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怎麼計算公式?
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一)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貳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4.根據1999年國務院令《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1天、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0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A、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B、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目前,國家規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以某職工月崗位應得的工資750元計算,日工資標準約為35.85元,小時工資約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元×300%×8小時=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200%×16小時=143.36元。如果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未能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可向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看了您的敘述,7.5好像不合規定,應為8才對
一般加班費怎麼算
不管在哪裡都是一樣的,國家標準,用我的理解寫成白話給你
<(總工資/每月工作日)/8>*1.5,就是你每月所得工資除以每月的法定工作日,是你每天工資,除以8是你每小時的工資,這個數字乘以1.5是平時加班,就是非節假日加班的每小時加班費用,乘以處是週六週日的每小時的加班費,乘以3則是國家法定節日,像元旦啊,國慶啊這些節日的每小時的加班費。
希望我能說明白了
平時的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新勞動法關於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平日加班:月工資/21.75/8X平日加班小時數X1.5
休息日加班:月工資/21.75/8X休息日加班小時數X2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1.75/8X法定節假日加班小時數X3
週末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1、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駭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週六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
2、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執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天加班工資為:2000÷21.75×2=184元
3、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本身屬於違法行為,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沒簽勞動合同,屬於事實勞動關係,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你索取加班工資完全合理合法,可以理直氣壯,倒是單位理虧。
正常加班費如何算
按照國家勞動部門的規定,計算加班工資時,日駭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今年長假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別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以金華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980元/月為例: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980÷21.75×300%=135.17元
休息日加班工資=980÷21.75×200%=90.11元
若中秋國慶10天假期全加班,其中法定節假日4天,休息日6天。
10天假期加班工資=135元×4+90元×6=1080元。
加班費用怎麼計算?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加班報酬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俯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我的百度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加班工資具體怎麼計算的?
新勞動法規定,月工作時間是20.83,月月計薪天數是21.75,那麼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到底是月工資/20.83*3,還是月工資/21.75*3呢?
解析:
1、月工作時間,僅僅指勞動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時間平均到每個月究竟是多少,其計算方法是: 年工作日定為250天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此時間僅僅提供勞動者工作時間的信息;
2、月計薪天數,這個與計時工資的算法密切相關。為什麼他不是20.83呢?因為國家規定,在法定假日(就是現在的清明中秋端午十一和春節)工作單位也是要給勞動者發工資的!所以,其計算方法來源是: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這個104僅僅是休息日,因為休息日勞動者休息,工作單位不發工資。
3.日工作時間、周均工作時間:
新《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150%的工資;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沒有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200%的工資;
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
如何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準?
按新勞動法,具體計算公式是:
用月工資總額除以月計薪天數或小時數得出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
所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節假日加班工資應該是:月工資/21.75*3這樣!
加班工資是怎麼算的?一小時多少錢?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 週一至週五:本人每小時工資x1.5x加班時間; 休息日: 本人日均工資x2; 法定假日: 本人日均工資x3。
工廠加班加班費怎麼計算?
正常工作時間超出是1.5倍工資。雙休加班沒補休的是2倍工資。法定假是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