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很多家庭最大的一筆消費,然而消費者在買房過程中往往會遇到合同霸王條款、樓盤虛假廣告等諸多購房陷阱,如何有效避開這些消費陷阱,本報今日收集整理了七招破解方法,為廣大消費者提供購房參考意見及貼心幫助。
方法/步驟
多摸底
選購房產時,消費者要儘可能詳細瞭解樓盤情況,尋找合適的交易對象,最好購買由信譽較好、資金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樓盤。
提醒:消費者在決定購買尚未竣工的樓盤前,要注意審查兩個文件,即房屋出賣人是否具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格、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如果是已竣工的樓盤,要注意審查該樓盤的初始登記所有權人是否為該開發企業。上述文件是證明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的合法憑證。
查安置
消費者決定購買一套房屋時,要注意審查該套房屋是否已被開發企業安置給了被拆遷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將本該補償安置給被拆遷人的房屋另行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將優先取得該補償安置房屋。
提醒: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都建立了拆遷檔案管理制度,消費者只需到該部門查詢一下,就能夠避免上當。
查抵押
開發商由於資金週轉等原因,有可能將未出售的房屋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已經抵押的房屋,在未告知或未取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所簽訂的購房合同原則上無效。基於此,若消費者購買已被開發商抵押的房屋,將可能很難取得房屋產權。
提醒:消費者購房前,一定要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查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的情況,然後再決定是否購買。
看合同
開發商銷售房屋時,除簽訂標準合同外,還常與消費者另籤補充協議。這些補充協議在實踐中常常由開發商單方面擬定,其中可能包含不合理甚至誘騙的條款。
提醒:對合同,消費者一定要重視,應親自或委託專業人士加以識別,以求籤訂公平合理的補充協議,特別是對如稅款、交房、延遲交房、質量保修、交付房地產證、物業管理以及產權擔保等涉及消費者實質利益的條款更應加以注意。
存廣告
目前,我國商品房市場管理機制尚不健全,對銷售宣傳廣告缺乏有效的規範管理,個別開發商為獲取更大利潤,銷售時往往作出一些虛假、誇大不實的宣傳,最終卻難以兌現,導致糾紛出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就其開發出售的商品房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消費者決定訂立合同及房屋價格的確定具有重大影響的,即使該說明和允諾沒有明確訂立在合同中,也應當認定為合同內容。
提醒:消費者與開發商訂立正式書面合同時,可將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的說明和允諾寫入合同,至少應該保存銷售廣告,為可能出現的訴訟保存證據。
辦登記
消費者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在於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而對房屋權屬的登記起著確定權屬、定紛止爭的作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的義務在於開發企業,對現房申請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主要義務在於購買人。
提醒:消費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一定要督促開發商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預售合同登記手續;房屋竣工後,一定要及時持相關文件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以防止出現“一房二賣”或房屋被抵押等情況。
巧維權
發生糾紛後,消費者可向當地消協投訴,請求消協組織調解,這種解決方式成本最小。
提醒:如果在消協組織下不能調解解決糾紛,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切不可採取極端方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