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工作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26

農民屬於什麼職業

實在不好寫就選個其他,無也可以

農民的工作單位是什麼

農民是指長時期從事農業生產的人。但根據農民所耕種的土地屬性的不同,在填寫工作單位時也略有不同。比如,如果農民所耕種的是自己承包的土地,則填寫工作單位時應寫“個體農戶”。如果是集貳的土地(比如某某集體所有制的農莊),則應填寫農莊的名稱。至於職業,則填寫“農民”即可。

農民的職業是什麼?

為城市服務

農民工主要做什麼工作?

不管什麼工作,只要是農民,然後是給別人打工,就叫農民工。

我不明白,為什麼提到這個字眼,有人歧視呢,貧窮或者給人打工就不光榮嘛?我們更應該歧視這些看不起人的人

農民職業化是什麼意思

農民職業化是指“農民”由一種身份象徵向職業標識的轉化,它不同於農民非農化和農民市民化。職業化的農民將專職從事農業生產,其來源不再受行業限制,既可源自傳統農民,也可源自非農產業中有志於從事農業的人。農民職業化的實質,是傳統農民的終結和職業農民的生成。在農業現代化進程中,隨著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必然產生大量剩餘勞動力。這些剩餘勞動力的大部分將逐漸離開土地和農業,轉變為工人和城市非農勞動者,其餘的小部分則轉化為新型職業農民。這樣的職業農民將保持較低的數量規模,並逐步脫離自然經濟和半自然經濟狀態下的生產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轉而構建現代化、產業化、商品化的生產方式和城市化、時代化的生活方式。

現在農民做什麼好

朋友你好!從我自身的經驗看。 十年打工一場空,,十年經商風雨中,朋友如果你是一個想創業,如果你是一個想改變的人,人生在世,無非幾十年,勝敗如何,想法最重要!如果你是一個非常有想法渴望改變的一個人或是苦於沒有出路,此條信息你要格外留神!

有一首詩寫的非常好,年年打工年年愁,天天加班像只猴;加班加點無報酬,天天捱罵無理由。碰見老闆低著頭,發了工資搖搖頭;到了月尾就發愁,遇到愛情愁更愁。要想生活更自由唯有創業能出頭。

如果你是一個有想法的人,想做事的人,不甘心打工的人,不甘心目前工作的人,想創業的朋友的話 。那麼瞭解一個信息,給自己一個機會。成功從瞭解開始,你不要埋怨老天不給你機會,是因為你不給自己一個機會。

討論~~農民是一種身份還是一種職業?

幾年來,“農民工”問題成了學術界、新聞界和政策研究部門研究的熱點。所謂的農民工,實際就是農民工人。農民工是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是農業戶口,但從事著非農業的工作;他們生活在城市,但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傳統意義上講,他們既不是真正的農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於是眾多的學者們就乾脆給了他們一個有概括性的名字:“農民工”、“邊緣人”。

在當今三農問題已經被中央提到重中之重為知的時候,看起來制定一部統一的《農民權益保護法》,使農民權益保護有更全面的法律依據似乎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在我國已經有了《農業法》,並且也增加了關於農民權益保護的章節,在推行實行城鄉一體化的改革進程中,在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之別統一為“居民”的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的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探索的今天,在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大同社會的今天,似乎制定一部《農民權益保護法》已不合時宜。如果一部概念模糊,保護群體模糊的《農民權益保護法》頒佈後,能否真正起到有益的作用是值得認真思索和探討的問題!

據悉,在這部《農民權益法》中最難界定的就是誰是農民?農民的概念和社會屬性是什麼?由此出現了不同的兩種觀點和聲音:一是應該按照身份來界定農民,具體地說,也就是根據戶口本上的戶籍劃分農民和非農民。二是農民是一種職業而非身份,因該按照職業,也就是從事農業生產工作的人來界定農民。

細細分析,總覺得以上兩種意見似乎都站不住腳。

一、探討“農民”概念的界定已失去意義

在我國實行市場經濟的今天,在人才自由流動、就業自由選擇、行業分工日趨交叉整合的今天,叫工人、知識分子也好,叫農民也好,已經很難找到固有的、終身制的概念了,許多概念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對其在社會功能中的認知性,在發生著變化。 “農民”一詞已經容納了許多社會的因素。再談關於農民一詞的界定似乎已經不合時宜,失去其現實的意義。

疑問一:農民的概念是一個動態的還是靜態的概念呢,是終身制嗎?

眾所周知,農民的概念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概念,它不是靜態的不變的概念,農民不是終身制。

關於農民界定問題的第一種觀點,認為應該按照身份來界定農民,具體地說,也就是根據戶口本上的戶籍劃分農民和非農民。持此種觀點者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不是一種以科學的眼光、發展的眼光看待事物的本質和其運行規律,犯了教條主義、形而上學的書本主義錯誤。

其一,長期以來,正因為戶口問題的不合理性、行業劃分的誤區、成分身份的劃分,導致社會認識上的誤區,再加上一些地方政策上的失誤,社會上對人自然形成了三六九等,農民的身份成了終身制,在社會處於“草根”階層,被看成是愚昧落後的象徵,所以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終於表現出了一些不可調和的社會問題,農村的三農問題也出現了。可以說,從一定意義上講,戶籍劃分的不合理性、農民身份的界定和其不變性,是我國出現三農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導致出現農民工問題的主要原因。既然如此,這部《農民權益法》如果把農民再次進行身份界定,等於給三農問題,尤其是農民工問題的解決雪上加霜,不僅保護不了所界定的農民,而且又會傷害億萬農村勞動力(即人們所說的農民)的自尊心。

其二,公安部正在全國推廣的進一步戶改方案,消除城鄉戶籍差別是大勢所趨,尤其是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以來,一些省份明顯加快了戶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廣東就借鑑湖北經驗,加快推進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農業人口比例較低的珠三角地區,明年或後年將首先消除城鄉戶籍差別。陝西、山東、遼寧、福建等省份,也開始著手建立城鄉統一戶口登記管理制度,農村人口正在逐步享受國民待遇,這已是大勢所趨。既然大家都......

農民的工作與人們的關係是什麼

食物的生產者與消費者

一直在家種田地的農民他們屬於哪個職業? 40分

務農。( 農民,非工人)

注:農民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第五大類: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 員。這裡的人員劃歸是指從事農業生產的工人。如,在農場工作的工人。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將我國職業歸為8個大類,66箇中類,413個小類,1838個細類(職業)。8個大類分別是:

第一大類: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其中包括5箇中類,16個小類,25個細類;

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包括14箇中類,115個小類,379個細類;

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其中包括4箇中類,12個小類,45個細類;

第四大類:商業、服務業人員,其中包括8箇中類,43個小類,147個細類;

第五大類: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其中包括6箇中類,30個小類,121個細類;

第六大類: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其中包括27箇中類,195個小類,1119個細類;

第七大類:軍人,其中包括1箇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第八大類: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其中包括1箇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詳見以下:

職業分類介紹細目表大類中類小類一、農、林、牧、漁、水利業(一)農業 農業勞動者 農機操作人員 農業技術人員(二)林業營造林工人林業技術工人(三)畜牧業畜牧業勞動者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四)漁業水產養殖人員水產捕撈人員(五)水利業水利技術工人水利技術人員二、工業(六)採掘業採煤工人採煤工程技術人員採油工人石油開採技術人員自來水生產工人自來水生產技術人員 (七)食品、飲料製造業食品、飲料製造工人食品、飲料製造技術人員 (八)紡織業紡織工人紡織技術人員 (九)縫紉業服裝加工工人服裝設計人員 (十)傢俱製造業傢俱製造工人傢俱設計人員 (十一)造紙及紙製品業造紙工人紙製品工人 (十二)印刷業28、印刷工人 (十三)工藝美術品製造業29、工藝美術設計人員 (十四)化學工業30、化工工人31、化工技術人員 大類 中類小類 (十五)製藥工業32、製藥工人33、製藥技術人員 (十六)化學纖維業34、化纖工人35、化纖技術人員 (十七)橡膠製品業36、香蕉製品工人37、橡膠製品技術人員 (十八)塑料製品業38、塑料加工工人39;塑料加工技術人員 (十九)建築材料製品業40、油氈工人41、水泥生產工人42、水泥生產技術工人 (二十)冶煉及壓延加工業43、鍊鋼工人44、鍊鋼技術人員45、壓延加工工人 (二十一)玻璃及玻璃製品業46、玻璃生產工人47、平板玻璃工人48、玻璃製品設計人員 (二十二)機械工業49、金屬切削加工工人50、金屬熱處理工人51、機械製造工程技術人員 (二十三)電子工業52、電子設備製造工人53、電工54、電氣自動化設計人員55、電器儀表工人56、一起儀表及其他計量器具製造設計人員三、地質普查勘探、建築業(二十四)地質普查勘探業57、地質普查勘探技術人員 (二十五)建築業58、建築工人59、電器安裝工人60、勘察技術設計人員61、城市建設規劃設計人員62、市政過程技術和管理人員四、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業(二十六)交通運輸業63、汽車駕駛員64、運輸工人65、調度員 (二十七)郵電通訊業66、電訊業務員五、商業、公共飲食、物資供銷業(二十八)商業67、零售商業經營人員68、事業經營公里人員69、售貨員70、商業採購員71、商業供銷員72、外貿工作人員大類 中類小類 (二十九)飲食業73、廚師和炊事員74、餐館服務員 (三十)物資供應業75、物資供銷員76、物資採......

農民的定義是什麼?

農民”與“農業者”

本刊前年推薦過麥天樞的電視系列片《中國農民》,該片一開場就提出了“什麼是‘中國農民’”的問題,片中的被問者之回答人言各殊,莫衷一是,頗耐人尋味。

其實何止“中國”農民,外國農民亦然;何止社會各界,農民研究的專家亦然。著名英國人類學家M·布洛克曾說:學術界“在議論究竟什麼是農民時面臨巨大困難”。國際上權威的工具書《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的“農民(Peasants)”詞條也困惑地寫道:“很少有哪個名詞像‘農民’這樣給農村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和經濟學家造成這麼多困難。什麼是‘農民’?即便在地域上只限於西歐,時間上只限於過去1000年內,這一定義仍是個問題。”西方學術界從60年代以來就興起了“農民”定義問題的論戰。到70年代中期正如德國學者欣德爾抱怨的:“關於如何定義‘農民’的論戰已經拖得太久了,以至於不少人認為繼續這種討論純屬浪費時間與精力。”但他也看到:“這一論戰事關農民研究的未來,因此討論仍將繼續下去。”一直到90年代,“誰是‘農民’”似乎仍是個問題,以至於英國農民學家T.沙寧在1990年出版的一本頗有影響的書便以《定義中的農民》為題。

“農民”不就是以農為生的種田人嗎?的確,在當代發達國家,農民(farmer)完全是個職業概念,指的就是經營farm(農場、農業)的人。這個概念與fisher(漁民)、artisan(工匠)、merchant(商人)等職業並列。而所有這些職業的就業者都具有同樣的公民(citzen)權利,亦即在法律上他們都是市民(西語中公民、市民為同一詞),只不過從事的職業有別。這樣的“農民(farmer)”不存在定義問題:務農者即為farmer,一旦不再務農也就不復為farmer了,但無論務農與否,他與“市民”之間並無身份等級界限。

然而在許多不發達社會,農民一般不被稱為farmer而被視作peasant。而peasant(漢語“農民”的主要對應詞)的定義則遠比farmer為複雜。無論在研究中還是在日常生活的語境中,人們談到“農民”時想到的都並不僅僅是一種職業,而且也是一種社會等級,一種身份或準身份,一種生存狀態,一種社區乃至社會的組織方式,一種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結構。而且一般說來,社會越不發達,後面這些涵義就越顯得比“農民”一詞的職業涵義重要。在這些社會裡,不僅種田人是“農民”,就是許多早已不種田的人、住在城裡的人,也被認為具有“農民”身份。如本世紀初英屬印度的孟加拉地區,絕大多數下層的非農職業人口都自認為、也被認為仍屬於“農民”,因為他們不僅都是種田人的兄弟或兒孫,而且他們的“家內習慣與生活準則”也與農民無異。調查還表明:當地農民自己對“什麼是農民”的回答也更多地與地位而不是與職業相聯繫的。

在這點上,我們中國人應當深有體會。例如:如今在城裡謀生的所謂“農民工”中,有1/3以上(有些調查甚至說是半數以上)實際上是走出校門便進城闖世界的鄉村青年,他們中很多人連一天農活也沒幹過,然而別人和他們自己都把他們看成“打工的農民”。相反,筆者15歲以後曾在農村插隊務農9年多,但不僅現在不會有人稱筆者為“農民教師”(如稱“農民工”那樣),就是在當年,“知青”與“農民”在人們心目中仍然是兩個概念。事實上,如今的“農民工”、“農民企業家”、“鄉鎮企業”與“離土不離鄉”等現象都與“農民”改了業卻改不了“身份”這一事實有著邏輯聯繫。

因此,在國際上關於農民定義的討論中,Peasant與farmer的區別是常被提到的。但這兩個英文詞一般都譯作“農民”,這就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亂。例如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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