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阻礙執法?

General 更新 2025-01-08

阻礙執法人員執法會如何處置

妨礙公務罪!要負刑事責任!!建議委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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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妨礙執法

就是干擾不配合執法人員

阻礙執法人員執法

治安處罰。可能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如被刑事拘留,說明使用了暴力,情節嚴重。可以私了,然後取保。

刑事拘留最長30天,如果逮捕了那就長了,還會起訴、判刑,不是罰款的問題了。

取保就是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提供保證人或保證金,就可以先回家了。

私了就是通過賠償,使受害人和單位不追究,在公安機關找關係,只是皮膚傷這種案件可大可小的。取保候審要向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提出申請,一般情節較輕,可能判拘役、管制的,或不致於發生社會危險性的都可以辦。本案中嫌疑人的情節傷人不重,還是有可能的。

最好在拘留期間完成,如果到了檢察院就不好辦了。

什麼算是妨礙公務執法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

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本罪主觀上限於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加以阻礙,才能構成本罪。犯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犯阻礙執法職務的人,最多要判多少年牢?

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給予治安處罰,叫阻礙執行職務。

以暴力方法阻礙執行職務的,構成犯罪,叫妨礙公務罪。

以上兩點並不僅僅限於警察執法,工商、稅務、菸草、環保、城管等單位國家公務人員或者行政事業在編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被妨礙的,都可以處理。不過,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只有嫌疑人當場使用暴力抗拒執法的情況下,才構成妨礙公務,是犯罪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注意,只有嫌疑人造成輕傷以上(要法醫鑑定)或者持械毆打,才會構成犯罪。

我估計警察說你朋友阻礙執行職務,你不懂領會錯了,也或者那個警察就是草包,是他說錯了,呵呵。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只要你朋友有拉扯、阻撓工作人員的行為,就違法了,並不一定要求動手打了人才處罰。根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妨礙執法怎麼處理

您好!如果你們部門具備行政執法權的話,可以對相對人中作出行政處罰,限期整改。如果相對人暴力抗拒執法的話,可能構成妨害公務犯罪,由公安機關處理。以及《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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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妨礙公務

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矗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除刑法第277條專門規定妨害公務罪以外,刑法的其他條文以及一些司法解釋還明確規定,下列情形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或者以妨害公務罪和相關犯罪實行數罪併罰:

1 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妨害公務罪和相關走私罪實行數罪併罰。(刑法第157條第2款)

2 未聚眾但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以及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活動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非首要分子,均應以妨害公務罪論處。(刑法第242條)

3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有事業單位人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行政執法職務的,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中受委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事業編制人員執行行政執法職務的,可以對行為人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事業編制人員依法執行行政執法職務是否可對侵害人以妨害公務罪論處的批覆》)

4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依法查處盜竊、搶劫機動車案件的,依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依法查處盜竊、搶劫機動車案件的規定》第1條)

5 邪教組織人員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其行為同時觸犯其他罪名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7條)

6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論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

面對阻礙執法,中國警察該怎麼辦

首先確定是什麼警察,公安局的民警才對治安問題有權管轄!

打人的事件嚴重不,有人受傷沒?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

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擾亂單位秩序行為與阻礙執法公務行為的區別有哪些

呃,這個,要看你是什麼單位了,如果是企業或者其他非國家單位的話,可能構成尋釁姿勢或者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如果是政府可能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以上是刑法290規定的兩個罪名。   以下是刑法原文,提供參考:《刑法》第290條規定涉及兩個罪,即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或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情節嚴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動機險惡、目的卑鄙的;聚集人數較多或擾亂時間較長的;經有關部門批評教育、勸阻拒不散去的;多次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聚眾擾亂重要單位的政黨活動的。根據刑法第290條第1款規定,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對首要分子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是指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行為。本罪有以下特徵: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行為對象是各級國家機關。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的行為。所謂聚眾衝擊是指聚集多人衝撞、強行進入國家機關,堵塞國家機關通道或者佔據國家機關等行為。主體是一般主體,但僅限於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在主觀上為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而故意進行衝擊。根據刑法第290條第2款規定,犯本罪的,對首要分子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嗎

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給予治安處罰,叫阻礙執行職務。 以暴力方法阻礙執行職務的,構成犯罪,叫妨礙公務罪。  以上兩點並不僅僅限於警察執法,工商、稅務、菸草、環保、城管等單位國家公務人員或者行政事業在編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被妨礙的,都可以處理。不過,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只有嫌疑人當場使用暴力抗拒執法的情況下,才構成妨礙公務,是犯罪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注意,只有嫌疑人造成輕傷以上(要法醫鑑定)或者持械毆打,才會構成犯罪。  根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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