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裡面的五險一金國家是不是強制都要交,還是可以選擇交? ?
社保裡面的五險一金國家是不是強制都要交,還是可以選擇交?
五險一金不是同一個概念:
五險屬於社會保險,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五險當中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險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不同比例分別繳納;工傷和生育二險只由用人單位繳納,勞動者不繳。
一金及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同樣是國家強制性規定,繳存金額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準。
雖然同為強制性規定,但處理方式績同,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屬於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向社保中心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而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屬於勞動爭議,不能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只能通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的方式予以解。
五險一金是哪些,是強制性的嗎?
五險一金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個人繳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是國家強制執行的,各用人單位必須繳納五險一金。個人繳費是繳費佔工資的比例是,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5%,住房公積金8-12%不等。
所謂五險是強制的嗎?
三險是強制的為:養老梗、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這三險是必須的,你也需要拿錢。還有兩個是,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這兩個都是由公司出了,而且是公司必須交的。
只要簽署勞動局正規勞動合同就必須有的。住房公積金就是公司的自願了。
五險一金是強制性繳納嗎
五險一金不是同一個概念:
五險屬於社會保險,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五險當中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險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不同比例分別繳納;工傷和生育二險只由用人單位繳納,勞動者不繳。
一金及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同樣是國家強制性規定,繳存金額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準。
雖然同為強制性規定,但處理方式不同,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屬於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向社保中心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而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屬於勞動爭議,不能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只能通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的方式予以解。
五險一金是法律規定必須交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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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是國家強制性規定必須要交的 一金國家沒有強制 五險一金比例(先要確定你的交費基數 根據基數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金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金單位8%,個人交2%; 3.失業保險金單位2%,個人1%; 4.工傷保險金單位0.6%; 個人不交 5.生育保險金單位0.9%。 個人不交 一金比例全國不太一樣 沒有失業由個人續交 但只交養老和醫療
五險一金是強制性的嗎
您好!“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強制性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交,不繳交就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一金”(住房公積金)不是強制性的,繳交或者不繳交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目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大部分外企都為員工繳交住房公積金,一小部分外企和大部分私營企業都不為員工繳交住房公積金。謝謝閱讀!
現在五險一金都是強制的嗎
五險是國家規定公司必須繳納的,單位沒有責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單位協商,無果後找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或諮詢12333.
五險一金是強制性的麼
五險一金都是強制的。
五險不僅關係到勞資雙方,還是國家整體社保體系的重要一環,繳納社保是企業與個人都應盡的義務。
公積金也是強制的,只是有些地區政府管控的不強,公積金個人、公司按照1:1比較繳納,這個錢都是員工個人的,只是住房公積金中心設定了提取條件。
工廠強制員工交五險一金嗎
是的。
這個是規定必須要繳納的
是勞動局要求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為什麼國家會強制企業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首先我們來看國家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後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從《條例》規定可以看出,除了自由職業、個體工商戶等大多數型別的單位都被行政強制繳存住房公積金。為什麼現在還會有如此多的企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究其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很多單位、個人只看到了《勞動法》而沒有去關注《條例》,再加之一些媒體上不準確的解釋,(如:“五險”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這種解釋是狹義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會對人們起誤導作用。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的國務院釋出的《國務院令》雖然不是法律條令,但也是行政法規,同樣具備法律效力,有它“強制性”的作用。)這就導致許多單位和職工都出現了認識上的偏差。單位不去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也沒有行使揭發、檢舉、控告的權利。
二、《條例》細則不健全,住房公積金在歸集管理方面,缺乏約束機制,沒有規定明確的強制措施,導致執法很難到位。再加上不同型別的企業單位設立時,是去不同的部門登記。比如設立企業要到工商部門登記,事業單位到編制管理部門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到民政部門登記。而目前各部門之間資訊不共享,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去不斷地協調蒐集,這也是公積金執法不易到位的一個原因。
三、《條例》畢竟是行政法規,沒有被立法,其強制效力與執行力度上總是相對較弱。因此,單位和職工就應該正確理解《條例》內容,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相互協調,加大管理、監督、執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