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選擇題破解技巧?

司法考試選擇題“破解技巧”與卷四主觀題對策。目前,從題型上看司法考試題目分為兩大類,一是客觀題(選擇題),二是主觀題(卷四論述和案例)。

客觀題部分現時司法考試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1.單項選擇:這是送分題,千萬不要手軟,一般要拿分85%以上。

2.多項選擇:這是一個大項。答錯一個即前功盡棄,故要求在60%左右。

3.不定項選擇:基礎知識要掌握住。

方法/步驟

司法考試選擇題“破解技巧”:

1.答題順序,一般我們主張考生從頭答起,這樣也體現了考試的規律,即先易後難的出題思路,但是現在考試人員往往在開頭給你出一兩個難題,對於這種題目要採用排除法,選出一個合適或者說自己認為最正確的答案,因為剛開始答的是單選題,因此,答案也較容易得出正確地答案。另外,從時間安排上,要掌握先緊後鬆的答題策略。在改變答題順序,也有人主張從尾做起。這是對每一大項(單選題、多項選擇等)而言。“考試最重要的是心理”,由於大多數的應試者都是按常規從頭到尾答題,故出題者會把難題放在開頭或者中間,使考生的心理在開始立即崩潰,剛培養的自信心理就被沖垮了。而我從尾到頭答題反而覺得挺輕鬆。因為就算難題在後面,我都有了心理準備,越往前就越覺得心情舒暢。但是這種方法,要和平時的訓練結合在一起,否則,如果臨場突然採用,勢必會適得其反。

2.充分利用開始考試前的時間,這是指聽錄音磁帶講解考生須知以及考場紀律的一段時間。我們有些人往往循規蹈矩地聽著這些沒用的東西,因為這些你應該在考試前已經知道,不需要在這時才去瞭解。我會利用這15分鐘的黃金時間,不動聲色的打開試卷,馬上閱讀。

3.用鉛筆直接在題目試卷上作各種標記。因為這些題目試卷(不是答題卡)考場收回後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擔心在試卷上寫東西有什麼後果(答題卡上當然不行了!)。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選項直接排除,就可以打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慮,這樣複查時省卻不必要的時間。

4.當遇到四個選項都不認識時,我就會固定地選“B”,因為曾經看英文版一本書-如何考TOEFL(美國人寫的),裡面提到當你不認識時候,往往選“B”就是最佳選擇。我曾經在高考、TOEFL、全國四級、六級英語考試中使用過,屢建奇功。

5.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覺。有些人的壞習慣是:複查時發現問題就隨便立即更改,有的還改兩三次,事後會發現自己弄巧反絀。

6.一定不要提前交卷,做完試題沒事,即使檢查了兩遍之後,也不要提前交卷,剩下時間你可以充分發揮……呵呵,你懂得……

7、考前一定要注意網上或培訓班信息,特別是卷一,很多輔導學校其實已經拿到了考點甚至部分考題,如果你得不到就去“裸考”肯定吃虧了,你想想有的人考了450分以上,卷一考了130分甚至140分以上,你想想他能夠完全靠實力取得嗎?鬼才相信!

主觀性題目:

第四卷的主觀性題目歷來都十分低分,一般在40-50分之間。卷中包括十一大題,很少有考生做得完。經常有人說:“不知怎樣進了考場,又不知怎樣出了來”!你要設想改題者每一份卷只有十來分鐘,不能很仔細地閱讀,只能憑卷面印象,條理是否清楚打分。而且每天要改幾百份卷,面對各種文字,很容易就睏倦,這時候決定你的命運就是卷面。答題時候要注意:

1.有些考生認為自己的第四卷缺乏練習,卻又不知道怎樣複習?其實只要你想練習,每天都有大量的題目讓你思考。如每天的報紙上,經常有關於法律方面的講座,諮詢、以及某些犯罪紀實。你可以模擬做試題,思考他解答的對不對,程序是否錯誤,事實應怎樣進行等。當然,最直接效果最明顯的還是參加一個輔導班,經濟條件或時間不允許,可以參加一個網校,我就屬於後者,呵呵。我參加的衝刺班,感覺效果還不錯!

2.卷面要乾淨,行列要整齊。如果卷面不乾淨的,行列不整齊的,立即只有一半分,根本就沒有心情去慢慢閱讀你的答案。

3.對於法理的論述題,應該針對題目中給定的材料,概括出其中的法理學原則,然後分析其中的原因,理論上的爭論,問題的背景,以及能否解決這些問題。如果你考慮好了解決措施,當然可以答上,如果你自己都沒想好,那最好把你自己沒想好的原因答上。因為法律問題沒有一個絕對的正確或錯誤,有些問題也沒有一個定論,只要你能自圓其說就可以了。在答題的過程中要多問幾個為什麼,這樣就會找到答題的思路。如果你對論述題,還是不上道,可以聽聽考試大網的論述題精講班,有專門老師講解論述題解題技巧。

4.對部門法的問題要詳細的閱讀案例,同時結合問題,進行思考。答題時應當從最有把握的答起,掌握先易後難的答題順序。要求言簡意賅,簡潔明瞭。重點法條的掌握仍然是不可忽視的。在進行論述的時候,一般要把現有規定陳述一下,然後提煉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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