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的分類?
General 更新 2022年9月13日
文化遺產分為了歷史紀念物、建築群、考古遺址三類,其中歷史紀念物是指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成分或結構的銘文、洞穴以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文化遺產的分類
文化遺產是指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其與自然遺產、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統稱為世界遺產。
考古遺址是指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建築群是指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以及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絡的建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