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建築類型是什麼?
什麼是超限建築
超限建築是指超過規範要求限制的建築
什麼是建築結構超限
由於建築設計平面佈置及功能設置的要求,設計為平面不規則,豎向不規則和扭轉不規則的超出常理的設計體現
什麼是超限高層建築
根據高層防火設計規範:
1.0.5當高層建築的建築高度超過250m時,建築設計採取的特殊防火措施,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條文說明:
超過國家規定的相應高層建築福就叫做超限高層建築了。
什麼是超限高層建築工程
簡單說,就是要做超限審查的工程。
具體有哪些呢,太多了。
第一,A、B類建築,超過抗規要求的適合高度。
第二有以下三種或三種而上情況(序號a、b不重複計算不規則項)
1a扭轉不規則考慮偶然偏心的扭轉位移比大於1.2
1b偏心佈置偏心率大於0.15或相鄰層質心相差大於相應邊長15%
2a凹凸不規則平面凹凸尺寸大於相應邊長30%等
2b組合平面細腰形或角部重疊形
3樓板不連續有效寬度小於50%,開洞面積大於30%,錯層大於樑高
4a剛度突變相鄰層剛度變化大於70%或連續三層變化大於80%
4b尺寸突變豎向構件位置縮進大於25%,或外挑大於10%和4m,多塔
5構件間斷上下牆、柱、支撐不連續,含加強層、連體類
6承載力突變相鄰層受剪承載力變化大於80%
7其它不規則如局部的穿層柱、斜柱、夾層、個別構件錯層或轉換
第三有。以下一種情況出現
1扭轉偏大裙房以上的較多樓層,考慮偶然偏心的扭轉位移比大於1.4
2抗扭剛度弱扭轉週期比大於0.9, 混合結構扭轉週期比大於0.85
3層剛度偏小本層側向剛度小於相鄰上層的50%
4高位轉換框支牆體的轉換構件位置:7度超過5層,8度超過3層
5厚板轉換7-9度設防的厚板轉換結構
6塔樓偏置單塔或多塔與大底盤的質心偏心距大於底盤相應邊長20%
7複雜連接各部分層數、剛度、佈置不同的錯層
連體兩端塔樓高度、體型或者沿大底盤某個主軸方向的振動週期顯著不同的結構
8多重複雜結構同時具有轉換層、加強層、錯層、連體和多塔等複雜類型的3種
第四,就是規範中沒有沒有列入的結構體系
第五,有限大跨空間結構,例如屋蓋的跨度大於120m或懸挑長度大於40m或單向長度大於300m
多層建築設置轉換層是超限結構嗎?
超限判定要根據超限判定標準來判定,一般3小超或者一大超就會被判定為超限結構。
各地對超限指標的控制嚴格程度不盡相同。由於不知道你的多層高度,也不知道你轉換大小,所以建議你還是自己下載一份超限判定憨準自行判斷下吧。建議儘量控制各項指標,不然做超限審查還是比較麻煩的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項目有哪些
1.基本情況(包括:建設單位,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建築面積,申報日期,勘察單位及資質,設計單位及資質,聯繫人和方式等);
2.抗震設防標準(包括:設防烈度或設計地震動參數,抗震設防分類等);
3.勘察報告基本數據(包括:場地類別,等效剪切波速和覆蓋層厚度,液化判別,持力層名稱和埋深,地基承載力和基礎方案,不利地段評價等);
4.基礎設計概況(包括:主樓和裙房的基礎類型,基礎埋深,地下室底板和頂板的厚度,樁型和單樁承載力,承臺的主要截面等);
5.建築結
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的通知
建質[2015]67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確保審查質量,根據《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制定本技術要點。
第二條
本技術要點所指超限高層建築工程包括:
(一)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過規定,包括超過《建築抗震設計規範》(以下簡稱《抗震規範》)第6章鋼筋混凝土結構和第8章鋼結構最大適用高度,超過《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以下簡稱《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第7章中有較多短肢牆的剪力牆結構、第10章中錯層結構和第11章混合結構最大適用高度的高層建築工程。
(二)規則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過規定,但建築結構佈置屬於《抗震規範》、《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規定的特別不規則的高層建築工程。
(三)屋蓋超限工程:指屋蓋的跨度、長度或結構形式超出《抗震規範》第10章及《空間網格結構技術規程》、《索結構技術規程》等空間結構規程規定的大型公共建築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結構和空氣支承膜結構)。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具體範圍詳見附件1。
第三條
本技術要點第二條規定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屬於下列情況的,建議委託全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
(一)
高度超過《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B級高度的混凝土結構,高度超過《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第11章最大適用高度的混合結構;
(二)
高度超過規定的錯層結構,塔體顯著不同的連體結構,同時具有轉換層、加強層、錯層、連體四種類型中三種的複雜結構,高度超過《抗震規範》規定且轉換層位置超過《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規定層數的混凝土結構,高度超過《抗震規範》規定且水平和豎向均特別不規則的建築結構;
(三)
超過《抗震規範》第8章適用範圍的鋼結構;
(四) 跨度或長度超過《抗震規範》第10章適用範圍的大跨屋蓋結構;
(五)
其他各地認為審查難度較大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
第四條
對主體結構總高度超過350m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從嚴把握抗震設防的各項技術性指標;
(二)全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進行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應會同工程所在地省級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家委員會共同開展,或在當地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家委員會工作的基礎上開展。
第五條
建設單位申報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申報材料應符合第二章的要求,專家組提出的專項審查意見應符合第六章的要求。
對於屋蓋超限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除參照本技術要點第三章的相關內容外,按第五章執行。
審查結束後應及時將審查信息錄入全國超限高層建築數據庫,審查信息包括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申報表(附件2)、超限情況表(附件3)、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表(附件4)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結構設計質量控制信息表(附件5)。
第六條 ......
結構設計的超限範疇指哪些?
一、範疇:
房屋高度超過規定,包括超過《建築抗震設計規範》(以下簡稱《抗震規範》)第6章鋼筋混凝土結構和第8章鋼結構最大適用高度、超過《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以下簡稱《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第7章中有較多短肢牆的剪力牆結構、第10章中錯層結構和第11章混合結構最大適用高度的高層建築工程。
房屋高度不超過規定,但建築結構佈置屬於《抗震規範》、《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規定的特別不規則的高層建築工程。
房屋高度大於24米且屋蓋結構超出《網架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和《網殼結構技術規程》規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築工程(暫不含輕型的膜結構)。
二、參考資料: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
建築工程超限高層審查是由什麼單位進行審查?
施工圖應由具有資質的審圖公司審查,審查機構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規則性超限工程包含哪些不規則類型
所謂超限高層建築(簡稱:超限建築),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的定義是:“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是指超出國家現行規範、規程所規定的適用高度和適用結構類型的建築工程,體型特別不規則的建築工程,以及有關規範規程規定應進行抗震專項審查的高層建築。
如何做好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報審
上海市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建設部《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規範本市超限高層 建築抗震設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是指超出現行規範、規程及技術標準規定,以及 現行規範、規程及技術標準規定中明確應專門研究的新建、改建、擴建及進行抗震加固的高層建 築工程(詳見附件一)。 第三條 上海市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市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工作,上海 市工程抗震辦公室負責本市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四條 設計單位應對超限高層建築予以判定,在初步設計階段由初步設計主審部門徵詢 上海市工程抗震辦公室意見, 上海市工程抗震辦公室負責超限高層建築初步設計抗震設防專項審 查。 第五條 上海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由高層建築工程抗震的勘察、設計、科 研和管理專家組成, 由上海市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聘任, 對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承擔相應的審查 責任。 第六條 上海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審查, 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上海市工程抗震辦公室應當自接受超限高層建築初步設計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全部申報材料之日 起 20 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提交初步設計主審部門。 第七條 審查難度大或審查意見難以統一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可由上海市工程抗震辦公 室邀請有關專家參加審查, 或委託全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進行審查, 提 出專項審查意見,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建設單位提交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初步設計抗震設防專項審查資料,應當符合超 限高層建築初步設計抗震設防專項審查送審文件的要求(見附件二)。 第九條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內容包括:建築抗震設防設計依據、抗震 設防分類、抗震設防烈度(或者設計地震動參數)、場地勘察成果和抗震性能評價、地基和基礎 的設計方案、建築結構的抗震概念設計、主要結構佈置、建築設計與結構設計的協調、採用的計 算程序、結構總體計算和關鍵部位的計算結果和分析判斷、薄弱部位的抗震措施、以及可能存在 的結構抗震安全問題等。 第十條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費用(包括組織審查、結構分析及試驗等) 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應當由具備甲級(一級)及以 上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承擔,其中建築設計和結構設計應當分別由一級註冊 建築師和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承擔。 第十二條 未經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初步設計審查不予通過,有關部門 不得對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第十三條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應當由具有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施工圖 設計審查資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承擔。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超限高層建築初步設計抗震設防專項 審查意見進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的勘察、 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檢查設計是否執行抗 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和採取相應的抗震措施; 未執行專項審查意見的,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予 通過。 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未按照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進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勘察、設計 的,或者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按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和 規章對有關單位責令其改正,並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 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