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每年均需要針對其商業登記證進行一次全新的稽核,稽核的內容包括: 香港公司商業登記的年費續繳,2009年4月1日--2009年7月31日為2450元;2009年8月1日-2010年7月31日為450元;(注:香港公司年審費用會有變化,一般香港政府會在每年3月做調整。) 香港公司註冊地址和法定祕書的次年稽核,無變動無需特別通知。
工具/原料
須提供的資料如下:
老客戶
1) 親自簽署確認書
2) 親自簽署週年申報檔案
新客戶
1) 商業登記證影印件;
2) 註冊證書影印件;
3) 公司章程1本;
4) 成立公司全套法定檔案影印件(包括:表格D1、D3、R1);
5) 股東或董事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以遞交到政府備案的為準)
6) 改股、增資、改名相關檔案影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關事項的,可不必理會此條)
7) 親自簽署確認書
8) 親自簽署週年申報檔案
步驟/方法
參照"遞交檔必須符合的各項規定-1993年指引"所載關於設計編排、印刷字型大小及紙張顏色等方面的規定。
使用正確的指明表格AR1, 注:
① 有股本的公司可使用資料並無證明書的指明表格;
② 表格AR2- 有股本的非私人公司
③ 表格AR3- 有股本的私人公司
④ 有股本的公司 須在使用表格AR2或AR3前,已提交週年申報表的指明表格AR1存檔。 三
在週年申報表上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在編制截止日期當日的準確及最新資料
註明正確的公司編號、公司名稱及提交檔者的名稱
安排由公司一名董事及祕書在申報表上妥為簽署
除私人公司外,提交週年申報表時須一併資產負債表、核數師報告及董事報告副本各一份,副本須經公司一名董事或經理或祕書核證。
在訂明時限內,將週年申報表連同有關帳目的核證副本(按公司類別而定)一併提交
附上所需的註冊費用
未經簽妥或未有附上正確費用的週年申報表會實時退回,恕不受理。所須繳付的註冊費用會根據週年申報表再次提交的日期計算。
注意事項
即使是一家沒有營運的公司也是需要提交報稅表的, 因為稅務局需要根據報稅表來評定公司是否需要繳稅, 在沒有收到稅務局發出的通知前, 所有公司公司都要提交報稅表。 每家公司都要儲存妥當的帳目和資料至少7年,並不是說審計做了,審計報表提交了,那些基礎資料便可丟掉,只儲存報表,稅務局要求儲存的包括基礎資料。另一方面,有些公司只儲存基礎資料和報表,,由資料整理到報表之間的會計帳目, 例如銷貨帳, 購貨帳, 總帳, 現金帳, 銀行帳對數等等, 都不儲存下來。當然, 有些公司甚至不整理這些帳目, 這些情況是不被稅務局接受的,可能會被罰款。所提交的報稅表, 也就是沒有足夠支援, 可能引至"估稅" 的發生, 後果是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