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哪一年取消農業稅?

General 更新 2024-07-05

我國完全取消了農業稅是哪一年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

農業稅是哪一年取消的?

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在我國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

從2000年提出糧食直補的政策構想,到2004年全國實施,用了五個年頭,先後經歷了改革方案醞釀(2000-2001年)、試點(2002-2003年)和全面伐廣三個發展階段。

據我所知,2006年中國已經全面取消農業稅了,但我們這裡卻任然在收“上繳”?難道江蘇興化市不屬中國?

農業稅肯定是取消了,這是無可懷疑的。但地方政府不法的事幹的太多,問清楚是什麼費用,才能有的放矢解決。

國家是哪一年取消的農業稅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

農業稅哪年取消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親們!中國全面取消農業稅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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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取消農業稅是哪一年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經表決決定,《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同日,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46號主席令,宣佈全面取消農業稅。

1958年6月3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96次會議通過實施的《農業稅條例》,在我國實行了近半個世紀。2004年,我國政府開始實行減徵或免徵農業稅的惠農政策,到2005年已有近8億農民直接受益。2005年12月29日表決通過的這個決定,把這項惠農政策上升為國家法律。從而使在中國大地上延續了2600年的“皇糧國稅”——農業稅,終於走進了歷史。

農業稅被全部取消,9億中國農民將因此受益。 延續了幾千年的農業稅從此徹底退出歷史舞臺,無疑是個了不起的“驚人之舉”。自古以來,歷朝歷代都靠著農民的稅賦維持運轉,農業稅也成為農民負擔中最大的一塊。農民用辛勤的勞動支撐了中國工業化的進程,這是中國農民的偉大貢獻。

newpaper.dahe.cn/...84.htm

大河網報道

如皋哪一年免農業稅如皋哪年開始·免徵農業稅

如皋從2006年的1月1日開始免徵農業稅。

從2006年的1月1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取消了農業稅。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取消農業稅,這意味著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農業稅正式走入歷史。這標誌著中央原定的五年內取消農業稅的目標提前實現,標誌著中國歷史上沿續2000多年的農民“皇糧國稅”行將結束,標誌著國家與農民的分配關係進入一個嶄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農業稅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俗稱“公糧”。2006年2月22日國家郵政局發行了一張面值80分的紀念郵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農業稅》,以慶祝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在我國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作為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停止徵收農業稅不僅減少了農民的負擔,增加了農民的公民權利,體現了現代稅收中的“公平”原則,同時還符合“工業反哺農業”的趨勢。從1992年開始,中國改革開放正式對農業體制進行改革,2006年廢除延續千年的農業稅,標誌中國進入改革開放轉型新時期。

中國為什麼取消農業稅

本想自己回答的,但百度文庫裡面的這篇文章回答得比較全面,複製供參考。取消農業稅的原因總結一下:一是到2006年,中國經過二十多年的快速發展,農業稅在全國稅收中的佔比已經很小了,取消並不會對國家運行造成大的影響;二是幾千年來,農業一直是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到了現代社會,工商業取代農業成為稅收的主要來源。國家不再需要從農業收取大量稅收來支持國家運行和工業、商業體系建立;三是農業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基石,“無工不富,無農不穩”,農業雖然很難賺錢,但農業穩定國家、社會的功能亙古不變!不論在任何國家,任何體制下,農業始終是弱勢產業,當一個國家有能力減輕農業負擔,甚至補貼農業時,都會促進工商業反哺農業,保證農業穩定;四是我國人口絕大多數在農業上、在農村,要減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減少社會矛盾,必須要讓農民這個群眾富裕起來。取消農業稅就是第一步,對農業生產進行補貼是第二步,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是第三步,現在正在大規模開展的脫貧攻堅是第四步!總之,取消農業稅,是我國國家強大的象徵,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是當政者必須考慮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用,祝健康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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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稅取消的歷史背景與意義分析 農業稅是國家向一切從事農業生產並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在我國,徵收農業稅由來已久,俗稱“皇糧國稅”,但隨著當今國際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以及我國收入群體差異的實際情況,我國終於於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草案,延續數千年的農業稅終於走進了歷史博物館。從此,中國農民徹底告別“皇糧國稅”。

一、農業稅取消的歷史背景

1、農村稅費增長與國民經濟發展不協調。50年代初,新中國剛誕生,百廢待興,為了加快經濟發展,我國確立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實行“以農補工”政策,通過提取農業剩餘用於發展城市和工業,這對整體經濟發展來說無疑是必要的。根據西方工業化國家的經驗,當在工業產值超過農業產值時,政策應將“以農補工”改為“以工補農”。1990年我國農業總產值佔工農業總產值比重已經下降到21%,1995年下降到17%,在工業產值大幅超過農業產值可我國仍然在實施偏倚工業發展的農稅政策,依靠提高農業剩餘發展城市工業,這是導致農民負擔過重的重要政策因素。

2 、城鄉稅制結構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城鄉實行不同的稅制,使農民承擔著比城市居民還重的負擔。向農民徵收的稅種是農業稅,同時具有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性質。國家統計局資料表明,2004年農民人均收入2936元,月收入僅200多元,遠遠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卻要交8.4%的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這顯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3 、我國具備了取消農業稅的能力。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近年來,我國持續快速發展,國家財力不斷壯大,2003至 2005年全國財收入分別突破 2億元、2.5萬億元和 3.1萬億元大關,2004年財政收入增收 4500億元,2005年增收 5000多億元。農業稅收在整個財政收入中佔的比例不到 2%,國家財政有能力承擔取消農業稅帶來的減收。雖然取消農業稅會減少地方財政收入,尤其是農業大縣財政減收會更多,但中央財政給這些地區轉移支付後,較大地緩解了地方的困難。所以,從國家長遠發展的大局看,只要有利於徹底解決“三農”問題,有利於從根本上改變二元經濟結構對經濟社會有利於協調發展造成的瓶頸制約,付出這些改革成本是必要的,也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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