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費交什麼稅?

General 更新 2024-11-20

企業單位取得或支付會員費如何納稅

收取會員費的既有企業,又有社會團體,結合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對企業單位取得或支付會員費的涉稅問題梳理如下: 一、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76號)規定,對俱樂部、交易所或類似的會員制經濟、文化、體育組織(以下簡稱“會員組織”),在會員入會時收取的會員費、席位費、資格保證金和其他類似費用,應按營業稅有關規定確定適應稅目徵收營業稅。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會員組織收訖會員費、席位費、資格保證金和其他類似費用款項或取得索取這些費用款項憑據的當天。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7]63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家社團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非營利性的協會、學會、聯合會、研究會、基金會、聯誼會、促進會、商會等民間群眾社會組織,在國家法規、政策許可的範圍內,依照社團章程的規定,按財政部門或民政部門規定標準收取的會費,是非應稅收入,不屬於營業稅的徵收範圍,不徵收營業稅。各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中科協、青聯、臺聯、僑聯收取的黨費、會費,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另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圳寶日友好高爾夫球觀光娛樂有限公司境外會員費收入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1996]056號)規定:對外方合作者收取的境外會員費及保證金應作為營業收入繳納營業稅。 二、增值稅 增值稅政策規定,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所稱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與其銷售的貨物無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 1.取得的會費收入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取得的會費收入構成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應當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由此可見,社會團體依法收取的會費雖然不繳納營業稅,但應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各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中科協、青聯、臺聯、僑聯收取的會費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業所得稅收入的確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申請人會或加入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後,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2.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繳納的會員費的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規定》規定:企業加入工商業聯合會交納的會員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工商業聯合會節餘的會員費可結轉下年度使用,但應相應核減交納會員費的數額。對收取會員費的單位提供相應服務的,提供證據證明這些支出與生產經營有關(直接有關),憑發票可以依法稅前扣除。申請人會或加入會員後,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在稅前扣除上,根據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會員費也應當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費用並予......

會員費要交下稅嗎

一、營業稅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 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 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根據上述規定,對於企業以各種名義和形式出售消費卡(金額卡、 年卡、月卡、次數卡等以及各種資格性質的卡)按以下規定確認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1)對於金額卡、次數卡以每次消費金額時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有期限的金額 卡、次數卡,到期時未全部消費完的且不再退回的部分,其餘額以到期日當天為納稅義務發 生時間。 (2)對於只有時間限定,在限定期限內無金額或次數限制的各類期限卡,應按從開始 計算期限之月起,在期限內逐月平均分攤收入的時間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3)對資格性質的卡(如高爾夫會員卡) ,以收到款項的當天或取得索取收入款項憑據 的當天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次性繳納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方面:國稅函[2008]875號文規定,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後,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因此收取的會員費,要在提供服務的期間內分期確認收入。

一般納稅人收取的客戶會員卡收入繳什麼稅?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1、增值稅方面,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規定,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2、所得稅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後,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會員入會每年繳納的會員費屬於營改增的範圍嗎,應該交國稅還是地稅,謝謝! 5分

營改增本身就是將一部分屬於地稅範疇的劃歸國稅計徵,會員入會每年繳納的會員費屬於現代服務業範疇,按6%計徵國稅。錄音棚是出租給他人使用的收入同樣國稅計徵。

改革試點的稅制安排

1.稅率:

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1%稅率,其他部門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

2.計稅方式:

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3.計稅依據:

納稅人計稅依據原則上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其代收代墊金額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務貿易進出口:

服務貿易進出口在國內環節徵收增值稅,出口實行稅率或免稅制度。

應稅服務範圍

1.交通運輸業:改為11%(工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溼租業務、管道運輸服務)

2.部分現代服務業:改為6%(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驗證諮詢服務)

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是否屬於增值稅徵稅範圍?

個人認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 不屬於增值稅的範圍 應該屬於 營業稅 服務業的 範疇

不同情形的會員費收入應如何納稅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公司一次性收取的高爾夫球場會籍入會費,是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或是按受益期限分期計入受益期損益,應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處理:如果一次性收取的入會費,僅僅是入會者為了獲取會員資格,會員在接受公司所提供的具體商品或服務時,需另行交納相關費用的,則當一次性收取的入會費當期收回的可能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確認為收入;如果一次性收取的入會費,入會者不僅僅是為了獲取會員資格,還包括為將來接受公司的商品或服務而預先支付的訂購費用,或包括接受公司以低於非會員價格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則該項費用應區別費用所代表的受益性質、受益價值和期間,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確認收入。  高爾夫球俱樂部,實際上是一個經營高爾夫球場的單位。按照營業稅政策的規定,高爾夫球場是屬於娛樂業徵收範圍,因而俱樂部就是娛樂業的納稅人,其向會員收取的會員費等費用,即為經營高爾夫球場所取得的收入。因此,高爾夫球俱樂部所收取的會員費等費用,應按“娛樂業”稅目依規定的稅率徵稅。同樣,對其他屬於娛樂業徵稅範圍的俱樂部等所取得的會員費也應照此徵稅。   一、收取會員費應交納營業稅  (二)對於俱樂部取得的其他類似於會員費的收入,應合併作為會員費收入計算徵收營業稅。  (三)俱樂部向會員收取的會員資格保證金,在會員退會時全額退還的,如果是賬務上直接衝減營業收入的,可以從當期的營業額中扣除,不計算徵收營業稅。對保證金的存款利息收入應計入營業利潤中計算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對於俱樂部取得的其他類似於會員費的收入,應合併作為會員費收入計算徵收營業稅。  1、籌辦期的情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在籌辦期間取得的會員費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084號)文件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籌辦期間對其會員入會時一次性收取的會員費、資格保證金或其他類似收費,在計算徵收企業所得稅時,可以從企業開始營業之日起分五年平均計入各期收入計算納稅。  2、非籌辦期的情形,即企業開始正式營業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收取會員費等如何計徵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46號)文件規定,外商投資舉辦俱樂部或類似會員制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對會員入會時一次性收取會員費、資格保證金或其他類似收費,應在收取時作為企業的當期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此可見,經營高爾夫球的外商投資企業,對於收取的會員費應根據不同期間,採取不同的原則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怎麼理解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呢

會員費收入不屬於增值稅的徵收範圍。

增值稅納稅人繳納增值稅也是要按照增值稅海徵收範圍內的業務收入納稅。

而非增值稅納稅人的所有收入都繳納增值稅。。

供參考。。

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1、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2、法規依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規定,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收會員費得網站需要繳稅嗎 ?

1、營業稅及附加

按照現行營業稅稅目註釋規定,網站取得的會員費收入,按照“服務業”稅目、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另隨營業稅徵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2、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875號

(四)下列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規定確認收入:

6.會員費。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後,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收取的會員卡收入應如何納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076號關於“對俱樂部、交易所或類似的會員制經濟、文化、體育組織,在會員入會時收取的會員費、席位費、資格保證金和其他類似費用,應按營業稅有關規定確定適用稅目徵收營業稅。其營業稅納稅激務發生時間為會員收訖會員費、席位費、資格保證金和其他類似費用款項憑據的當天。會員組織的上述費用,如果在會員退會時予以退還,並且在帳務上直接衝減退還當期的營業收入,在計徵營業稅時可以從當期的營業額中減除”的規定,對星級酒店發放不能直接用於消費的會員卡所取得的會員費收入應按總局規定在酒店實際收取會員費收入時徵收營業稅,其免費消費額不得衝減當期營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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