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分子有哪些?
港獨分子是什麼意思
支持香港脫離大陸政府管制而“獨立自治”的藝人 代表的有:杜汶澤、黃秋生
全國人民都該看看,港獨分子是什麼下場
原文在這裡
5月30日,香港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因2014年“佔中”期間襲擊警員及拒捕被法院判囚5周。
近幾年來,香港的街頭抗議日漸脫序。從衝擊立法會、辱罵驅趕遊客、街頭襲警、癱瘓交通,一直到大年夜旺角暴亂,暴力指數節節升高。當民粹假民主之名而行,法治該扮演什麼角色,值得每個社會深思。
在俠客島看來,這次的判決有著指標性的意義——因為人們都在看,違法“佔中”者應有什麼下場。
依據
2014年10月15日凌晨,香港警方依法清除違法“佔中”者設置的路障,試圖恢復連貫香港島東西的幹道——龍和道時,遭到示威者抵制、糾纏、推撞。
當時,曾健超在龍和道花槽向警員淋潑有異味的不明液體,之後拒捕。去年10月,香港警方落案起訴。今年5月26日,曾健超被裁定一項襲警、兩項拒捕罪名成立。
5月30日,香港特區九龍城法院判定,被告當日向警員淋潑有異味液體,是對警方的挑釁、侮辱。被告罪行絕非輕微,並無顯示悔意,法庭有責任保護執勤警員,判處被告監禁是唯一選擇。
裁判官判被告襲警罪囚5周,其餘兩項拒捕罪各判囚3周,同期執行。但由於刑期短,批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曾健超被稱為公民黨的“長毛”,是個暴力抗議慣犯。2010年1月高鐵撥款一役,他戴著頭巾指揮示威者衝擊鐵馬。在“反國教運動”中,他是衝在前面的“爛頭卒”。香港《文匯報》的評論文章說,曾健超的流氓暴徒行徑,令公民黨年輕成員“丐幫化”、“蒙面化”。
現場目擊者指出,在“佔中”襲警案中,戴口罩的曾健超涉嫌向警務人員揮拳,站在天橋高處向橋下的11名警務人員潑淋液體,液體帶有異味,疑為糞水或尿液。
執法
事實上,特區政府該對“佔中”者該如何執法,香港社會一直存在爭議。
“佔中”初期,警方動用了橡皮子彈和胡椒水,被反對派和部分媒體冠上“暴力執法”、“暴政”、“官逼民反”等大帽,事後看,這類似是而非的言論的確讓特區政府有點縛手縛腳。曾健超為自己辯護時,也不忘倒打一耙,投訴警方打人。
法庭就此指出,曾健超襲警又拒捕,大批警察喝止不果,才不得不將他制服。警察剋制執法,絕非曾健超和反對派誣指的“警方濫用武力”。
事實上,“佔中”並未取得特區政府許可,肆意堵塞交通要道,本身就是大規模違法行為;而襲警更是罪上加罪。從法治的角度來說,不管犯事者嘴裡喊的是“民主”還是“同性戀合法”,不管對社會有何不滿,都不該以違法方式表達。而只要是違法,警察就該管。
在被反對派視為民主標杆的美國,警察執法遠比香港嚴厲。面對警察喝問,“舉起手來”是唯一選擇,如果敢不配合,或一糊塗做出伸手往衣內掏東西的動作,很可能會被當場擊斃。
而在除了新加坡以外的華人新興民主地區,政府和警方面對所謂“民主遊行”的犯法行為,往往顯得底氣不足。比如在臺灣,“太陽花學運”的學生闖進“立法院”,在裡面打砸吃喝了一星期,警方竟不敢動他們一個手指。而剛剛上臺的民進黨當局,前兩天已經對衝進“行政院”的學生撤告,理由是,這是“政治事件”而非法律事件。
很明顯,如果法律被“政治正確”所裹挾,必然尊嚴盡失。香港警方在面對“佔中”時,勤奮盡責而小心剋制,跟美國警察比起來,絕對可稱得上如保姆般溫柔。但是,並非人人都懂欣賞溫柔。今年大年初一,旺角發生了香港迴歸以來首次暴亂,300多暴徒戴口罩拿自制盾牌,用磚頭和玻璃瓶圍攻警察,導致130餘人受傷(包括90多名警察在內)。
成本
看上去,香港的暴力示威者“泯不畏死”,一副“為有犧牲多壯志”的樣子。但事實上,這些人多是些受僱於人的流氓混混。他們在實施暴行時,喜歡戴面具、口罩,狀如恐怖分子,顯然是自知犯法,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比如,2011年9月,社民連、“人民......
港獨分子都是些什麼人!情願做英奴
港獨分子是指某些激進分子,以宣揚“香港獨立”為由,強行破壞香港治安的人。這些人一般以青少年為主,絕大部分為1997年後出生的人。
這些人由於出生在一個和平的年代,沒有經歷過戰爭,也沒有感受過殖民時期的屈辱和痛苦,因此他們不理解為什麼香港被中國管制。
在殖民時期的香港,英國強行在香港收稅,香港人民苦不堪言。並且英政府規定香港人不準與中國大陸的人溝通,不準學習中文,甚至不準吃中餐。社會階級分化很嚴重,有錢的人過著奢華的生活,而窮人只能撿垃圾。
1997年,香港迴歸中國,GDP不但沒有下降,反而提高了很多。中國政府給予香港很多的優惠政策,包括金融,政治,法律,社會制度等等。免費給香港提供電力和水資源,並建立與香港類似的大陸經濟特區深圳市。深圳市依靠毗鄰香港的優勢,已經發展成為中國超大城市,並建立深港通,進一步優化中國內地與香港的聯繫。
港獨分子是怎樣選上議員的
合法就可以選上,這個是規定,也是法律給的權力,別拿我們大陸那套不講法的東西強加給香港,只要不違反香港法,什麼競選都可以參加,只要有人支持,什麼位置都可以選上,最後想和你說一下港獨不是香港獨立,而是爭取不受中央干涉的獨立選舉,別被大陸媒體誤導了挑起地域仇恨
為什麼會有港獨分子 5分
因為我們大陸這邊有黨獨唄,沒有民主,老百姓沒辦法決定 給誰當領導,但香港老百姓想有民主的權力,想能通過競選投票讓任何一個香港人都有資格當領導,所以香港就想著脫離我們唄,就這麼簡單
港獨分子要求港獨的真實原因和理由到底是什麼?有誰知道?
1.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2.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的教唆和暗中支持。3.亡國奴當慣了,還覺得高人一等。。。
港獨分子怎麼罵大陸人,中國為何不槍斃港獨分子
1.香港與中央的關係與內地各省與中央關係有所不同,主要是香港與中央關係部分受當年中英聯合聲明約束,而中英聯合聲明具有國際法的地位,不是中國單方面可以該的。這個條約規定了,大陸的法律(除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能直接適用於香港。所以中央不能直接依據大陸法律去香港抓人。
2.港獨主要還是口頭要求獨立,最多是遊行,並沒有組織實質性的獨立活動,在香港並不違法。所以香港政府也不能進行所謂的“嚴懲“。
3.目前。至少目前在香港要求獨立的港獨分子佔比例極少,絕對人數也極少,為這極少的人,引起矛盾,甚至是國際糾紛完全得不償失,說不定正中港獨的下懷。港獨就希望這個事情引起國際輿論的關注。
港獨分子樑遊都說了什麼?披在肩上的是什麼?
多去外網,看看外面的新聞,你會懂得更多,真的,是非自己判斷,別隻聽一面之詞
港獨分子有哪些人是越南難民後代
政見不同很正常,在國外反華的多數是中國人
港獨分子很猖狂,中央政府什麼時候才出手懲治
懲治不能硬來原因有三:
第一,法律上,基本法附件三裡面規定了國家在香港特區的執法範圍,且律政司已表示新國安條例不會在港實施,故而強硬方式無法在港貫徹;
第二,作為被打擊對象的“港_獨”,其定義模糊,普遍認為本土派甚至泛民主派為港獨分子,但是在立法會上,有議員指出,臺灣都有軍隊了,北京都不承認他們是“臺_獨”,本土派只是提出訴求,不認可施政,就叫“港_獨”?
第三,本土派之所以越來越猖狂和極端,是因為香港社會的矛盾在加深,如果強行通過第二十三吅條,可以從形式上鎮吅壓,但是在未來的某一時刻,有可能會爆發更大的反彈。
基於以上三個原因,我認為有三種懲治辦法:
上策是,樑特首提出的振興經濟民生,這要看港府的智慧,讓港吅人認識到本土派的主張不切實際,此外民生上去了,凝聚力就有了,這個過程比較漫長。
中策是,積極限制本土派勢力的發展,他們當中年輕人佔大多數,年輕人是要找工作和求發展的,那麼,允許他們在香港鬧,在國外鬧,但是不讓他們過境大陸,然後香港的大公司招聘放在深圳進行,讓他們沒有機會去面試。你有本事你去國外我不管你,但是想分兩地往來的紅利,不給!
下策是,二十三條不是在香港實施不了嗎,那麼放鬧的人過境,然後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尋釁滋事罪、煽動顛覆國家政吅權罪逮捕——我這是在大陸執法,不是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