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的損傷性強,因此放療中或者放療後會出現副作用以及後遺症。
臨床上常見的腫瘤放療後遺症
放射性腦病
發生在放療後10個月至7年不等。表現為記憶力下降,顱神經損害徵,一側肢體無力,或伴有頭痛,甚至精神異常如多語、語無倫次、表情呆滯等。治療與放射性脊髓損傷相同。
放射性脊髓損傷
多在放療後結束後3個月左右出現。早期者表現為低頭時觸電感並向四肢遠端放射,亦稱Lhermitt氏徵;晚期者以頸段脊髓橫貫性損傷為主,表現為肢體無力到完全癱瘓,痛、觸覺減退。大便乾結或二便失禁。
張口困難
緣於顳頜關節及其周圍的咀嚼肌,經放射後發生退行性變,肌肉萎縮及纖維化。表現為張口時顳頜關節活動障礙、顳頜關節疼痛。
腫瘤患者發生放療後遺症時的護理
放療期間忌菸酒和辛辣刺激性食物,少吃糖,經常用淡鹽水漱口。
中醫治療:輔以醫用級靈芝孢子粉、真菌多糖提取物,即有效抑制放化療的副作用,也用於提升自身的抗腫瘤免疫力。
自備茶水或飲料,口乾即飲,以溫洞口咽;或口含烏梅、西洋參、及維生素C片,以止渴生津。口咽部幹痛時,可區域性噴雙科喉風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