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
工具/原料
企業
銀行/貸款公司
步驟一:提出申請
首先需要向相關銀行提出貸款書面申請,到銀行信貸科領取《貸款申請書》並填寫好交回。申請書的內容包括:貸款金額、貸款用途、償還能力和還款方式,同時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基本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年檢)、企業法人資格認定書、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稅務登記證、基本戶開戶行的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以上均為正本影印件)、法人簡歷;
2.企業連續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均需加蓋財務印鑑);
3.企業貸款卡(影印件);
4.企業在各商業銀行的業務合作及企業內部融資狀況;
5.公司章程、企業董事會人員名單;
6.企業章程、法人和被授權人簽字及授權書;
7.企業概況、有關背景資料等基礎資訊資料。
(二)輔助資料
1.企業自身經營規模、財務狀況分析及趨勢預測;
2.產品情況、市場情況、企業發展規模情況、同行業所處水平;
3.合作需求、計劃及建議。(三)業務操作必須資料
1.授信申請、企業董事會決議(如公司章程要求);
2.企業具體貸款用途及資金使用方向(用款計劃、用款總額度);
3.還款來源分析(計劃和措施),並且就還款的資金安排做出每月的現金流量分析;
4.抵押情況、其他相關法律性檔案、函電等。
此外,如果需擔保,擔保公司也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步驟二:進行審批
立項:調查人員確認審查目的,選定主要考察事項,制定並開始實施審查計劃。
信用評估:調查人員根據貸款人的領導人素質、經濟實力、資金結構、履約情況、經營效益和企業發展前景等因素確定貸款人的信用等級。這種評估由銀行信貸具體負責人或者有關部門批准的評估機構進行。
可行性分析:調查人員對發現的問題探究原因,確定問題性質及可能影響的程式。其中,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的分析最為重要。
綜合判斷: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判斷企業目前狀況以及中長期的發展、盈虧狀況,重新推測貸款的風險度,提出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
貸前審查:通過直接調查、側面調查等方式最後進行貸前審查。審查結束後由銀行經辦人員寫出貸款審查報告並明確註明能否給予貸款並提交上級領導審批。
步驟三:簽署合同
如果銀行對貸款申請審查後,認為其全部符合規定,並同意放貸,則應該與貸款人簽署《借貸合同》。
步驟四:貸款發放
合同簽署後,雙方按照合同規定核實貸款。融資方即可根據合同辦理提款手續:提款時由融資方填寫銀行統一制定的提款憑證,然後到銀行辦理提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