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著作權人享有哪些權利
你好。
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著作權主要包括哪些權利?
來源: 時間: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具體包括:(1)發表權;(2)署名權;(3)修改權;(4)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包括:(1)複製權;(2)發行權;(3)出租權;(4)展覽權;(5)表演權;(6)放映權;(7)廣播權;(8)信息網絡傳播權;(9)攝製權;(10)改編權;(11)翻譯權;(12)彙編權;(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是指什麼?
鄰接權
在我國,鄰接權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權利、表演者的權利、錄像製品製作者的權利、錄音製作者的權利、電視臺對其製作的非作品的電視節目的權利、廣播電臺的權利。
舉個簡單例子 南京智信達公司創作了一首歌 詞和曲都是公司原創,現在周杰倫唱出來了,歌的著作權歸智信達所有,但是周杰倫通過他獨特的演唱手段使這首歌達到一個新的高度,所謂的鄰接權就是指這種權利。
版權包括哪些內容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具體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包括:
(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著作權具體包括哪些權利
來源: 時間: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具體包括:(1)發表權;(2)署名權;(3)修改權;(4)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包括:(1)複製權;(2)發行權;(3)出租權;(4)展覽權;(5)表演權;(6)放映權;(7)廣播權;(8)信息網絡傳播權;(9)攝製權;(10)改編權;(11)翻譯權;(12)彙編權;(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具體包括哪些權利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從權利的內容上看,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是與智力活動成果創造人的人身不可分離的專屬權,比如: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等;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則是指享有知識產權的人基於這種智力活動成果而享有的獲得報酬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權利。
什麼是著作權?它包含哪些內容?
高航網知識產權小編為您解答:
一、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
二、著作權包含哪些內容?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1、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具體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2、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具體包括:
(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版權和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無區別,並得到相關法律的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合同中所稱的版權和著作權應該是訂立方針對相關權利的自我意思的表述,應結合合同上下文(比如簡稱、縮寫)理解,以免產生歧義......
著作權應有的權利有
【著作權 保護範圍】《著作權法》主席令第26號第十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的內容包括哪些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其中,人身權有:發表權 、署名權 、修改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
財產權有:複製權 、發行權 、出租權 、展覽權 、表演權 、放映權 、廣播權 、信息網絡傳播權 、攝製權 、改編權 、翻譯權 、其他著作財產權;
相關法律規定:《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複製、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
、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
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著作人身權是作者依著作權法享有的與作品相聯繫的人身權利,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修改權,除發表權外,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永遠受到法律保護,歸作者永遠享有,不能轉讓,不能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