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是美國過會設立的以投資為基礎的移民簽證,其目的是使移民人士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增加就業,使美國經濟收益。美國投資移民每年的簽證名額約為一萬個左右,但是每年實現移民的人數卻只有50%,這就要求移民者在選擇區域中心專案及辦理移民過程中,謹慎選擇專案
方法/步驟
必須是美國政府批准的區域中心專案
所謂區域中心專案是指在美國公民和移民局批准的區域內,某些促進地區經濟發展和主要的商業發展的專案。所以,在投資專案過程中,只有被美國移民據批准的專案才可以拿到I-526。
兩年內必須滿足僱傭10個或10個以上員工的就業保障
美國出臺EB-5投資移民法案的目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提升某些地區的就業率。並且這些僱員必須是美國公民或者合法永久居住者。所以,在專案執行的過程中,必須保證在這兩年中穩定僱傭10個以上的員工。如果專案爛尾,或者僱傭人數無法達標,在臨時綠卡將無法轉換永久綠卡。
關於專案風險由投資者本人承擔
美國移民局的INA條例宣告:專案運營過程中所存在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同時,投資本金也不會有保證性的利潤回報。因此投資人必須承認由本人承擔投資風險,這就要求投資者在選擇專案過程中,具有敏銳的洞察力,準確的選擇安全的EB-5專案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