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會議多久召開一次?

General 更新 2024-12-26

什麼是黨組會,什麼時候應召開黨組會

為了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加強和改進建設局黨組的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特制定本規則。

一、黨組會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有關決定、指示、討論制定相應的具體措施,確保上級決定、指示的貫徹實施、

2、討論審議建設局發展計劃、工作計劃、項目建設、和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部署。

3、討論加強局黨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黨組會自身建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

4、按幹部管理權限,加強對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後備幹部進行培養、選拔。

5、討論解決關係到職工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

6、研究下屬單位向黨組彙報或請示答覆的重要問題。

7、審議本部門紀檢工作的重要事項。需黨組討論決定其它問題。

二、議事和決定

1、黨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以臨時召集,黨組會會議由黨組書記主持,也可以委託黨組副書記主持。

2、形成的黨組會議提交黨組書記審定,黨組會的議題,由分管領導審閱後彙總,未經分管領導審閱或不成熟的議題,黨組會會議不作安排。

3、黨組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表決時必須半數以上的委員同意,方能有效。

4、黨組會議每次的日期和議題(除臨時召集的外)一般提前一天以上通知成員,並把會議議題交給成員,黨組成員必須按時出席黨組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時,應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對會議議題需要研究決定的,可邀請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列席,列席會議的同志只參加相關問題的討論和彙報。

5、黨組會會議做出決定時,應當經過充分的醞釀討論。對重大問題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對重大問題事項有不同意見或意見分歧較大時,一般應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和交換意見後再行決定。

6、每次黨組會議,都應認真做好記錄,記錄應包括時間、地點、出席人和列席人員、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出席會議人的意見、做出的決定等。黨組會議通過的決議和文件,需要公佈、上報或下發的,由黨組書記審核簽發,編文號打印、上報、下發和存檔。

三、工作紀律

1、黨組會議的內容,除經會議決定可在黨內傳達或公開發表外,與會人員必須嚴守機密,不得外傳。

2、對黨組會的決定,必須遵守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集體的決定,個人無權改變。已通過的決議個人或少數人有不同意見的,允許保留。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無條飢服從,並在行動上積極執行。黨組會議人員作的個人筆記,應妥善保管,不得洩密,工作調動時應交保密室統一保管或處理。

黨的三會一課最少多長時間召開一次啊?

支部大會制度

1、會議時間: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2、與會人員:會議由全體黨員參加,根據內容的需要,有時可吸收非黨幹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參加。

3、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黨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2)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3)討論發展新黨員和接受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4)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5)討論需由支部大會決定的其它重要事項。

4、會議形成的決議由支委會負責檢查落實。

5、會議記錄: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年終歸檔備查。

支部委員會

1、會議時間:

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

2、與會人員:

會議由全體支委會成員參加。

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3、會議內容: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

(2)討論通過年度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3)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5)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及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

(6)討論支部工作重要事項和工作措施。

4、會議要求:

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事項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半數以上;如遇重大問題要作出決定,到會的委員不超過半數時,必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

5、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確定有關支委會成員負責檢查落實,並向書記報告執行情況。

6、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會議決議等。會議記錄由專人保管,存檔備查。

黨小組會制度

1、會議時間: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增加,也可推遲召開。

2、與會人員:會議由小組全體黨員參加,由黨小組長主持。

3、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

(1)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

(3)黨員彙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支部決議的情況。

(4)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定期召開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4、注重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會議有針對性、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即可。

5、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存檔備查。

黨課制度

1、上課時間:每個季度上一次黨課。

2、黨課內容:

(1)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

(2)學習黨的方針政策。

(3)學習黨建相關理論和知識。

(4)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先進性教育和形勢、任務教育。

3、黨課要求:

(1)要認真制定黨課計劃,由組織委員負責。

(2)建立考勤制度,無特殊情況,不能無故缺席。對因故未能參加黨課的黨員要及時補課。

(3)黨課教員由支部書記擔任,也可以邀請上級領導及黨員先進典型人物和由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支委擔任。每次授課必須要充分準備,講課時要聯繫實際,講求實效。

(4)每次黨課要認真做好記錄,以備上級檢查考核。

主要內容

“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支部黨員大會、按時上好黨課。

支部委員會

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由社區黨支部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1、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2、討論制定完成工作任務......

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多久召開一次

中央印發的《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規定》明確:“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7月底以前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翌年1月底召開。”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都應根據這個要求按期召開。首先是要嚴格堅持一年召開兩次的制度;其次是要做到定期召開。每次生活會召開的最後時限問題,從各地執行情況看,多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召開,但也有一些地方和單位不能按期召開。這有思想方面的問題,也確有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屬於前者應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自覺性。如解因工作等方面原因安排不過來,適當推遲一點也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一級黨組織的要求。

基層黨支部支委會原則上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黨支部支委會原則應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

三會一課的召開時間要求如下:

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可隨時召集。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增加,也可推遲召開。

黨課上課時間:每個季度上一次黨課。

我曾經做過支部書記,建議你把支委會組織好,做到學習內容活潑實用,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黨小組會多久召開一次

黨小組會會期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果遇到黨支部有專門佈置,可適當增加次數。

黨小組會要求

1)選好會議時間。由於黨小組會的次數比較頻繁,因此要科學安排,在選擇會議時間上,既要考慮黨員能夠集中,也要考慮單位生產業務的實際情況。

2)確定會議內容。會前,黨支部書記或有關委員要與黨小組長互相溝通情況,共同商定會議的內容。會議內容一般要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黨支部在近一時期的具體任務,結合黨員的實際狀況來確定。黨小組會的內容要集中,主題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3)聽取意見。確定會議時間和內容後,要提前通知到每個黨員,做好準備,如果是研究決定重要問題,要在會前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要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情況,使上下做到心中有數,以便在會議上集中大家意見,做出正確決定。

4) 組織討論。黨小組長要掌握中心議題,引導黨員充分發言,如果是學習討論,要防止泛泛議論,如果是生活會,要注意聯繫實際,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決問題。

5)做好總結。黨小組會上經過充分討論後,黨小組要進行最後總結,集中大家的意見,統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體措施,便於今後黨員貫徹執行。

6)做好記錄,及時彙報。黨小組會要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記錄簿由黨小組長保存,黨小組會結束後,黨小組長要將會議情況及時向支部彙報,支部要檢查黨小組會的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改進。

縣級機關黨組民主生活會多長時間開一次

支部委員會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年兩次;上半年的組織生活會應在七月底前召開;下半年的組織生活會應在翌年一月底前召開。如有必要,可適當增加組織生活會的次數,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召開的,應經上級黨組織同意。

2000年4月,中紀委、中組部再次發出《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稱,“有一些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收效不大;少數單位民主生活會制度堅持得不好。”

意見要求:為便於集中時間和精力解決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由原來的一年召開兩次改為一年召開一次;省(部)、地(廳)黨委(黨組)成員每年要參加兩個以上的下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中紀委、中組部領導同志每年至少要參加一個省部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省級紀委、組織部的領導同志每年至少要參加一個地市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

基層黨支部的黨員大會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支委會每月召開一次;

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問題可以增加);

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

審計局黨組織生活會明確規定多久開一次

這個應該按照黨章規定來執行。

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多少時間召開一次

這個不一定,根據工作情況而定,一般每月不等 ,但這點是肯定的,每月至少要開上兩次

黨員述廉述職會議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第一條 為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央各部門的領導班子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工作部門的黨組(黨委)成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地方各級黨委、紀委及黨委工作部門的領導班子成員,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政府工作部門的黨組(黨委)成員;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派出機關、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班子中的黨員幹部。相當於上述級別的黨組(黨委)的領導班子成員。 上述單位中的非中共黨員領導幹部,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黨委(黨組)負責本地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 述職述廉的主要內容是: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履行崗位職責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條 述職述廉分別在屆中和換屆前一年結合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沒有屆期的領導班子參照有屆期的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可以從實際出發,適當擴大參加述職述廉會議的人員範圍。

第六條 在述職述廉前,黨委(黨組)要廣泛徵求幹部群眾對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並由主要負責人如實反饋給本人。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意見,由上一級紀律檢查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反饋。領導幹部本人也要通過談心等形式,充分聽取意見。

第七條 黨委(黨組)於本地區本單位的述職述廉工作結束後一個月內,將述職述廉工作總結報上一級黨委(黨組),並分別抄送上一級紀律檢查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

第八條 紀律檢查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下一級領導班子開展述職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導。要派人蔘加述職述廉會議,瞭解有關情況;述職述廉後,結合當年的年度考核組織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發現領導幹部在述職述廉中隱瞞、迴避重要問題,以及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不認真改正的,根據黨委(黨組)意見,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

第九條 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中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員幹部,應當分別在任職的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上述職述廉。 在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員幹部,可以在任主要領導職務的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上述職述廉。

第十條 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的述職述廉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黨委組織部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本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規定,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參照本規定製定。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商中央紀委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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