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全麥麵包,原來不會烘焙的時候就喜歡吃,不光是因為它不怕長肉還有營養,更多的是喜歡把它嚼在嘴裡的感覺,剛入口可能會稍感粗糙,但絕對是越嚼越香!
跟老公沒結婚前,就有好多親戚和朋友猜測我倆婚後的生活,什麼月初皇帝月末乞丐啦~什麼月光族啦~總之說啥的都有,好聽的話沒幾句,全是埋汰人的話,其實也不怪他們說,我倆剛認識的時候確實是大手大腳,不過自從結婚以後,似乎生活就變了,老公愛上了做中餐,買了好多餐飲書學做各地菜餚,因為我中餐不在行,只能幫他打打下手,而做西餐我可就是絕對的主力!
方法/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