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試幾年舉行一次?
會試,殿試每幾年一次?
思想在裸奔進士
武舉考試首閥於唐代。各個朝代皆有不同,如
宋朝:武學、武 舉3年一試,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學不合格者,續學次年再試,三 試不合格者除其籍。
明朝:弘治六年(1493)定武舉六年一次,弘治十七年(1504)改定三年一次。嘉靖年間,武舉之制多有變化。崇禎四年(1631)始設武舉殿試,此後愈來愈與文科試規相一致。
清朝: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
古代科舉考試舉行多少年一次?
科舉制
隋唐之際新興起來的一種選拔官吏的制度。魏晉以後,封建政權利用九品中正製品第人才,錄用官員,清要官職被門閥世族壟斷。南北朝時期,寒門庶族政治勢力逐漸擴大。北周時,“選無清濁”。隋朝建立後,九品中正制廢弛,但以秀才、明經等科課試選士的做法仍沿襲下來,隋煬帝楊廣又置進士科,科舉制逐漸形成,並在唐代獲得進一步發展。這一制度,被唐以後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襲,併為古代朝鮮和越南所仿效。科舉制在清朝末期被廢止。
唐 唐初歷高祖、太宗、高宗、武后各朝,科舉制日益趨於完整。唐製取士分制科和常科。制科由皇帝特旨召試,以待“非常之才”。制科主要試對策,科目繁多,比較常見的有直言極諫、賢良方正、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應制科對策及第,高者授以美官,其次僅予出身。現任官吏也可應制科,而且可以一再應試。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此外,唐玄宗時還一度置道舉(試《老子道德經》、《莊子》),還有童子(限十歲以下)舉等。常科以明經、進士二科最為重要;玄宗以後,進士科佔突出的地位。唐中葉以後,官僚雖位極人臣,如果不是進士科出身,“終不為美”。因為這種新的選舉制度是分科舉人,故名之為科舉制。與九品中正制相比,科舉制的特點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員,它的產生為寒門庶族地主開闢了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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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間或因事停舉外,唐代一般每年都設科取士。報考的人來自各級學館者,稱生徒,由學館薦舉學成者,送尚書省參加考試;未入學館而直接來自州縣者,稱鄉貢,他們首先自己在州縣報名,經州縣考試及格後,舉送到尚書省參加禮部(開元二十四年以前則為吏部)主持的考試(亦稱省試)。
明經科主要試帖經,即擇所習之經掩其兩端,中間僅露一行,用紙帖遮掩其中部分字句,以測試應考者記誦經書的能力。此科主要試記誦,易於應付,三十歲考中的人已經被看作“老明經”了,因此地位不如進士科。隋朝的進士科僅試策,唐太宗時曾加試經、史,唐高宗末又加試帖經、雜文。雜文最初是指箴、銘、論、表之類,天寶年間始專試詩賦,並作為錄取的主要標準。每年應舉者少則八九百人,多則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過十餘人以至三十人左右。考試分上、中、下三等,中等以上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於舉子多而錄取名額少,終身不第的居大多數。因為考中進士非常難,一旦登第就聞名士林,所以進士及第被社會稱作“成名”,亦比作“登龍門”,意味著可以在仕途上飛黃騰達。
明法科試律令,明算科試《九章》、《夏侯陽》、《周髀》等數學著作,明書科試《說文》、《字林》等字書,這三科是選擇專門人才,錄取後只在和專業有關的機構任職。唐代應考秀才科者極少,及第者屈指可數。
唐代科舉考試並不糊名。應考者姓名對主司是公開的。進士科的應試者,多在禮部試之前,把自己的文學作品編錄成卷軸,投獻給主考官及有地位的人物,以表現自己,並爭取有力者的推薦。唐初以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貢舉。貞觀以後,則由考功員外郎主持。開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員外郎李昂為舉人所責罵,玄宗以員外郎位望較輕,遂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科考,以後成為定製。也有由其他官員來作主考官的,稱為“知貢舉”。及第進士稱主考官為“座主”,自稱“門生”,同時及第的進士稱“同年”,進士彼此互稱“先輩”。禮部試一般是正月考試,二月放榜。開元中,禮部考試畢送中書門下詳覆,但詳覆有時於放榜之前進行,有時於放榜之後進行。放榜之前禮部將錄取名單進呈宰相徵求意見,稱“呈榜”,宰相如不同意,可以改動。詳覆之制屢興屢廢。若遇科場生事,皇帝即令覆試。錄取者覆試不中,主考官往往因此被貶官。
貢士如科舉考試通過......
古代科舉殿試有沒有規定哪一天(是3年一次吧)?
不同朝代的時間會有所不同
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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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科舉考試幾年舉行一次?
宋朝的科舉考試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一直到英宗治平三年(1063年)時“詔禮部三歲一貢舉”,自此三年一屆的科舉考試製度才被正式確定下來。
宋朝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然後是禮部舉行的省試,最後是最互級別的殿試。
考試時間為: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具體時間我也沒搞清楚)。
宋朝科舉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後來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為一甲,賜進士及第;三等為二甲,賜進士出身;四、五等為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中進士舉者才能稱“進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須經吏部試。
中國古代的科舉為什麼三年考一次呢?鄉試、會試、殿試都是嗎?
你這個問題提的太籠統。筆者不知道給你回答那個朝代的科舉考試製度及其官職分位。首先筆者論述一下科舉考試製度的形成以及發展史,讓你對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有個大體的瞭解。
科舉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所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它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代開始實行,到清光緒二十七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1、隋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
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
2、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
推翻隋朝的統治後,唐王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制度。
3、 宋朝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等;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丹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製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製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製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佈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
科舉制度殿試多少年有一次?
3年一次
殿試
1、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皇帝親臨殿廷,發策會試中式的貢士,稱殿試。也叫“廷試”、“廷對”。源於西漢時皇帝親策賢良文學之士,始於武則天天授二年於洛陽殿前親策貢舉人,但尚未成定製。宋開寶八年,太祖於講武殿策試貢院合格舉人,並頒定名次,自此始為常制。太平興國八年,將殿試後的進士分為五甲。元無殿試。明清殿試後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通稱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2、原指參加殿試的貢士,後泛用為對士人的敬稱。《宣和遺事》前儀式:“俺姐姐有命,請殿試相見。”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胭粉未曾施,唸到有一千番張殿試。”
宋代是我國科舉考試走向正規化、制度化的朝代。就進士考試而言,宋初大抵沿襲隋唐五代的做法,幾乎每年都要舉行一次,只是錄取人數很少,且不舉行殿試。自太祖開寶六年(973年)宋準榜開始確立殿試及唱名制度,到淳化三年(992年)孫何榜時採用糊名考試的辦法,科考制度遂逐步完善。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又確立了3年一次會試,並嚴格執行,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南宋滅亡。
科舉考試是封建帝王選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這一制度一開始就有失公允。宋初在沒有殿試時,一般情況下一切程序均由禮部主持,最後只是將結果告知太祖趙匡胤。自有殿試以來,每科狀元的確定,也並非公平競爭的結果,有的只是取決於皇帝的一人的意志或者說是迎合了當權者的政治需要,這在宋代科舉制度產生、發展與完善的過程中都有所反映。
一、 殿試始於宋準榜
開寶六年(973年)三月初七,新錄取的進士宋準等10人及其它諸科錄取的28人一起到講武殿謝恩。通過當面對話,趙匡胤覺得進士中的武濟川、“三傳”學究中的劉睿知識淺陋,回答問題時張皇失措,牛頭不對馬嘴,就下令將他們刷掉了。這科是翰林學士李昉擔任權知貢舉(即臨時負責科舉考試之事),而武濟川是他的家鄉人,因此趙匡胤很不高興。
事後,未被錄取的徐士廉等人又擊登聞鼓(古代帝王為了表示聽取臣下的冤情或諫議,懸鼓於朝堂之外,允許臣民擊鼓直接向皇帝反映問題),狀告李昉賣人情,取捨不公允。趙匡胤就這個問題徵詢翰林學士盧多遜的意見,盧說:“我也聽到不少議論。”趙匡胤就命令貢院將考完了3場而落選的人造冊上報,結果進士及諸科共報上來360人。
三月十九日,將這些人全部召見,選了195人,其中包括徐士廉。加上宋準等已經錄取的38人都發給捲紙,另外再考一場詩賦,並另委考官主持其事。兩天後,趙匡胤親自到講武殿批閱試卷,共錄取進士26人,其他“五經”、“三禮”諸科共101人,都賜及第。宋準、徐士廉均在進士科錄取之列,仍以宋準為榜首。並且,賜給宋準制錢20萬以舉辦慶祝宴會。李昉則被貶為太常少卿,和他一起主持試事的其他官員也都受到了處罰。
從此,殿試就成了科舉考試的一道必須經過的程序。
二、 黜快手孫何成“三元”
自太祖建隆元年(960年)至太宗端拱二年 (989年),頻頻舉行科舉考試,且多以最先交卷者為狀元。這種方式有意無意地沿用了30年,共產生了22位狀元。楊礪、宋準、王嗣宗、胡旦、蘇易簡、王世則、樑灝、陳堯叟等都是北宋前期著名人物,他們皆因搶先交卷而成了狀元。其中楊礪、王嗣宗、蘇易簡、陳堯叟後來還成了頗有政績的掌權人物。
文思敏捷、下筆千言固然是人的才氣的一種體現,但僅以此確定名次高下,終究有失偏頗。再說,一榜接一榜地都是先交卷者成了狀元,而一當了狀元,不僅名氣大、入仕起點高,而且以後升官也比別人快得多。這樣,繼起的讀書人準備考試就只在......
古代科舉每三年舉行一次的省級科舉考試叫什麼
會試
古代的高考是多少年舉行一次考試
科舉制 隋唐之際新興起來的一種選拔官吏的制度。魏晉以後,封建政權利用九品中正製品第人才,錄用官員,清要官職被門閥世族壟斷。南北朝時期,寒門庶族政治勢力逐漸擴大。北周時,“選無清濁”。隋朝建立後,九品中正制廢弛,但以秀才、明經等科課試選士的做法仍沿襲下來,隋煬帝楊廣又置進士科,科舉制逐漸形成,並在唐代獲得進一步發展。這一制度,被唐以後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襲,併為古代朝鮮和越南所仿效。科舉制在清朝末期被廢止。 唐 唐初歷高祖、太宗、高宗、武后各朝,科舉制日益趨於完整。唐製取士分制科和常科。制科由皇帝特旨召試,以待“非常之才”。制科主要試對策,科目繁多,比較常見的有直言極諫、賢良方正、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應制科對策及第,高者授以美官,其次僅予出身。現任官吏也可應制科,而且可以一再應試。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此外,唐玄宗時還一度置道舉(試《老子道德經》、《莊子》),還有童子(限十歲以下)舉等。常科以明經、進士二科最為重要;玄宗以後,進士科佔突出的地位。唐中葉以後,官僚雖位極人臣,如果不是進士科出身,“終不為美”。因為這種新的選舉制度是分科舉人,故名之為科舉制。與九品中正制相比,科舉制的特點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員,它的產生為寒門庶族地主開闢了仕途。 ■ 除間或因事停舉外,唐代一般每年都設科取士。報考的人來自各級學館者,稱生徒,由學館薦舉學成者,送尚書省參加考試;未入學館而直接來自州縣者,稱鄉貢,他們首先自己在州縣報名,經州縣考試及格後,舉送到尚書省參加禮部(開元二十四年以前則為吏部)主持的考試(亦稱省試)。 明經科主要試帖經,即擇所習之經掩其兩端,中間僅露一行,用紙帖遮掩其中部分字句,以測試應考者記誦經書的能力。此科主要試記誦,易於應付,三十歲考中的人已經被看作“老明經”了,因此地位不如進士科。隋朝的進士科僅試策,唐太宗時曾加試經、史,唐高宗末又加試帖經、雜文。雜文最初是指箴、銘、論、表之類,天寶年間始專試詩賦,並作為錄取的主要標準。每年應舉者少則八九百人,多則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過十餘人以至三十人左右。考試分上、中、下三等,中等以上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於舉子多而錄取名額少,終身不第的居大多數。因為考中進士非常難,一旦登第就聞名士林,所以進士及第被社會稱作“成名”,亦比作“登龍門”,意味著可以在仕途上飛黃騰達。 明法科試律令,明算科試《九章》、《夏侯陽》、《周髀》等數學著作,明書科試《說文》、《字林》等字書,這三科是選擇專門人才,錄取後只在和專業有關的機構任職。唐代應考秀才科者極少,及第者屈指可數。 唐代科舉考試並不糊名。應考者姓名對主司是公開的。進士科的應試者,多在禮部試之前,把自己的文學作品編錄成卷軸,投獻給主考官及有地位的人物,以表現自己,並爭取有力者的推薦。唐初以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貢舉。貞觀以後,則由考功員外郎主持。開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員外郎李昂為舉人所責罵,玄宗以員外郎位望較輕,遂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科考,以後成為定製。也有由其他官員來作主考官的,稱為“知貢舉”。及第進士稱主考官為“座主”,自稱“門生”,同時及第的進士稱“同年”,進士彼此互稱“先輩”。禮部試一般是正月考試,二月放榜。開元中,禮部考試畢送中書門下詳覆,但詳覆有時於放榜之前進行,有時於放榜之後進行。放榜之前禮部將錄取名單進呈宰相徵求意見,稱“呈榜”,宰相如不同意,可以改動。詳覆之制屢興屢廢。若遇科場生事,皇帝即令覆試。錄取者覆試不中,主考官往往因此被貶官。 貢士如科舉考試通過......
古代狀元大考幾年一考?三年還是每年一考?
每三年一次。
古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
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官員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伯虎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師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