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朝制度是什麼?
漢朝的內外朝制度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
漢武帝作為一位有作為的帝王,在政治體制上開設中、外朝,形成兩個官僚系統:一個是由大將軍、尚書等組成的中朝,又稱內朝或內廷,是決策機關;一個是以丞相為首的外朝,是政務機關。
中、外朝體制形成的根源在於漢初政治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矛盾,換言之,它是君權與相權鬥爭的產物。漢初承襲秦制,以丞相輔佐皇帝,丞相權勢之大,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這種形勢在漢武帝即位之初仍然沒有什麼改變。他即位不久,丞相田蚡掌握任免大小官吏的大權,可謂權傾朝野。漢武帝對此十分不滿。一日,田蚡入宮奏事,武帝問他:"君除(任命)吏盡未?吾亦欲除吏!"僅一語便表明武帝不滿丞相權柄之重,決心削弱相權,建立中朝。
武帝通過賢良對策等方式,身邊集中了一批有才幹的近侍之臣。他們由庶僚加銜侍中、諸曹、諸吏、給事中,從而成為入侍武帝的內臣。他們名為侍從之臣,實際參與謀議,這些中朝官員的秩爵並不顯要,但是身份特殊,他們不僅參與軍國大事的謀議,有時奉命與公卿大臣論辯,以致面折廷爭而詘大臣。這種做法就是用小官管大事,而這些小官又易於控制,從而收到以卑制尊、以輕馭重、以中御外、尊君抑臣的目的。
中朝預政是朝廷政治體制的重大改革,它加強了皇權對國家各方面的控制,而且大大精確了中央決策的內容,使工作效率得以提高,同時也便於眾人對武帝意圖的理解。
內外朝制度是元朝的嗎
內外朝制度是西漢的
漢武帝為進一步分散和限制相權,特意從身份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選用人才,擔任參與國家政治中樞主要決策的侍中、常侍、給事中等職,讓他們能夠出入宮禁參議要政。皇帝親自任命和直接指揮的高級將領也參與機要,大司馬大將軍衛青,驃騎將軍霍去病等,權勢均超過宰相。於是,和屬於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所構成的官僚機構“外朝”相對應的“中朝”得以形成。
“中朝”又稱“內朝”,由皇帝左右的親信的近臣構成。重要政事,“中朝”在宮廷內先自作出決策。尚書,本是皇帝身邊掌管文書的官員。“中朝”形成後,尚書地位日益上升,在“中朝”逐漸居於核心地位。
中外朝制度是不是就是內外朝制度
不是的,中國歷史內外朝制度始於漢武帝, 當時為適應對匈奴作戰的需要,同時為進一步加強皇權,減少廷議決策對皇帝的影響。劉徹設立了以衛青為首的內朝。這樣軍事作戰保密達到了,而皇權也達到了空前的程度。從此西漢的政治制度便形成了內朝的尚書組織與外朝的三公九卿一起管理政務及分工又相互制約的雙軌行政管理體制。
什麼是漢代的“內外朝制”?
也叫做內廷、外廷。
外廷指的是正式的國家政府機構,由丞相領導。內廷指的是皇宮裡面皇帝的私人隨從組成的機構。漢初,行政由外廷負責,到漢武帝,內廷開始起主導作用。內廷一開始是政府正式官署的下屬機構;後來內廷的地位越來越高,內廷的首領是“大司馬”,當大司馬奉命領導尚書時,他在政府裡的實際權力就超過了丞相。前漢的尚書由宦官擔任,到了後漢中期,該機構已發展得大到可以控制六個“曹”。
外廷的官制主要由三公、九卿以及其所屬的官署組成。而內廷大司馬通過其下屬的“尚書”施政。“尚書”本來是類似於現在的祕書的一個官職,屬於皇帝的私人祕書,後來權利逐漸從外廷轉移到內廷,皇帝的私人祕書也就成了國家政府的正式官員。
前漢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後漢三公變成:大司馬、司徒、司空;也體現了這種政治權利的轉移。
中國古代是什麼時候實行內外朝制
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經歷了初創、確立、改革、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對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制封建國家的鞏固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和選官制度對中國歷史的影響更為深遠。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縣制、金朝的猛安謀剋制、遼朝的蕃漢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後金和清政權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歸流”。 認識:我國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實施郡縣制度以來,逐漸發展和完善。這一制度,組織系統龐大,結構嚴密,在徵發徭役、兵役,徵收田賦和租稅,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鞏固邊疆等方面發揮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封建統治,也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猛安謀剋制以及蕃漢分治等我國少數民族政權所實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數民族地區的行政制度,不但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我國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強了中央集權,也對我國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起了重要的歷史作用。 2.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與演變:秦朝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西漢時得到鞏固,隋唐時完善,北宋時加強,元朝時發展,明清時期皇權得到進一步強化。 認識:發展趨勢:一是不斷調整、改革中央行政結構,削弱相權,以加強皇權。明太祖廢丞相,使中央行政權分屬六部,基本上解決了皇權與相權的矛盾,進一步強化了君主專制局面。二是不斷調整、改革地方行政結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特別是對邊疆地區的嚴密管轄。宋太祖加強中央集權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據勢力的條件,中央與地方的矛盾緩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沒有出現過國家大分裂。三是對人們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強,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獄就是典型的表現。 積極作用: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生產活動,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③在統一的社會環境下,有利於民族大融合,有利於各地區經濟、文化的交流、發展和提高,使我國古代人民創造了領先於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極影響:①君權專制易形成暴政統治和導致腐敗現象的出現,成為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獨尊一家,箝制了人們的思想,出現了萬馬齊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時期,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 概括地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會後期,其消極作用逐漸增大,尤其是明清時期,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強化,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其危害尤為嚴重。 評價這一歷史現象時,應該將其放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即使是明清時期,這一制度在維護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反擊外來侵略方面仍然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3.選官制度:主要包括漢朝的察舉制、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舉制度。 認識:漢代選官以“鄉舉裡選”為依據,體現的是尊重鄉里輿論對士人德才評判的權威性。但是,輿論評價一旦與仕途沉浮相聯繫,就容易被某些有權勢、有影響的人物或社會集團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審時度勢,提出了“惟才是舉”的用人原則,這既是對處於亂世求賢的需要,也是對漢代“選舉失實”的刻意糾正。在漢末軍閥混戰的衝擊之下,鄉里組織遭到破壞,“鄉舉裡選”的傳統做法難以為繼。在此情況下,三國時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這一制度是致力於解決朝廷選官和鄉里清議的統一問題,是對漢代選官傳統的延續,也是對曹操用人政策的繼承。但到魏晉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個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壟斷,他們在評定品級......
漢朝的內外朝制度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
中朝也稱內朝,是漢武帝劉徹為削弱三公(既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權利而制。漢初,丞相掌朝政,太尉掌全國軍事,御史大夫掌百官。皇帝只在朝會上對重大朝政做個批示。後來,漢朝撤去了太尉一職。漢武帝為了中央集權才設置了內外朝,由內朝對文武百官發號施令。內朝由皇帝的親姓,內侍組成,直接對皇帝負責,這是中央集權的一種手段。
內外朝制度
外朝就是科舉選出來的大臣擔任的官職。
內朝是太監的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