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因證據不足判涉嫌販毒男子無罪?
長春3621月25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因違反日本《興奮劑取締法》和《關稅法》被日本東京都檢察廳起訴的33歲在日籍男子樑振華一審...
日本法院因證據不足判涉嫌販毒中國男子無罪
長春3621月25日電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因違反日本《興奮劑取締法》和《關稅法》被日本東京都檢察廳起訴的33歲在日中國籍男子樑振華一審被判無罪。
據日本《產經新聞》的訊息,由於通過郵政系統從中國郵寄含有興奮劑的包裹,被懷疑涉嫌以獲利為目的走私興奮劑的33歲中國人樑振華,之前被東京都檢察廳以違反日本《興奮劑取締法》和《關稅法》的罪名起訴。要求法庭判處樑振華13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700萬日元。
1月24日,東京都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法庭宣判樑振華無罪。
2010年4月12月,樑振華與他人合謀,將大約4.5公斤的興奮劑裝進郵政系統的包裹,以郵包的形式從中國郵寄到日本東京都新宿的某賓館內。樑振華在被日本警方逮捕和被起訴之後一直聲稱自己無罪,而警方則一直未知道可以進一步服眾的證據。因此無法最終確定樑振華具有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