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還不起有什麼辦法?
欠錢還不起咋辦有什麼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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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還不起怎麼辦
跑路了,如果你能跑得了的話,其實自殺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生活沒有你想象的這麼艱難,死你都不怕了,還害怕還錢?
欠債還不起,都催的急,十幾萬,實在沒辦法了!怎麼辦? 10分
【1】欠債,被債主起訴到法院,應該積極還款,特別是信用卡欠費3萬元,只要不是老賴,一般不會坐牢。【2】欠債,債主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債務人如果真的還不起欠款,法院會執行拿債務人個人財產償還。例如:家庭中的其它財產,包括房產,汽車等。會限制債務人高消費。法院會責令債務人定出分期還款計劃。不能讓判決成為一紙空文。【4】根據《刑法》(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5】你的信用卡是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的,銀行催收,你沒有還錢。欠錢3萬,不是太多。先還上3萬元,免得受到刑法。
欠錢還不起沒辦法了怎麼辦? 10分
辦理分期
公司欠錢還不起了會有什麼後果?
有限公司的性質, 就是有限責任:
1 如果債主起訴, 法院會查封你公司所有資產, 用於償還債務. 按照勞工工資,稅務,國家機關債務,其它債權人的順序清償.如果公司資產不夠, 當然就按破產程序進行.
2 你親戚的股份: 如果公司破產清算了, 並且最後淨資產小於等於債務的話, 當然他的股份就分文不值了. 但不會追究他本人的任何責任: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 如果公司倒閉了, 法律上講,剩下的債務你本人也不用還了. 當然這是法律規定. 很多地方上這樣會惹上仇恨. 以後生活會受到影響.
參考資料:公司法-有明確規定
欠錢不還有什麼好辦法?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二:“易貨”置換法
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係,學會“易貨置換法”準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後,圍繞目前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動用武器法
對付那些“滾刀肉”般的欠債人,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那就只能動用最後一招——訴諸法律。
因為法律注重證據,畢竟是空口無憑,當白紙黑字的借條存在時,如果借債人不按借據約定支付欠款,法律就是對付上述類型欠債人的最有力的武器。
別人欠錢不還有什麼辦法,我都用了很多方法讓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裡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後就不還了,於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後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說: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麼呢,原來欠條上寫著“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於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麼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
4.看對方態度
二、收集“三組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採取行動了!
1.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著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裡和大家說一下,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麼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裡,你錄人家乾點什麼,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麼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三、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欠錢不還,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遇到欠錢不給、久拖不還的事情,債權人要蒐集和保留具體的證據如欠款欠條等,在多次友好催討還是無效的情況下,要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處理。如果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過期,再要起訴的話就很麻煩的了。假若只是零星金額的欠款,那就不值得提出起訴,只能找債務人友好催討了。
欠錢不還,有什麼辦法
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持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怎麼辦 大家有什麼辦法要錢
欠賬還錢,天經地義,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如果他想賴賬,你有證據能證明他向你借錢了,你就可以報警,或向法院提起訴訟,沒證據的話就換個方式吧,比如假裝遇到突發事件,讓他知道你急需用錢,你再向他借錢,你也可以適當的多借點,別他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那樣目的太明顯,一旦錢拿到手就和他挑明事情的原因,【現在都流行借錢的是孫子欠賬的是爺嘛,必要的時候你的姿態可以放低點,當然,你要不在乎你借給他的錢,那就不必了】,這只是我個人的一點建議,至於具體怎麼操作,還要視你的情況而定,一切以要到錢為目的,哈哈,希望能幫到你。
順便多句嘴,像那種借錢不還的人,人品實在不怎麼地,以後還是保持距離的好,別太親近了,省的吃虧,對於那些個借別人錢不還還找藉口說忘記了什麼的人,就送他倆字‘扯淡’
最後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