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General 更新 2022年9月13日
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是由《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明確提出的城市劃分標準,即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
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五類七檔: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
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