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的特點是什麼?
人壽保險有哪些基本特徵
它具有人身保險的一般特徵.如保險標的的風險不可估價、保險金額的定額給付、保險利益只是合同訂立的前提而非效力條件等。
簡答人壽保險的特點是什麼?
親,保險分理財,意外,健康,養老等不同的險種特點又不一樣。理財型的是讓錢增值保值。意外健康都轉移風險。
人壽保險是什麼概念?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壽險,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人壽保險代表險種和特徵
平安福,保額高、保費低、保的全等等。
人壽保險表現出來的特徵是什麼
您好,意外和疾病在不同的人生階段的出現都有概率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的這個特徵跟買彩票是一樣的!參考:護身之福你值得擁有
人壽保險有五講,每講的三個特點是什麼?
講國家保險政策,政策性保險,保險產品,保險案例,講公司規模,講自己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平安福有什麼特點
平安福的特點就是保費便宜保障高,保障全,免費贈送了輕度疾病,自乘自駕雙倍賠付,一生平安還可以作為養老補充
普通終身人壽保險有什麼特點
我們可以將終身人壽保險理解為保障終身安全的保險。終身人壽保險有普通終身壽險單和限期繳費的終身壽險單這兩種形式,下面小編主要向大家介紹一下普通終身壽險單的幾個特點。
(1)普通終身人壽保險提供終身保障。
(2)普通終身人壽保險以適量的保險費支出提供終身保障。終身繳費方式使年均衡保險費較低,適用於中等收入者購買。
(3)在保險單失效時支付退保金。在保險單生效的1至3年內,一般不支付退保金,因為在簽發保險單時保險公司支付了代理人佣金和其他費用。但到了生命表的終端年齡100歲時,普通終身人壽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等於保險金額,倘若被保險人生存到100歲,仍可以取得保險金。如果一個人在35歲時投保了普通終身壽險,那麼該份保險單也可以看作是一份為期65年的兩全保險單。
(4)靈活性。普通普通終身人壽保險的條款允許把該保險單變換為減額的保險費繳清保險單。保險單所有人還可以用普通終身壽險
人壽保險合同的特點
1、長期性
2、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合同標的;
3、定額給付性,不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參考資料:《保險學原理》
什麼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是什麼
一、 壽險是在盡責任(一個人對他自己及家庭應盡的責任)每一個人都不是憑空而來的,最簡單的,我們是上輩人繁衍下來的。我們生來就有父母、祖父母,將來我們也終究會有妻子兒孫。人一生短短几十年,就生活在這種親情循環中。我們身不由己的來,同樣最終又身不由己的去,來時赤條條一無所有,去時一縷青煙終於也煙消雲散。既然如此,我們活著時剩下的就只有那份責任了。 我們是在父母最恩愛的時候孕育出來的——愛的結晶。因為這份與生俱來的愛,人類的責任就世代相傳,與生命同在。我們在嬰兒時期身不由己地接受父母長輩對我們的責任的同時,實際上也無可推脫地背上了對他們的責任。這種責任與生俱來,死後還留存於世,逃不掉,甩不脫。生生世世,歷代相傳直至永世。 那麼人類的這份責任是什麼呢? 對自己、對父母、對妻兒、對朋友、對社會。 對自己——很多人都認為人對自己沒有責任,那是錯的。在人所有的責任裡面,對自己的責任乃是最重的。老子道德經第十三章:有“貴以身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以託天下。”意思是說:只有把天下看得比自身還輕的人,才可以擔當天下之任,只有愛自身超過勝過愛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託付給他!千萬別誤會此中的“把自己看得比天下重和愛自己勝過愛天下”並不是教導老子天下第一的論調。而是說:要珍惜自己,要愛護自己,不要讓天下的身外之物浸染腐蝕自己。這樣,才可以為天下人辦事。在一個人所有的責任中,對自己的責任是首先而又首要的。沒有一個對自己都不會負責的人,會對其他人、對天下負責任的。 為自己盡職盡責,想一想自己的日常,你都安排和預計了嗎?人沉淪於紅塵中,實在是渺小和脆弱的。我們有太多的恐懼害怕。 我們害怕:1、 生病時無人照顧 2、 貧窮時沒有援手 3、 失業時無從接濟 4、 孤寂時無友陪伴 5、 怕無法照料家人 6、 怕失去尊嚴 7、 怕老年人無人奉養 你有這麼多的恐懼感,但大多時候,你卻仍然戴著假面具笑談於人生,以告訴別人你是生活的強者。我知道其實你跟所有的人一樣,對很多美好的東西有著渴求:你希望: 1、 幸福與安定的生活 2、 受朋友、家人的尊重和愛戴 3、 有能力照顧家庭 4、 擁有健康的人生 5、 在財產上有安全感 6、 老年時無憂 7、 在生命危難中無慮 對自己盡責就是保證自己一生無論在何時何種情況下都能應付人生出現的種種危機和風險,以便讓我們有機會履行其它的責任。 對父母——沒有人能逃避這份責任,也不應或者不許。父母給我們的責任是隨著我們的出生而來,隨愛而來,隨希望而來。對於含辛茹苦無私奉獻養育我們的父母,我們無疑是有責任的。這份責任是:1、奉養雙親 2、使父母不受辱 3、使你的父母享受美名 (注:這美名是你帶來給他們的) 簡簡單單的三條,這一生,你能為你的父母永遠做到嗎?不要回答,而去想,怎麼做,怎樣去做。 對妻子——首先是對妻子。你與她曾素昧平生。一絲所謂緣分讓你名正言順擁有她。你把她從一個不知世事的少女變成一個婦女,變成一個母親。讓她和你一起負上另一份責任。你不覺得你對她是有責任的嗎?這份責任是:保護她,愛她,與她一起白頭到老,在你有生之年照顧她,不讓她遭受苦難。無論貧窮、富裕,永遠不會變心,永遠相互照顧直至生命的終點。 可以知道,你對妻子的責任就是你在婚禮上手撫聖經發的誓言:這份責任,無從逃避,也無法逃避。唯有可選擇的是如何去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去盡這份責任。 對子女——人類的責任真是循環往復,當我們為人父母,又在重複上輩父母對我們初始至今的所有責任。或許此時,我們才能感悟到父母之愛,子女之孝,然而他的一生,又帶給了我們多少責任。他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