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哪些部門 ?
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哪些部門
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分為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兩類。中央教育行政部門,一般稱為教育部,是國家一級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門。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地方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供理的機構或部門。
教育部門是指哪些?
高中分為兩種:一、是普通高中;二、職業高中。普通高中是相對職業高中來講的。
普通高中全省統一教材,是考大學的,到高二或高三時要分為文科和理科,分別報考不同類別的大學。職業高中是就業的,分為各種專業。例如,機械、建築、旅遊服務、藝術設計、電子電工、文祕、會計等等。
浙江省安吉縣內:普通高中有四所,分別是安高、昌高、振民和孝高。職業高中有三所,分別是職業教育中心學校、藝術高中和城西職高。半普半職主中一所,即上野私高,一半是普高、一半是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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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十大教育機構有哪些?
新東方、學而思、學大、中公教育等
教育系統包括那些單位
一般來講有市招辦 、 市教科所、 市技裝所 三個直屬單位。 一般來說還會有幾個直屬的學校。 機構設定一般是: 辦公室 人事處 督導室 機關黨委 政策法規處 計劃財務處 勤工檢學 學前教育 普教一處 普教二處 職教處 成教處 師訓處 體藝衛處宣教處 老幹部處 社會辦學管理處 監審處機關工會
教育主管部門有哪些?
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教工委、直接管你們的學校,這些都是教育主管部門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哪些?
主要要看當地教育局對該電教站的定位,因為現在三站合一,大家的功能有多有少。純粹電教站的職責和任務可以概括成管理、培訓、研究、服務四塊。管理就是承擔起教育行政部門對實驗校業務指導和一般校電教裝置配置和使用的指導。培訓就是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和課件製作等辦班輔導。研究就是當地學校教育技術發展規劃和存在問題的科研研究和組織。服務就是經常下校聽課和承擔課堂實況拍攝等任務。
市教育局有哪些直屬機構?負責哪些部門?
一般來講有市招辦 、 市教科所、 市技裝所 三個直屬單位。
一般來說還會有幾個直屬的學校。
機構設定一般是:
辦公室 人事處 督導室 機關黨委 政策法規處
計劃財務處 勤工檢學 學前教育俯 普教一處
普教二處 職教處 成教處 師訓處 體藝衛處
宣教處 老幹部處 社會辦學管理處 監審處
機關工會
國家級教育行政機構 有哪些
中央教育行政機構,準確地說,就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現在具體指國家教育部。國家教育部內設辦公廳、政策法規司、人事司、計劃建設司、財務司、條件裝備司、基礎教育司(教育督導團辦公室)、高等教育司(直屬高校工作辦公室)、職業技術教育司、成人教育司、民族教育司、師範教育司、社會科學司、科學技術司、思想政治工作司、高校學生司、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外事司等十八個職能司局和機關黨委。其中負責全國基礎教育事業巨集觀管理或指導工作的基礎教育司,設有辦公室、教育行政管理處、義務教育實施處、義務教育教學處、高中教育處、教材處、綜合教改處、德育工作處、學校活動與校外教育處、幼兒教育處、特殊教育處以及全國中小學計算機教育研究中心;國家教育督導團辦公室掛靠在基礎教育司,業務上相對獨立。
教育局有什麼職能
教育局的主要職能: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結合本轄區實際研究制定本轄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各項計劃,實施辦法和補充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和指導本轄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協調各行業、各部門的教育工作。
(三)規劃、協調指導各類學校的教學改革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指導我區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地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和合並及其專業設定的稽核或報批;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統籌安排教育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學校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情況;監督審計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
(六)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中畢業會考工作。
(七)規劃、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八)指導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指導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
(九)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資訊的管理與服務;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組織的建設、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使用、培訓、考察、任免、監督、領導幹部;負責對局系統黨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導。
(十一)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局系統統戰、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宣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學校的穩定、安全保衛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十三)受政府委託,管理教育督導室。負責制定教育督導工作的規章和制度,監督、檢查、評估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對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語言文字和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五)承辦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教育局都有什麼科室?
以教育部機構設定為例,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及地市縣教育廳、局的內設機構具有示範性: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釋出、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承辦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稽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發展規劃司
擬訂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定標準;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會同有關方面稽核高等學校設定、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承擔教育基本資訊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集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的安全監督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直屬高等學校、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財務司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承擔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對我國教育貸款的立項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司
承擔義務教育的巨集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七)基礎教育二司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集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資訊化、圖書館和實驗裝置配備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集觀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教學基本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巨集觀指導工作。
(九)高等教育司
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巨集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端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擬訂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釋出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國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國家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
(十一)民族教育司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二)師範教育司
規劃、指導全國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標準和各級各類師範院校培養目標、規格及師範教育基本專業目錄;指導師範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並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
(十三)體育衛生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