個人都沉浸在誘惑中盡力滿足慾望的膨脹。只是,瞬間的快樂,換來的真正是什麼?
離你不遠處,也許有雙童孩的眼睛,正悄悄記下這一切……
中國離婚率十強榜:
北京——離婚率39%
上海——離婚率38%
深圳——離婚率36.25%
廣州——離婚率......
夫妻離婚常見的原因有哪些?
1、磨合失敗結婚的夫妻就像兩塊有稜角的石頭,初次相碰難免會被對方鉻著,扎著,說不上誰傷著誰,但都不是有意的,即使是經過戀愛的洗禮,結婚也難以避免吵架,隨著時間的推移,兩個人不在是針尖對麥芒,就是要互相適應對方,在鉻著的地方挪挪位置,在有刺的地方拂拂平,彼此的互相謙讓,慢慢磨平彼此的稜角,這就是磨合。只有磨合成功的夫妻才能得到幸福,否則一旦兩個人不能如戀愛般那麼謙讓,就會水火不容而離婚。2、自我忽視丈夫是一個家庭的頂樑柱,男人的地位決定了人際交往的臉面,於是在男人自己努力的同時,女人也在身後默默無聞的做了一個幫手,每一個女人都希望夫貴妻榮,併為此殫精竭慮地推動丈夫升遷、發展,可是一旦夫貴之後,她卻開始惶恐不安,於是不停地折磨自己和丈夫,目的很簡單,就是害怕丈夫會因為自己的滿臉滄桑拋棄自己。所以,女人對自我的忽視是造成婚變的重要原因,在幫助丈夫的同時也要兼顧自己的形象。3、婆媳矛盾沒結婚以前再怎麼聽說婆媳關係不好,女人都會不以為然,畢竟還沒有輪到自己的身上,等到結婚了,才知道僅僅征服男人不夠的,還要面對他的整個家庭,婆媳不合,是不少人提起就搖頭嘆息的問題,婆媳關係也許是世界上最微妙和難處理的關係。她們愛同一個男人,也分享同一個男人的愛。在處理婆媳關係當中,兒子的作用很重要,只有一碗水端平,既不使母親感到失望,也不讓妻子有苦無處訴,才能緩解婆媳矛盾。4、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一種社會和生物因素共同作用的現象,而暴力本身更趨向生物性,因為它畢竟是一種野蠻的行為,在這個問題上女人一直暴力的受害者,受到傷害,沒有昔日戀愛時的溫柔和甜言蜜語,女人反反覆覆忍受,希望能夠用自己的真心改變丈夫的暴力傾向。可是事與願違,反而更加凶猛,於是不再沉淪,開始反抗,合理的反抗就是藉助法律的武器強制離婚。5、經濟糾紛本來既然已經成為夫妻,居家過日子,兩個人的錢就要共同消費,可是事實上並不是如此,也許男人或者女人二者其一的兄弟姐妹或者親戚朋友多一點,那麼男人和女人都會用夫妻的錢去援助他們,這沒有錯,可是兩個人的錢誰也不願意花費與自己無關痛癢的人的身上,雖是好事,但是時間久了經不起這麼折騰,雙方因為經濟的糾紛鬧得不可開交,最終導致離婚結局。6、彼此熟悉愛與被愛,都需要一個長期曲折的過程來學習,放縱苛責勒索不是愛,順從忍耐奉獻也不是愛,愛需要兩個人的互動,尊重理解和溝通融合,表達與感受,交流與呼應,選擇與拒絕,都是愛中的必修功課。然而我們很少人認真面對,不是把犯賤當真愛,就是把敲詐當真情,到最後痛苦的人,還是自己。7、無性生活沒有性生活的夫妻是不完美的,性生活不完美的夫妻是不和諧的,不和諧的夫妻遲早是要產生婚變的,現在的社會許多人為了事業全力以赴投入其中,以致冷落了妻子,成了名副其實的無性夫妻,事實上,物質生活再富有,如果沒有性愛,依然是一種不完美的婚姻,女人想要擁有的不僅僅是物質上的需求,精神上的滿足同樣很重要,男人沒有在床上讓妻子得到性生活的高潮,無疑是完美婚姻的一大悲哀。8、容顏老去男人和女人一樣也喜歡年輕,尤其是成功男士對此的要求更高,不幸的是每個女人的青春都會隨著時間老去,取而代之的是人老泛黃的面孔,導致分手的結局,
離婚迫在眉睫,這種機率多發生在門不當戶不對的男女上,相反,歡天喜地嫁入豪門的女人更是最大的受害者,男人因為年輕美貌喜歡你骸同樣會因為你的明日黃花而拋棄。9、第三者插足
現在我們經常說的婚外戀就是因為第三者的插足,第三者是婚姻的最強殺手,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結婚之後都少不了這種誘惑,男人看老婆時間長了會有厭惡之感,女人看丈夫長了,同樣會有審美疲勞,......
我國導致離婚的一般原因是什麼?最多的原因是什麼?、、、、
曾經有這樣一篇文章論道:為何在解放前英國的離婚率很高而中國的很低,原因可能是這樣的,在中國以前都是媒妁之約父母之命,有的甚至只有到入洞房才看到新娘的模樣,然後再培養感情,慢慢的體味兩個人的幸福時光,而英國很早都是自由戀愛和如今的中國一樣,兩個人經過愛情的甜蜜走在一起在戀愛時兩個人相互扶持,相互關心唯恐一點做得不好而分手離去,而當結婚後一些陋習慢慢暴露,當初的甜蜜此刻看來似乎是遙不可及的過往,於是乎只能離婚重新開始找尋屬於自己曾經的美麗。。。一孔之見,多批評指點。
離婚理由怎麼寫
一、離婚協議書中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怎麼寫
有的婚姻登記機關要求你將離婚破裂的原因寫清楚。如果離婚的原因是由於他的過錯引起的,如果你要求你將他的過錯描述在離婚協議中,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其實,如果是協議離婚,你們對此問題再進行爭議已沒有很大的意義,在夫妻感情破裂原因中,直接以“感情不和、性格不和”等模糊詞語進行闡述就可以了,解決問題是最重要的,“爭口氣”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END
二、離婚協議效力如何
《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是辦理協議離婚的必要的書面材料,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確認並予以離婚後,便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沒有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同樣具有約束力,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離婚而達成離婚協議或財產分割協議後,一方反悔而不同意辦理離婚登記,另一方起訴請求離婚並請求按照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財產分割協議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問題的,人民法院原則上應予支持。
為什麼現在離婚人那麼多
中國目前的離婚率(從20年前的0.7%,到現在的5%)
中國離婚率最高的城市就是北京約39%,
上海38%
深圳特區36.25%
廣州了,35%
廈門34.9%
中國離婚率緣何上升?
2004年廣東有近10萬人離婚,離婚率整體上升兩成,其中70%為女方主動提出。專家指出,離婚手續的簡化、社會的快速轉型和兩性觀念的變化是離婚率高漲的重要原因。
數字提示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結婚一向是國人心目中的人生大事,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和現狀卻在傳統與現代的矛盾中不斷變遷。
據廣東省民政廳最新披露的數字,2004年廣東有48903對夫妻、97806人(不含涉外、華僑、港澳臺人士),在各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協議離婚,比上年增加了16877對、33754人,增長52.6%,協議離婚人數和增長速度均創歷史紀錄;去年廣東省法院審結離婚數23294對,比前年減少4254對。兩者綜合考慮,廣東省的離婚率整體上升了21.2%,增幅遠超前幾年。
另據一項不完全統計,在離婚家庭中,因夫妻雙方無法溝通、感情冷漠離婚的佔六成左右,第三者的出現佔近兩成,剩下兩成為性生活不和諧、夫妻社會地位懸殊等。此外,離婚家庭中,有七成左右由女性主動提出離婚;處於35–39歲的女性離婚率更是接近1%,名列所有年齡段的“榜首”,比10多年前增長2.6倍。
專家指出,離婚手續的簡化、社會的快速轉型和兩性觀念的變化是離婚率高漲的重要原因。現代人對婚姻的永恆觀念變淡,誘惑也越來越多。
現象之一
隱性離婚:孩子大了,人也該分了
案例:一位結婚多年的男士不久前終於與妻子辦了離婚手續。他說,夫妻貌合神離多年,以前嫌離婚手續太繁瑣,又不願去法院打官司,現在雙方談好了,離起來也方便。此外,還存在另一類的“任務型”夫妻,雖然雙方已經過不下去了,但私下協議等孩子讀完大學後再離。
深度分析:廣東省民政廳一位主管婚姻工作的負責人表示,離婚率的上升從數字上看增幅是非常巨大和突然的,但實際上情況沒有那麼嚴重,其主要原因就在於隱性離婚的存在。
所謂隱性離婚,是指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在家庭內部分居,只是由於各種原因,如財產、孩子、手續麻煩、不欲人知等,雙方沒有履行法律上的離婚手續。這種現象在城市中尤為多見,以中年家庭為主。
現象之二
35歲離婚群:生活瑣碎,激情消退
案例:嚴先生今年36歲,去年他和結婚7年的妻子領了一紙離婚證,很多同事都很愕然,平時恩愛的夫妻怎麼會走到盡頭?嚴先生表示,當初熱戀的激情經過7年的婚姻生活已經不復存在,對生活的抱怨和彼此的不信任越來越多,瑣碎的生活、感情的冷漠、無休止的吵架讓婚姻最終成為明日黃花。
深度分析:根據相關調查研究,當前35歲左右離婚的夫妻顯著增多,甚至已經成為一個“35歲離婚群”。離婚的原因紛繁複雜,但感情冷漠導致婚姻無法維持佔了其中的六成左右。
暨南大學婚姻法專家宋耀紅認為,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男女地位的越來越平等,人們對婚姻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結婚七八年後,愛的激情逐漸消失,生活的煩惱和抱怨,乃至猜疑、歇斯底里,所謂“七年之癢”的出現,使婚姻已經不能成為雙方心理文化的共同體,好聚好散也就成了現代婚姻的主流。
《家庭》雜誌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鄭晨分析,35歲正是夫妻雙方事業生活壓力最大的時候。在此環境下,夫妻對彼此的要求也隨之升高,使男女雙方在家庭內的男女角色扮演上出現錯位,“顧得了事業顧不了家”,期待和現實有了落差,爭吵就多了,婚姻也就亮起了紅燈。
現象之三
婚姻“殺手”:第三者插......
為什麼要離婚?
引起離婚的原因很多,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幾種:
1、缺乏愛的婚姻或不能同步成長的婚姻 在婚姻諮詢中經常遇到這樣的案例。缺乏愛的婚姻是指維繫婚姻關係的不是愛情而是其它因素。如:草率結婚者和實用型的婚姻,當事人貪圖對方的社會地位、金錢或是違背自己意願的婚姻。此種類型的婚姻發展到一定階段,一般會以離婚收場。通常男人會以他的財富、社會地位去吸引女人,他們覺得只要有錢就能的到女人的芳心,殊不知女人在物質生活得以充分滿足的情況下,會追求情感上的滿足。因此,許多有錢的女人生活的並不幸福,有些人靠尋找婚外情人來彌補婚姻中的遺憾。
不能同步成長的婚姻是指夫妻之間不能共同的進步和發展。如:丈夫或妻子好學上進,而另一方卻無所事事,整天打牌玩耍,不注意自身素質的培養。日久天長夫妻之間的共同語言、興趣會越來越少,世界觀、價值觀也會出現差異,從而導致婚姻的破裂。
2、缺乏兩性target=_blank>兩性相處的技巧與方法,不懂的如何滿足對方的需求,彼此感受不到對方的愛,誤認為感情已經破裂而導致的離婚
在婚姻諮詢中,此種原因引起的婚姻破裂佔很大的比例,而且多以小夫妻為多。其原因與我國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關係。人們在滿足自身物質需求的基礎上,開始追求精神、情感的滿足。但由於男女兩性在認知、思維及行為方式上有很大的差異,從而使這一基本的需求很難得以滿足。有時夫妻雙方都付出了愛,但這種愛可能是配偶不需要的。其原因就是不瞭解配偶真正的需求是什麼?有些人自認為對配偶很瞭解,其實他對配偶的心理需求一無所知,愛常常在這種誤解中消失。
3、婚外情或個性不匹配 外遇是人類婚姻的伴生物,而且,“外遇”現象包含了十分複雜的社會—家庭—個人的心理內容。
外遇形成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兩個
一是男尊女卑的社會文化導致的,故男人外遇比例較高。
二是個人在婚姻中慾求不滿所致。外遇一般會傷害到與它相關的所有關係。其中,外遇者的婚姻有65%會以離婚收場(美國)。我國現在因婚外情導致的離婚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趨勢。據北京某區的調查,由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1982年為14%,到1988年已達40%左右。
個性不匹配是指夫妻的性格特徵相差懸殊。一個很外向,一個很內向或一個依賴性很強,一個獨立性很強,這樣的夫妻組合是很容易出現婚姻問題的。
4、由於一方生理或其它方面的原因而導致離婚 一般是指配偶一方有生理疾病、傳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導致的離婚。其它方面如因住房問題、長期的兩地分居或一方出國導致的離婚,還有一些因孩子戶口問題而出現的假離婚現象也時有發生。
5.由於經濟問題或生活發生重大改變時引起的離婚
物質是基礎,是精神生活的保障。錢在戀愛及婚姻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隨著我國經濟制度的轉軌及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的競爭日趨激烈,下崗、失業使人們的心理壓力加大。失業和下崗常常會引起人們持續性的焦慮,一些夫妻相互責備對方,從而加劇夫妻之間的矛盾,引起婚姻的破裂,失業對婚姻的破壞力遠遠超過了我們的想象。筆者在一項有關離婚者婚姻質量的調查分析中發現,在婚姻質量各因子的比較中尤以經濟安排因子離婚組與已婚組呈現及顯著的差異(p<0.001)。事實上,貧窮的確給婚姻帶來過度的壓力,以至貧窮夫妻的離婚率比富裕夫妻高出兩倍。國外的一些研究結果發現,因經濟問題離婚或發生爭吵的多為教育程度較低的夫妻。教育程度較高的夫妻很少因經濟問題而爭吵。另一方面,我國的一部分高收入夫妻在經濟安排、消費方式等方面也也存在著差異和矛盾,嚴重者也可導致......
離婚的主要起因是什麼
婚外情,有外遇照成的。。。。。。。。。。。。。。。。。。。。。。。。。。。。。。。。。。。。。。。
離婚主要原因是什麼
離婚的主要原因有:因為一方或雙方有婚外戀(佔40%以上)、性格不合(佔38%)、一方不盡家庭義務(佔16%)以及為經濟、親屬關係和賭博(分別佔一成左右)。性生活失調、一方出國分別約為3%左右。
所以說,從調查的結果來看婚外情成為離婚的主要原因。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必然會造成對另一方的情感傷害,導致精神痛苦,因此成為夫妻感情的最大殺手。絕大部分婚外情直接導致了離婚的結果。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已經成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成為無法維繫夫妻關係的根本原因。但也有專家指出:第三者並非離婚主因。雖然"第三者"是一個難以舉證的離婚原因,但是婚姻問題專家都認為第三者並不是婚姻危機的本質原因,它只是關係破裂的最終結果--離婚的催化劑。也就是婚姻本身有問題,進而引出婚外情最終導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