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想創業的人怎麼註冊商標
方法/步驟
一、申請主體:
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民事主體、自然人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1、 依中國法律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這些主體申請商標註冊的範圍,不受其經營範圍的限制。 2、 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這些主體申請商標註冊的範圍,必須以核准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經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3、 外國企業或外國自然人,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按照自願的原則,可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二、註冊流程:
1、 形式審查(約20日):商標局對申請商標註冊的檔案、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 實質審查(約6-8個月):商標局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禁用條款、不具有顯著性、存在近似商標等)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3、 初審公告(3個月):商標初審公告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4、 領取註冊證(約1個月):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發放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