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領近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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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的近義詞
法則、規則、規定、規矩、章程、大綱、綱目、綱要、綱領、法例、法規、軌則、準則
光明正大 近義詞
光明正大近義詞:
光明磊落,堂堂正正,鐵面無私,大公至正,為國捐軀,捨己為人,殺身成仁,捨生取義,名正言順,捨身求法,大公無私,公而忘私
光明正大
[拼音] [guāng míng zhèng dà]
[釋義] 原指明白不偏邪。現多指心懷坦白,言行正派。
[出處] 宋·朱熹《朱子語類·易九》:“聖人所說的話;光明正大;須是先理會光明正大的綱領條目。”
施展的相近詞,本領的相近詞
施展:拿出本領能力來做:施展鴻圖|施展高超絕技。
近義詞:發揮
相似詞:施展才華 實施 施放 設施 施行 施捨 施肥 施工
本領:技能;能力:有~ㄧ~高強。
近義詞:本事 能力 才力 才幹 才能
相似詞:本本主義 綱領 領帶 領域 將領 帶領 領獎 領隊
望聞問切近義詞
【望聞問切的意思】: 中醫用語。望,指觀氣色;聞,指聽聲息;問;指詢問症狀;切;指摸脈象。合稱四診。
【望聞問切出處】: 《古今醫統》:“望聞問切四字,誠為醫之綱領。”
大綱是什麼意思?
網的總繩。
三國 魏 曹植 《白鶴賦》:“冀大綱之解結,得奮翅而遠遊。”
總綱;要點。
《漢書·敘傳下》:“略存大綱,以統舊文。” 宋 蘇洵 《上韓樞密書》:“太尉取其大綱而無責其纖悉。” 清 李漁 《閒情偶寄·詞曲·詞采》:“文章頭緒之最繁者,莫填詞若矣。予請總其大綱,則不出情景二字。”
特指著作、講稿、計劃等經系統排列的內容要點。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一:“決定工作方針,頒發每週宣傳大綱,而一切工作大抵是由三廳總其成。”
主要的法紀。
三國 魏 曹植 《節遊賦》:“愈志蕩以淫遊,非經國之大綱。” 元 劉壎 《隱居通議·經史二》:“看來 武侯 相業,大綱常嚴,蓋其學出於 申 韓 ,故其政刻深。”
猶大概。
《二程語錄》卷十一:“又問:‘或言人如壽得一百二十數,是否?’曰:‘固是,此亦是大綱數,不必如此。’”亦作“ 大剛 ”。 元 關漢卿 《裴度還帶》第二折:“大剛來則是我時兮命矣。”
亦作“ 大剛 ”。猶言總之。
元 張鳴善 《水仙子·譏時》曲:“鋪眉苫眼早三公,裸袖揎拳享萬鍾,胡言亂語成時用,大綱來都是烘。” 元 湯式 《一枝花·檜軒為越中沙子正賦》曲:“能借取四時春造化,似生成一片翠屏帷,大剛是即景成規。”
猶言特意,硬要。
元 無名氏 《翫江亭》第四折:“這廝便指望,大綱要成雙,百般的不肯將咱放。”
近反義詞
近義詞
提綱 提要 概要 略則 綱目 綱要 綱領
反義詞
總則 總綱 細則 細目
百科解釋
大綱:網的總繩,稱之為“大綱”。總綱,要點,特指總領全篇的重點所在。 特指著作﹑講稿﹑計劃等經系統排列的內容要點,並且具有一定的順序性、邏輯性。根本性的法紀,為不可更改的。 猶大概。 又有作"大剛",即:猶言總之。 猶言特意﹐硬要
制定與制訂的區別?
“制訂”和“制定”,這兩個詞是近義詞,但決不是同義詞;儘管它們讀音一樣,但含義和用法是不完全相同的。
請看下面兩個句子:
① “中國要不要制訂西部開發法”一時成為大家討論的熱點話題。(見2001年3月15日《中國市場經濟報》2版)
② 根據《建議》的精神,國務院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見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為什麼這兩個句子選用了不同的加點詞語?翻開《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就會發現,“制訂”的解釋是“創制擬定”;“制定”的解釋是“經過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規程、計劃等”。撇開它們相同的語素‘制“不談,就看不同的語素“訂”和“定”:“訂”則有“擬”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終結果,多強調行為的過程,一般不能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而“定”指決定、使確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強調行為的結果,可見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完成時”。比如我們編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一定時間內已經整理完畢,最後確定,準備發表的本子就叫它“定本”。參考資料:baike.baidu.com/view/1415086.htm
制定 制訂.這兩個詞準確的區別是什麼?
“制定”和“制訂”,這兩個詞是近義詞,但決不是同義詞;儘管它們讀音一樣,但含義和用法是不完全相同的。
請看下面兩個旬子:
①根據《建議》的精神,國務院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見朱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②“中國要不要制訂西部開發法”一時成為大家討論的熱點話題。(見2001年3月15日《中國市場經濟報》2版)
為什麼這兩個句子選用了不同的加點詞語?翻開《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就會發現,“制定”的解釋是“經過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規程、計劃等”;“制訂”的解釋是“創制擬定”。撇開它們相同的語素‘制“不談,就看不同的語素“定”和“訂”:“定”指決定、使確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強調行為的結果,可見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完成時”。比如我們編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一定時間內已經整理完畢,最後確定,準備發表的本子就叫它“定本”。而“訂”則有“擬”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終結果,多強調行為的過程,一般不能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
明白了“制定”和“制訂”的區別,我們就不至於“霧裡看花,水中望月”了,再實際運用中,也就能夠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