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的死亡證明如何寫?

General 更新 2024-11-27

單位要職工親人的死亡證明怎樣寫

關於XXXX公司(全稱) XXXX分公司XX車間XX班XX組XX段位XX工種XXX(死亡人姓名) 死亡證明 死亡時間:XX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時間儘量詳細) 死亡地點:XXXX車間XXXXXX工段 致死原因:後腦下垂體部位受鈍器打擊致頭骨粉碎,臚腔內大量積血…………(以上是舉例,描述要儘量詳細) 事故分析:初步分析是因該員工於當日上班前曾飲用大量酒以至操作過程嚴重違反該工段操作規程,致使事故發生…………(此處亦是舉例,但一般都是推脫之辭。) 鄭重聲明:本證明本著對法律及道德負責任的態度由XXXX(公司及職位全稱)XXX(證明人的姓名)出具,以上所有陳述並無任何虛假,證明人本人願為此證明承提相應責任。(證明人簽名及指紋) 證明出具時間:XXXX年XX月XX日 證明出具單位:全稱及公章

死亡證明怎麼開?

死亡證明是不能隨便開得,派出所有責任對死亡人死亡事實具有調查的義務,像這種事情他們不想去調查,所以把調查以後的證明讓你提供了。其實也沒什麼,現在辦個事就是很難,沒熟人到哪裡都不好弄。你按照他們說的弄就行了,找人辦事的時候就得委曲求全。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另外,如果有以前的火化證明或者醫院出的死亡證明就帶上,肯定能用的到。

如何辦理親屬關係證明 及死亡證明

▲辦理死亡證明的辦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醫治無效死亡的,由醫院出具,家屬持該證明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註銷;

----2、非正常死亡的(例如交通事故、被害、自殺、溺水、意外等),由屍檢部門出具;

----3、宣告死亡的(比如失蹤、在自然災害或災難中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後,由受理法院以裁判文書的方式宣告。

▲親屬關係證明的辦理:

----主要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轄區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派出所、民政等單位、組織辦理。具體由哪兒辦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看哪個單位或部門掌握的信息更全面、真實。

----有些時候,某種親屬關係很難在一個部門全部掌握,可能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證明。一般來講,血緣關係越近的,證明起來越容易。反之,要麻煩一些。

----比如:要證明甲與乙是夫妻關係,婚姻登記部門的證明最具權威。因為兩人登記結婚後,如果沒有變更戶口信息,派出所就不掌握該信息;再比如:要證明甲與乙是叔侄關係,需要查找乙的父親是誰(派出所可以提供),然後查找甲與乙的父親是什麼關係(派出所可以提供),如果能夠證實他倆是親兄弟,派出所就可以直接證明甲與乙是叔侄關係了。

如果病人在家去世怎麼開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辦理辦法是:

(1)正常死亡:人去世後,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據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據死亡證明。我父親1987年已去世,現在因辦住房繼承需出具父親的死亡證明,父親原工作單位(湖北軸承廠)已不存在,當時由宜昌地區醫院(現中心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在註銷戶口時已交向陽派出所存檔。因事隔多年,現到向陽派出所已無法查找到相關檔案資料,到中心醫院也無記錄可找,人民路的宜昌市社保局我也去查詢過,無湖北軸承廠的檔案。公證處要求提供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因無記錄可查都無法出具,我手中現有由原居住地居委會開具的《知情證明》,還有一本《死亡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領取證》,上面有我父親參加工作時間、死亡時間、宜昌市勞動局保險福利專用章和湖北軸承廠勞動工資科印章,發證時間是96年8月13日。能不能用我手中現有的資料找哪個部門開具死亡證明?如果不能證明,我應該又去找哪個部門?急盼回覆,謝謝!您好!來信收悉,關於

您所詢問的“在哪裡開具死亡證明,需要什麼資料”,現答覆如下:

1.死亡證明的出具:公民死亡於醫療衛生單位的,由該醫院出具;公民正常死亡且地點不是醫院的,由居(村)委會的衛生站(所)出具;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門出具。

根據您的來信,您父親於1987年在宜昌地區醫院(現中心醫院)去世,其死亡證明只能由中心醫院開具,而其他單位或部門無權開具。

2.死亡證明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醫院存檔,一份交由派出所註銷戶口,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交由市殯葬管理所留存。

根據您的來信,我們無法確認您父親的遺體是否於1987年經市殯葬管理所火化:如果是,您可聯繫市殯葬管理所辦公室主任,號碼為13507203758。市殯葬管理所留存有1987年的相關檔案,可以為您查找到當年的死亡證明,供您借用;如果不是,那麼民政部門沒有能力幫助您解決這個難題,希望您能諒解。給您幾個非專業的建議,僅供您參考:1)諮詢公證處,根據您手頭的居委會《知情證明》、《死亡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領取證》,是否能進行“死亡公證”;2)諮詢市衛生局醫政科(辦公電話為6241840),是否能根據您的資料補開死亡證明;3)諮詢律師或相關法律機構,尋求法律幫助。

親人去世了,公司讓到村委開死亡證明怎麼寫

這個村委會寫了吧

怎麼辦理死亡證明

辦理死亡證明的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繫查對。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繫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註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需要證件:辦理公民死亡註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死亡證明填寫說明:

甲、本證明礎於死亡發生後即由醫院(診所)之醫師或由行政、司法等機關之相驗人員依式填列。

乙、如屬行政或司法相驗者?欄以下之證明改由該等機關及相驗人員負責簽名蓋章。

丙、填寫數字請一律以中文大寫為之,以符規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丁、填寫時請注意各欄間之關係。  戊、本證明書之各欄填寫方式如下:

(一)、欄填寫死亡者之姓名。

(二)、欄填寫死亡者之性別,如為男即在 後之□內加√,餘類推。

(三)、欄填寫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之統一號碼。

(四)、欄填記死亡者之戶籍所在地之詳細地址。

(五)、欄填記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並就??兩欄計算出滿若干歲填於最後( )內。

(六)、欄填記死亡者之死亡詳細時間。

(七)、欄填記死亡者死亡之詳細地點及在何場所死亡,如為醫院即在 後之□內加√,餘類推。

(八)、欄填記死亡者死亡之種類,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後之□內加√,餘類推。

(九)、欄填記死亡者之詳細工作情形 欄填寫在何處(如某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工廠、田園、林地 … 等名稱)並填出辦理何種行業(如稅務、衛生、行政、買賣商品、種植稻麥製造機械 … 等) 填寫何種工作及職務(如業務經理、科長、打字員、會計員、售貨員、打鐵工、紡織機械操作工 … 等)之詳細名稱。

(十)、欄填記死亡者之婚姻狀況,如為未婚者即在 後之□內加√,餘類推。

(十一)、請參閱1975年審訂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表所訂詳細分類表(醫師用)填列死亡原因。並請注意病因發生之先後關係及發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間如傷害致死者請填寫其引起傷害之外因。

己、本證明書填具者請填具證書字號及醫院(診所)名稱及開業執照字號等。

庚、本證明書之注號欄由衛生單位人員依據死因統計作業手冊之規定填寫。

注意事項:請攜此證明於死亡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

死亡證明怎麼開,親屬去世單位請假要死亡證明怎麼開

親屬關係證明需要從戶籍資料入手去辦理。

首先提供你姑姑和你父親各自的出生公證文件(上面載明瞭公證人的父母姓名),以證明他們之間是姐弟關係。

其次,提供你的出生公證文件,以證明你和你父母的親屬關係。

2份文件在一起才能說明你和你姑姑的親屬關係。有的公證處會直接在2份文件的基礎上出具第三份親屬關係證明。

既然你姑姑已經去世,可能需要拿著她的的死亡證明去辦理以上的這些文件了。

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怎麼寫?

看具體的情況,幾種憑證和取得條件: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

2、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

3、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4、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繫查對。

5、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繫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註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關於相政府說明家人去世的事所要的證明怎麼寫

你可以直接去醫院開張死亡證明就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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