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投壘球-運動規則
步驟/方法
打者進入擊球箱,球數從一好一壞開始。
兩好球后,打者擊出界外球,打者自動出局,跑者回壘。
打者擊球瞬間,腳踩出擊球箱或踩到本壘墊,打者出局,場面繼續。若上述情況中,打者為第三個出局,則得分無效。
打者擊出本壘後方擦棒球,視球高度而定。若球的高度超過打者頭部以上,接殺有效,否則視為一好球。二擊以後,打者擊出擦棒球落到界外,打者出局。
打者甩棒,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後直接出局,由主審裁定。
投手投球過程中,軸心腳必須踏在投手板上,允許伸踏一次。
投手投出的球,飛行的最高點不得高於3.65m,不得低於1.60m。
投手球速適當,球速由裁判判斷。對超速者,裁判要提出警告。被警告後仍如此,則判其調離投手位置。
一壘設雙壘包。跑者衝刺應踏外側壘包,否則視為無效踏壘。防守隊員應踏內側壘包,否則視為無效踏壘。安打球,跑者連續進壘時,踏內側壘包即可。跑者從一壘向二壘方向進壘前,需踏內側壘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