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辦理離婚手續?

General 更新 2024-11-25

離婚手續在哪裡都能辦嗎?

是的,,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雙方完全自願同意離婚;

3、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雙方對財產和債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二、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l、雙方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權屬證明材料,如房屋、車輛所有權證明原件;

5、照片。

三、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即使委託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雙方提交的材料,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當場發離婚證,雙方各持一本。

四、協議離婚工本費用

離婚登記工本費10元/對

四、協議離婚的效力

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婚姻關係即為解除,雙方均可與他人結婚。

2、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因履行離婚協議產生爭議,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怎樣快速辦理離婚手續?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應持那些證件或證明材料?

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持: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 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 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戶口證明;②居民身份證;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④離婚協議書;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應准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3) 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男女登記離婚後,一方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翻悔時,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但應告知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

如果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並對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擔心婚後協議履行的問題,你可以選擇通過人民法院辦理協議離婚。

在法院還是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兩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質區別。通過人民法院辦理協議離婚,會把夫妻財產明確到司法文書上,稱為民事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例如,離婚文書上寫到,男方在兩年內,支付女方人民幣10萬,分兩次還清。在男方拒絕支付的情況下,女方有權拿這個文書,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向......

離婚在哪裡辦理都可以嗎

不是的。

1、民政局。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已簽署離婚協議書,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女男各一份,民政留一份)到你們當初領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法院訴訟。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你只有這條路了,可寫好訴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的複印件,帶上1000元訴訟費(用不了帶回來),涉及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收費300元,超過20萬元按比例收取。

離婚在哪裡辦手續 戶口所在地麼

協議離婚要戶口本,訴訟離婚不要戶口本的。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在哪部門辦理?

辦理離婚登記屬於民政機關婚姻登記處管轄。需要的基本材料是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本人單人免冠照片、離婚協議書。

一、【《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管轄機關及對應管轄地】

第十條:男女雙方共同到其中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婚姻登記條例》及相關程序規定需要攜帶的基本材料】

◆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

◆結婚證

◆當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個人免冠照各兩張

◆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離婚去哪裡辦手續

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帶上結婚證,戶口本,婚內財產最好雙方先協調好,孩子撫養費等等(如果孩子跟女方而且又有給孩子改姓的可能,最好能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孩子需改姓),很多地方的民政局根本沒有協調這項工作,如果只是意氣用事,建議先冷靜過後再處理!在離之前最好想明白有沒有合好的可能,離了以後會不會後悔。冷靜的想想自己所需的生活,雙方出現的問題點是否存在不可協調的可能。如果對方不是犯原則性的錯誤,個人建議先理性的談一談,畢竟離婚不止是兩個人的事情,還涉及到雙方老人以及小孩!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去哪兒辦理手續?都需要帶什麼?

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願離婚。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以上是自願離婚的程序,如果只有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願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參考功料:思科律所

離婚去哪兒辦理手續和證件?

和平離婚必須是二個人先寫好離婚協議,財產怎麼分割,孩子怎麼撫養!寫好協議放公證處公正!再拿協議和結婚證+二個人的身份證+二個人親自去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證。。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你想離婚只能去法院立案,法官會根據事實判決離婚。。

離婚去哪裡辦?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可以寫份離婚協議,帶上結婚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則需要寫起訴狀、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向法院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到哪裡辦理手續?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於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當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男女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其間發生的有關身份關係的糾紛,以及涉及子女、財產問題的爭議,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雙方自願”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願。這一意願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對於一方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  (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係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後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1.對子女問題有適當處理,是指對雙方離婚後有關子女撫養、教育、探望等問題,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作了合理的、妥當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如何給付等等。由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協議中還可以約定不直接撫育方對子女探望權利行使的內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時間等。  2.對財產問題有適當處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合理分割,對給予生活困難的另一方以經濟幫助作妥善安排,並切實解決好雙方離婚後的住房問題;(2)在不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對共同債務的清償作出負責的處理。  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二)協議離婚的具體程序。  1.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於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於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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