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種類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1)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係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後,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係,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就是按照勞動合同的這一分類標準,將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特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
(2)按照勞動合同產生的方式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1>錄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在國家勞動部門下達的勞動指標內,通過公開招收、擇優錄用的方式訂立的勞動合同。錄用合同一般適用於招收普通勞動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勞動合同的特點是:用人單位按照預先規定的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勞動者;應招者根據用人單位公佈的條件,自願報名;用人單位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勞動者;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向特定的勞動者發聘書的方式,直接建立勞動關係的合同。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如企業聘請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
<3>借調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調單位、被借調單位與借調職工個人之間,為借調職工從事某種工作,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借調合同一般適用於借調單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職工。當借調合同終止時,借調職工仍然回原單位工作。
(3)按照勞動者一方人數的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勞動合同,一般是由勞動者個人同用人單位簽訂;另一種是集體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資企業中,由工會代表勞動者集體同企業簽訂的合同。
(4)按照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劃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集體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個體單位勞動合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種類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工勞動合同、合同工人勞動合同、農民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季節工)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的形式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方式。勞動合同的形式一般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兩種。書面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後,將協議的內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來,並經雙方簽字,作為憑證的合同。口頭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寫成書面形式的合同。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其目的在於用書面形式明確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議務,以及有關勞動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便......
簽訂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是明確勞資雙方的義務和權力,受國家法律保護,勞動合同可以有效的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是對雙方正常權利的保護,是雙方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雙規,比較傾向於勞動者
勞動合同中工資標準什麼意思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工資標準就是崗位談好的工資總額,這只是工資,就是每個月按照多少錢發放工資。很多公司的工資標準裡面還包括了績效工資,就是從工資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考核工資,還有各類補貼。最後組成了所謂的工資標準,這都是可以理解的!
勞動合同報備是什麼意思?
不用備案,買社保也不用,網上可以預約
勞動合同裡的年度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裡的年度,一般指合同籤合同的時限。但是公司做年終獎勵時,以公曆時間1年為準。
勞動服務協議和勞動合同有哪些區別
如果是勞動服務協議,也就是勞務合同,就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合同法一般不允許收取違約金。公司於勞動者的違約金僅限於勞動者在違反競業禁止約定的、違反用人單位保守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規定的、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專項培訓並約定服務期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其他所有的情形都是無效的。
勞動服務協議發生糾紛,只能通過民法來保護。你與單位是平等的法律主體,雙方簽訂的協議必須履行,如果在勞動服務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現在你如果違反協議就應該繳納違約金。
希望可以幫到你。
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意義?
趙老師:所謂勞動合同就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經過平等協商所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 一般情形是甲方(聘方)提出建議或初始文本,經乙方(聘員)表示同意認可。如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們的權益受到侵犯,就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勞動合同的形式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完成的工作期限三種形式。 勞動合同書是雙方行為的準則,一經簽署就產生了法律效力。法律保護雙方的合理合法權益,同時也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不能單方面的隨意變動。訂約雙方在正常情況下依約行事,有利於順利實現各自的權益,為事業的開拓發展齊心協力地工作,依約行事、利益均沾、違法肇事、雙方受損。所以定約雙方都應維護合同書的嚴肅性,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都應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定約雙方擁有共同的利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 平等自願原則 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是以勞動關係平等主體資格出現的,有著平等的利益要求權利,不存在命令與服從的關係。這一原則賦予了雙方當事人公平地表達各自意願的機會。自願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完全是出自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願,是在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而達到的協議。這一原則保證了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根據自己的真誠意願獨立自主決定的。當事人一方不得強制或欺騙對方。 協商一致原則 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由當事人雙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共同協商討論,取得完全一致後確定。這條原則重點在一致,勞動合同的全部內容都必須符合當事人的意願,能為對方當事人所接受。此原則是維護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是什麼意思?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思是:雙方沒有約定勞動合同什麼時候終止,除非有法定的理由,否則用人單位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就是你所講的“只要我不提出辭職,公司就不能辭退我”;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思是:雙方約定了勞動合同在某個確定的時間終止,時間一到,合同就自然結束。
因此,無固定期限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主要在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多了一個終止勞動合同的理由,即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到來時合同就自然終止,除非雙方續約。
2、公司超過一年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你有如下權利:
A:要求公司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B:依法視同你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C:只要沒有法定的理由,你們的合同就可一直履行下去。
勞動合同屆滿是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了,自行終止了。你可以選擇是否續簽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的法定性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的法定性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執行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實施,不管是結果或者程序都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者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